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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编号: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固定: 手机:申 、请 规产 格品 、品 数名 量(不够可附另页)申请产品产地制造日期申请产品现状使用中 停用中 其他:进 口 用 途 自用 销售 其他:最终收货人及使用地申报人郑重声明:上述内容正确、属实,申请产品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经书面审核上述规定品名、数量的旧机电产品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国家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关要求,拟受理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口旧机电产品 经办人: ( )管理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 日备注:本联系单仅供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商务部或者地方、部门进出口机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进口证明文件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