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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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范兴事发门设字201702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促使安全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达到 “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期以来安全工作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培训工作第二条 各厂综合管理部每月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营销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第三条 安全培训形式:(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规

2、章制度的理论培训;(二)生产(工作)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演练培训。第四条 部门(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时间:每课时不得低于4个小时。对新工及违规、调岗人员的培训时间按照当月培训计划的安排执行。第五条 安全培训地点:培训室或生产现场。第六条 安全培训内容:(1)设备安全;(2)作业安全;(3)行为安全;(4)消防安全;(5)交通安全。第七条 安全培训要求:(一)人员组织由各部门进行,部门负责人全程参加培训并维持会场纪律;(二)对缺席及迟到、早退人员按“会议制度” 进行处理;(三)培训后进行书面考试,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将预留当月工资的20%,待下月补考仍然不合格者将预留工资直接扣除

3、;(四)考试不合格人员达部门总人数的20%以上,处罚部门第一负责人100元,副职80元;(五)要求各单位每月组织部门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部门安全培训,培训有记录、考试。次月5日前各厂安全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未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处罚50元/次;(六)公司设备安全部安全员每月对各厂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若未按规定执行则按50元/次考核相关责任人。第三章 现场文明规范及要求第八条 生产现场(一)职工上班着装必须规范、干净、整洁,严禁裸身作业;(二)每日上班前必须清扫公共区域、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清除绿化带内的杂草及其它杂物;(三)生产现场严禁挂放衣物,绿化带内严禁放置其他物品;(四)车间环境应随时保持

4、整洁,严禁乱写乱画和张贴、挂放与生产无关的资料、图片等,若需张贴挂放工艺卡片、图纸、工艺文件等资料时,必须张贴在指定位置,做到端正、整齐、规范;(五)车间看板内容要新颖、真实,并按规定栏目进行规范书写;(六)生产现场照明、路灯、水源要在规定时间内开启或关闭,严禁使用长明灯、长流水;(七)生产现场、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进行;(八)生产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违规占用安全通道,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九)生产现场铺设的地胶皮、地毯布必须清洁、整齐、美观、规范,不得超出安全通道警示线外。对已破损的胶皮、地毯布要及时更换;(十)生产设备、模具,物料转运工具及其它辅助设备实行定置、定位管

5、理,摆放必须符合生产安全的需要,而且整齐、规范。电焊机、保护焊机不得随意拖动作业;(十一)车间特殊设备(如:行车、液压机、空压机、磷化酸洗池、锅炉等)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牌或张贴警示标志;(十二)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施必须挂置设备标识牌,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状态、操作者、维护者;(十三)生产设备、模具、工作平台等使用前必须清除油污、灰尘,工装、模具、刀模使用后统一上架放置;(十四)各类零配件及成型材料必须按类别、型号、用途分装在各自材料框内或规定的区域,严禁混放、混装;(十五)废旧余料,不可利用料必须在下班后清理堆放到废旧库房;(十六)车间职工严禁发生抢、占生产性物质的行为。第九条 库房

6、安全(一)每天必需保持库房的地面、墙壁清洁卫生,库房物资表面无灰尘、蜘蛛网等;(二)库房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工作,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库房内使用火源或烤火;(三)各类物资必须按类别、型号上架或装框摆放、堆码;(四)保证物质不被虫害、鼠咬,确保正常安全使用;(五)每天检查电线有无裸露或线头脱落现象,确保库房用电安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六)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按要求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或采取有效的防爆技术措施,化学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按规定分开隔离储存。(七)必须有可行的消防措施,配备必须的消防设施。(八)货物堆放应与内墙保持30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

7、防范措施,货物堆码高度距离屋顶和照明灯应保持50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九)除用叉车装卸的货物外,一般堆放不超过1.8米高。第十条 产品装卸(一)产品装车的原则:填靠紧实、排列整齐、稳固安全。(二)当确定承载车辆后,发货员与装卸队指定的装车负责人应根据车辆货箱的大小、客户所订产品的规格、数量等进行统筹安排,确定装车的秩序和码放方案。(三)装车的产品必须按照包装上的标识,分清上下按确定顺序依次排列,挤靠踏实整齐,严禁倒装。背门上车时要单樘门背运,禁止多樘背门。(四)在产品与车箱板之间垫上厚纸板。打绳时应在与门框接触的转角处绳与门之间垫上双层厚纸板,外加木板条(长度应在600mm以

8、上)。(五)当装车到车尾时应特别注意防止未打绳的门倾倒。(六)当装卸工在产品还未装车完毕,中途有其它事情需要临时停止装车时,在离开前必须采取防止门倾倒的措施。(七)装车中途需要移动车辆时,在车辆移动前应采取措施临时固定产品,防止在车辆移动过程中产品倾倒造成人员或产品安全事故。(八)当需要在立放门的上面再平放门时,平放门框必须向下,而且门框的四角垫上三层厚纸板或其他支垫材料,严禁在门扇上踩踏或撞击。(九)打绳必须注意松紧适度,以免造成门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十)在确认门已装完,绳子已打好后,应协助驾驶员盖好雨蓬。(十一)当一车装多个用户的门时,要遵循先下后上的装车原则,在打绳时应分别打绳以方便卸

