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上传人:平*** 文档编号:11962044 上传时间:2017-10-1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6.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完整版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完整版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完整版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完整版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完整版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完整版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完整版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共 5 页2011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5 分)1婚姻家庭法中起主要、决定作用的调整对象是 【 C 】A家庭关系 B婚姻关系 C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2从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来看,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 【 A 】A配偶 B自然血亲 C拟制血亲 D姻亲3甲妻的嫂子是甲的 【 D 】A血亲的配偶 B血亲的配偶的血亲C配偶的血亲 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4甲男与乙女原系出自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后来乙女被他人收养,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他们 【 D 】A可以结婚 B如果不生育子女,可以结婚C能否 结婚从

2、习惯 D不能 结婚5下列关于我国结婚仪式,说法正确的 【 D 】A是结婚的实质要件 B是结婚的必备要件C是结 婚的形式要件 D不是婚姻成立的要件6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各有姓名 权, 这一规定体现了 【 B 】A婚姻自由原则 B男女平等原 则C一夫一妻原则 D保 护妇女权益原则7甲与乙在离婚诉讼进行时,甲父因病去世而未留遗嘱,甲依法继承遗产一宗。此后不久,法院判决甲乙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甲继承的遗产 【 D 】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属于乙的个人 财产C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所有权归属 D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除外8近现代各国父母子女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是 【 A 】A亲权 B继承

3、权C父 权 D家长权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受精,所生育的子女应视为 【 B 】A非婚生子女 B婚生子女C妻子一方的子女 D丈夫一方的子女10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兄弟姐妹是 【 B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 顺序法定继承人C第三 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 顺序法定继承人11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于 【 C 】A签订收养协议之日 B办理收养公证之日C办 理收养登记之日 D办理户口转迁之日12甲乙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理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有关法律,丙 【 D 】A可以代理B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C在取得授权委

4、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D不能代理13我国婚姻法规定的“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须得 军人同意”中的“现役军人”包括【 C 】第 2 页 共 5 页A退役军人B转业军 人C正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D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14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 规定,离婚 时符合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 【 B 】A在离婚后 6 个月内单独提起诉讼 B在离婚后 1 年内 单独提起诉讼C在离婚后 2 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D在离婚后 4 年内 单独提起诉讼15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 【 D 】A另行

5、制定婚姻法 B修改婚姻法C不适用婚姻法 D制定变通规定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6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同时代的婚姻家庭法制最 为完备的国家。其亲属法中规定的婚姻类型包括市民法婚姻和万民法婚姻,其中市民法婚姻包括的结婚形式有【 ABC 】A共食婚 B买卖婚C时 效婚 D聘娶婚17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基本原则的有 【 BD 】A王某已婚,婚后背着自己的妻子与其初恋情人以夫妻名义同居B甲与乙准备结婚,在甲的父母发表了对乙的看法后,甲决定不与

6、乙结婚C刘某 经常打骂妻子D秦某与赵某准备结婚,但 赵某的父母要求秦某必须送 5 万元彩礼,否 则就不让女儿结婚,赵某对父母的要求不予理睬,仍与秦某登 记结婚18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的 规定,配偶关系 发生和 终止的原因包括【 BCD 】A订立婚约 B结婚C配偶一方死亡 D离婚1924 周岁的甲男和 18 周岁 的乙女以假证明进行结婚登 记,双方父母得知后均反 对,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包括 【 ABD 】A甲男 B乙女C甲父 D乙父20甲乙结婚时双方约定婚后各自 赚的钱归各自所有,并 办 理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现乙因故向丙借款人民币 3 万元, 则 【 BC 】A因夫妻财产约定

