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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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意见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特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供水节水建设、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

2、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浙江夯实工作基础。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城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编制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和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19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万吨/日,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2000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完成10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8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20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3000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3、1500公里,完成4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10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二)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落实浙江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开展防反弹和长制久清自评估工作。做好瓯江流域省级河长单位牵头工作,落实“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三)推动城市供水节水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全省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水解决24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其中2019年解决161万,2020年解决81万)。修订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19年,组织杭州、宁波、嘉兴、舟山、诸暨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2020

4、年,督促温州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现全省所有地级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有机更新,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3490公里、雨水收集系统4000处,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2020年管网漏损率满足“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理。2019年,新增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标准化运维处理设施1500个。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对9000个已接收的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进行标准化运维,按照各地农村生活污水

5、治理专项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逐步开展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五)深化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编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0年)。2019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以内,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5%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全省新建成16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力争实现“零增长”,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90%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

6、6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2019年,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完成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以下简称“非道工程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2020年,全省非道工程机械环保标牌发放完成后,督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具备符合要求的环保标牌的非道工程机械,并将违规使用设备问题突出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七)加强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在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制定全省建设系统安全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下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

7、检查得分表。开展建设系统2019-2020年大气污染秋冬季攻坚行动,督促各地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措施,在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工作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2020年,制订出台浙江省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规程。深化开展建设系统2019-2020年大气污染秋冬季攻坚行动,督促各地开展国家环保督察施工扬尘问题整改;对各地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开展施工扬尘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在道路扬尘治理方面,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作业管理,按标准实施道路喷洒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和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

8、,到2020年前,力争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杭州、宁波等市的重点区域要显著提高。(八)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认真贯彻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督促各地按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建造和住宅全装修等控制性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2019年底,全省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95%;2020年底,全省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96%,继续领跑全国。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

9、,到2019年底,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3%,2020年底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三、保障措施(一)强化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对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类考核目标。同时,将厅各责任处室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强化督导。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整改督导,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视情通报约谈,督促各地压实责任。(三)强化监督。将厅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

10、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在浙江建设信息港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年底将落实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附件:2019-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厅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清单附件 2019-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厅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清单序号工作任务2019年工作内容及目标要求2020年工作内容及目标要求责任人责任处室一开展城镇污水治理提质量增效行动编制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2019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万吨/日,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2000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完成10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8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11、。深入实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3000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完成4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10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赵秋立城市建设处二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落实浙江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开展防反弹和长制久清自评估工作。做好瓯江流域省级河长单位牵头工作,落实“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继续开展黑臭水体防反弹工作,进一步完成“长制久清”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争取完成杭州赭山港等6条水体的

12、销号工作。做好瓯江流域省级河长单位牵头工作,落实“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赵秋立城市建设处三推动城市供水节水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供水水质安全监测工作,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水解决16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修订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组织杭州、宁波、嘉兴、舟山、诸暨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有机更新,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1745公里、雨水收集系统2150处,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水解决8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督促温州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现全省所有地级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管网漏损率满足“全国

13、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赵秋立城市建设处四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运维管理全省新增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标准化运维处理设施1500个。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全覆盖。基本实现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对9000个已接收的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进行标准化运维。谢永明村镇建设处五深化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以内,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5%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编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

14、计划(2019-2020年)。全省新建成16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力争实现“零增长”,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90%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6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赵秋立城市建设处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完成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以下简称“非道工程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全省非道工程机械环保标牌发放完成后,督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具备符合要求的环保标牌的非道工程机械,并将违规使用设备问题突出的房屋

15、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冯 峰工程质量 安全监管处七加强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制定全省建设系统安全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下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得分表。开展建设系统2019-2020年大气污染秋冬季攻坚行动,督促各地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措施,在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工作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制订出台浙江省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规程。深化开展建设系统2019-2020年大气污染秋冬季攻坚行动。督促各地开展国家环保督察施工扬尘问题整改。对各地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开展施工扬尘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冯 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作业管理,按标准实施道路喷洒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和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到2020年底,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杭州、宁波等市的重点区域要显著提高。赵秋立城市建设处八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到2019年底,全省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95%,继续领跑全国。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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