9、车。(十二)在卸车时,应将车辆停靠在车尾部高于车头部的地方,以保证产品的重心始终向前倾靠在车头的牌坊架上。(十三)卸车需要搭设梯步时,首先检查梯步有无断缝等危险缺陷,保证其安全承载力,并有防滑条时方可使用。(十四)卸车时,产品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卸车,并将产品按规格分开放置妥当后,做好防晒、防雨、防潮的工作。(十五)不得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独木板做梯步进行装卸产品及货物。第十一条 安装现场(一)从事安装、维修的员工必须着公司配置的统一服装。(二)使用公司规定的文明用语,严禁野蛮、粗鲁行为及语言对待客户。(三)严禁顺手牵羊或有意拿走商家客户的材物。(四)在安装过程中要尽量防止将客户的玻窗、楼梯、墙壁

10、划伤,确保文明安装、文明维修。(五)安装、维修工作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第四章 行为规范及要求第十二条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包括前后露空的凉鞋)、留长发和赤身、赤臂作业。第十三条 上班前对设备传动、滑动和螺钉、螺母、轴销等部位进行安全维护、检查并紧固。第十四条 使用模具、工装、刀具和搬运物料等要轻拿轻放,大件使用辅助工具进行作业,严禁采用翻、撬、甩、滑动、拖动等不安全、不规范行为发生。第十五条 物质库房、车间内放置的油料、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别、分库房安全放置并挂贴安全警示牌。第十六条 严禁在物质库房、成品库房特别是化学药品和油料库房附近近距离使用火源或焊割作业等。第十七条 严禁非专业

11、电工私自安装、架接电源线路。第十八条 设备及电器设施用后关闭电源。第十九条 严禁员工使用已有故障或待修设备作业。第二十条、员工不得私自换岗作业,车间领导不得强行调动员工从事未经培训的特殊岗位作业。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第五章 设备操作安全第二十二条 对操作者本人或对他人及周围可能造成大的安全影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第二十三条 新进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签定员工安全责任承诺书后,方可上岗。第二十四条 电气作业的操作(一)机器设备以及可能漏电的附属部位都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安全检查;(二)机器设备的电器和

12、线路都不得裸露。如需要维修,必须专业电工,严禁操作者自接或乱接;(三)设备上安装的开关设备、保护装置、控制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完好,设备上相间绝缘电阻、对地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要求;(四)开关箱、控制柜的功能电气柜的开关壳、盖必须完整,不得损坏、丢失,电气箱柜内、外禁止放置工具、手套、茶杯及其他杂物,更不得放置潮湿和油类、纸张等易燃物品以免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五)电动机、电器开关、电焊机以及其他电器设备上禁止覆盖、堆放、悬挂物品,尤其是潮湿、隔热、沉重的物品,以免发生触电事故或烧毁电器设施;(六)电动机、发热电器的通风、散热部位应能通畅无阻、清洁卫生,不得堵塞、覆盖通风散热部位,影响通风散热的

13、油污、灰尘及其他物质应及时消除,以免引起过热而烧毁;第二十五条 金属焊接、切割的操作(一)不允许在有易燃物品或有易燃气体、粉尘的场所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以免熔渣引起火灾事故。在有可燃物品附近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要有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高空焊接应在10米以上;(二)氧气、乙炔气瓶等不允许在阳光下曝晒,不允许接近火源或热源,以免气瓶内气压升高出现炸瓶危险;(三)气瓶在搬运、装载或使用过程中,严禁发生碰撞。氧气瓶严禁沾上油脂,以免氧气与油脂发生剧烈的氧化反应产生高温或燃烧引起爆炸;(四)氧气瓶与可燃气体(如乙炔气。液化气和石油气等)严禁同时存放,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船不应小于10米;(五)氧气瓶

14、与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可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六)生产现场的气瓶必须进行固定;第二十六条 剪、压设备的操作 (一)开机前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位,应无液压油泄漏,开关仪表应无失灵,电气部位应无异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牢固可靠,紧固零件及连接件应无松动脱落,检查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开动设备空转正常后,才能进入生产;(二)在调整机床行程、限位、装卸折弯工件、刀具、测量工件,调整刀、模具、擦拭机床时都必须停机进行,凡未停机并停止转动前,人体的任何部位都不得进行入危险区域; (三)正常工作时,手不能伸入危险区,放工件时手不准在压力点上,往外拿工件时手脚应配合好,发现工件不正,脚要离开开关后才

15、能调整;(四)严禁在脚踏开关正上方位置,放置工具零件等重物,以防重物滑落打击脚踏开关而引起机床意外冲压造成事故。严禁在离合器脚踏板上放置重物或用其他方式,使冲床滑块作连续上下冲压运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五)工件要堆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工作完毕,切断设备电源,彻底清理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六)设备周围及地面不得乱放工具、紧固件等杂物;第二十七条 喷涂作业时的操作(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工作前按照产品配置规定的颜色,选择塑粉调制所需的油漆,准备好所需的工用器具。检查空压机运行是否正常能保证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应稳固可靠。操作时应经常检查喷枪,保证喷枪通畅无阻;(二)喷涂作业处应距明火场所大于30米。室内应配置有效地排风设备,及时排出气体。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三)必须严禁明火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火花,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生产现场;(四)操作时要控制喷涂速度,喷枪与工件表面的距离应保持在300-500mm(静电喷涂除外);(五)严格控制油漆和溶剂的储存量,油漆和溶剂必须分开存放,溶器应加盖防止挥发引发事故。(六)工作完毕应对生产现场进行清理,多余的油漆和溶剂放回库房,空桶放入废品库。第二十八条 电动葫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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