7、仅是两人间的约定,不能 对抗第三人,故甲和乙都应对该借款承担清偿责任B如果丙知道甲与乙的夫妻财产约定,则只能向乙一人要求清偿,甲不承担清偿责任C如果丙不知甲与乙的夫妻财产约定,则甲乙两人均应对该借款承担清偿责任D由于该夫妻财产约定已经过公证,无 论丙是否知道该约定,均只能向乙一人要求清 偿21甲乙系父子,由于二人长期关系不和,1999 年乙 19 周岁时,双方签订一份协议, 协议中约定:甲乙从此脱离父子关系,甲不负责给乙盖结婚用房,乙也无须为甲养老,双方从此不再往来。该协议履行至 2006 年,乙已 结婚生子,甲突发疾病失去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遂向乙索要赡养费 用,乙以 协议为由拒绝支

8、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BD 第 3 页 共 5 页】A此协议签订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甲无 权再向乙索要赡养费用B不 论协议签订时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此协议均属无效C由于 协议签订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议有效。但甲享有撤销权,故乙仍须向甲给付赡养费用D赡养父母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 协议的形式予以免除,故乙仍须向甲给付赡养费用 2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解除情形包括 【 ABD 】A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终止而解除B已形蒯无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根据一方请求而解除C已形成 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9、再婚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间的扶养关系当然解除D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关系 终止时, 继父母子女间的扶养关系不当然解除 23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可以作为送养人的有 【 ACD 】A孤儿的监护人 B捡到弃婴的妇产医院C社会福利机构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24在中国古代,以“ 三不去”对男子休妻进行限制, “三不去”包括 【 ABC 】A有所受而无所归不去 B尝更三年丧不去C贱 娶贵不去 D有 恶疾不去2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 员的,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 位提出救助请求, 这些基层组织 的救助措施包括【 BD 】A警告

10、 B劝阻C处 分 D调解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26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7自然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他们是共同祖先的后裔,相互之间被血缘纽带联结在一起。28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 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的。29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指父 亲和子女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30收养:是公民(自然人)依法 领养他人子女为己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四、筒答

11、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31简述夫妻关系的本质特征。答:(1)夫妻必须是男女两性合法的结合。 (2)夫妻必须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 (3)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必须共同承担生育和 抚养子女、 赡养和扶助老人等 责任。32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答:(1)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 别居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 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再婚。 (2)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权利义务仍然存在;离婚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全部消除。第 4 页 共 5 页五、论述题(1

12、4 分)33论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增 设无效婚姻、可撤 销婚姻制度的必要性。答:(1)我国 1950 年、1980 年两部 婚姻法中均未设立无效和可撤 销婚姻制度, 2001 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这方面的规定, 对完善我国的结婚制度具有重要意 义。(2)增设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有利于 坚持结婚的法定条件,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 对依法成立的婚姻予以承认和保护,对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按无效或可撤 销婚姻处理, 这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是防治 违法婚姻的根本 对策。(3)增设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有利于 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 ,保障公民的婚姻 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无效和可撤销婚姻

13、的 规定可以纠正违法婚姻,使当事人免受违法婚姻之害,保障其婚姻权益。(4)增设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有利于增 强执法力度,制裁结婚问题上的违法行为。无效和可撤销并不是一种制裁手段,但却 对导致违法婚姻发生的 责任主体使用相应的制裁手段提供了依据。(5)铜国外立法例相比,我国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具有自身的特点。如我国婚姻法兼采无效制和可撤销婚姻制,均以欠缺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为 法定原因。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2 小题第 34 题 8 分第 35 题 16 分,共 24 分)34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 年收养了刘某夫妇 6 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

14、溺爱,李 强从小性情暴 跺,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 恶劣,非打即 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 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 强 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 问题并简述理由:(1)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答: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根据 收养法第 27 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李某夫妇

15、可以通过协议 或诉讼的方式解除与李 强的养父母子女关系。(2)李某夫妇提出要求李强补偿相关费用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答:李强应补偿李某夫妇相关费用。根据 收养法第 30 条 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 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3)李强对刘某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答:李强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 为李强已成年,在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关系是否恢复由双方协商。35 2005 年 5 月,刘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婚前,刘某花费 50 万元购置房产一套,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 费 6 万元。 2006 年 12 月,夫妻二人以丈夫刘某的名义投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一直由刘某 经营。 2008 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