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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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邮政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 行)目 录第1章 总则第2章 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第3章 工程管理流程第4章 营业网点建设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第5章 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第6章 项目督查第7章 工程验收第8章 工程建设考核第9章 附 则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国邮政201423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工程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可研、立项、组织工程设计及审批、工程招标、工程实施、

2、工程审计和工程验收等。第二章 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第3条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一)市公司直管项目:指由市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项目分类如下。1. 全市专项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 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上的建设改造和维修项目(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项目)。3. 全市统一实施的建设项目。4. 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5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2) 城片区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指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含安防设施维修项目)。 第4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划分(一)市公司直管项目:市公司企发部为

3、项目主管部门;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分公司)、直属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其中:信息技术局为全市统一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重点工程办公室为市公司实施的全网性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除外)的建设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维修项目的建设单位,市公司安保部监安部为全市统一实施的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二)城片区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为项目主管单位,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相关部门和片区分公司下属各区县局(分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5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规定(一)市公司直管项目:立

4、项、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二)城片区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一般设计变更、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由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审批,报市公司企发部备案。重大设计变更、5%以上的概算调整和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流程按第六条执行,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审批流程按第五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6条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1) 立项审批。由计财部组织业务、企发、监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大型项目(投资1000万元或建设规模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邀请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和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技术、经济专家

5、参加论证,并形成评审意见,按规定流程审签下达批复。(2) 初步设计审批。由企发部组织业务、计财、监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大型项目应邀请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和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参加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按规定流程审签下达批复。(3) 属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审批结果需经市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7条 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管理(一)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计划和投资由市公司集中管理。每年各单位根据市公司的要求申报年度专项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由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参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专项

6、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二)全市自筹资金项目实行计划集中管控、投资分级管理。每年12月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编制下一年度自筹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年度项目计划),上报市公司衔接。年度项目计划的购置项目由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除购置项目外的年度项目计划由企发部牵头组织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参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年度项目计划。每年9月底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根据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和年度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年度项目调整计划,由企发部和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年度项目调整计划。调整计划

7、下达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一事一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8条 重大项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重大项目事项,按市公司重庆市邮政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渝邮2014156号)执行。 第9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组织招标,限额以上的土建、安装、装修工程属地方招标的,按照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定执行;由企业内部组织采购的,按照市公司采购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流程办理。 第10条 建设标准及招标入围。全市营业网点及生产场地建设、装修、安防设施建设标准由市公司制定,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装修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

8、备等由市公司选型招标入围;装修设计和施工、设备安装维护等单位由市公司招标入围。 第11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限价编制、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应严格按照市公司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执行,由市公司审计管理部门组织审计,出具审计结果或报告。若有超概算批复投资的,应分析、查找超概算的原因,并将工程审计结果、超概算主要原因抄送市公司企发部和计财部,由企发部进行考核。 第12条 市公司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管理职责(一)业务管理部门和单位(市场部、网运部、专业局(/公司)。)1.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2.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

9、设计,审核建设规模、功能布局是否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年度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计划。4.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招标。5. 参与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6.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7. 业务管理部门和单位职能划分。(1)市场部参与审查营业网点、投递站、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 (2)网运部参与审查投递站、邮件处理中心、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 (3)金融局参与审查代理金融网点、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2) (4)金融局参与审查代理金融网点、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分销局参与审查区县局三农配送中心建设、三农直营店仓储建

10、设、三农直营店改造以及县局房建设改造等项目。 (5)其他专业局(公司)按各自业务范围参与项目审查。(二)计财部。1. 组织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下达立项批复;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2. 组织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全市自筹资金购置项目的计划。3. 负责拨付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资金。4.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招标;参与装修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 5. 参与工程招标、采购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6.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三)企发部。1.

11、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组织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初步设计、建设标准及规模、概算投资等,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审批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 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计划;组织审查全市除购置项目外的自筹资金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的计划。 4. 组织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5.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企业形象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各类生产场地和营业网点建设、装修标准。 6.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服务质量评价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7. 检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合

12、同管理。8.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9. 负责统计全市建设项目的进度和投资等完成情况。 10.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四)采购中心。 1. 负责组织金额40万元以上(含土建、安装、装修、维修等)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 2.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施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招标、采购工作。 3.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招标、采购工作。(五)

13、监安部。1.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2.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的安防设施设计及概算投资。3. 负责全市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工作。4.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自筹资金等项目的投资计划。5. 负责制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安防、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安防、消防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参与安防、消防设备选型及招标,参与安防、消防设施建设招标;检查安防、消防设施建设质量。6. 参与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7. 负责组织安防、消防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8.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安防、消防设施建设

14、管理工作。(六)审计部。1 负责组织编制或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限价;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2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选型及招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3 参与工程招标、采购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4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5 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七)信息技术局。1. 参与审查与信息化相关的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2. 参与审查与信息化相关的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自筹资金等与信息化相关的

15、项目投资计划。4. 参与与信息化相关的工程招标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5. 参与与信息化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13条 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查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的建设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申报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计划。(二)负责组织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预审。(三)负责审批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建设标准及规模、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和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四)负责组织40万元以下(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维修等)工程的招标、采购。(五)负责组织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5%以上的概算调整和安防设施建设方案的初审。(七)参与装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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