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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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关于快递合同 篇一:快递发生纠纷如何维权 一、纠纷的类型及责任的承担 1.快递成“慢递”,未按规定的期限延误送达,理应赔偿损失。如王某通过一家快递公司向客户邮寄了一批货物。本来两地相距不到250公里,三天内完全可以到达,可客户等了15天仍没收到货物。为此,王某因延期10天交货,而被迫赔偿客户 10000元违约金。后经核查,是邮递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延误。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而成讼。 根据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

2、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鉴于快递公司在15天内仍未能将货物交至客户手中,王某也就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法院遂作出判决快递公司承当赔偿责任。 2.货物毁损、丢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 例据实赔偿。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3.少报多收 应当退款。如在深圳出差的李某,通过本地一家快递公司托运货物到安徽省明光市。双方约定货到付钱,快递服务费用为50元。

3、可3天后李某到明光提货时,却被收费250元,原来,李某的货物在运往明光的途中,经过合肥等地中转,需收多项中转费用。为xxx,李某诉请法院要求快递公司退费 200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快递公司在需要中转的情况下,隐瞒不能直达事实及真实价格,致使李某不能获得真实报价、无法正确选择、支付多余费用。法院据此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4.霸王条款 当属无效。如快递公司提供的格式快递递送合同中规定:“公司送货至指定地点时,如托运人或指定的签收人不在,公司有权让他人

4、代收,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公司无关。”若因代收发生消费者实际未收到货,快递公司理应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快递公司“有权让他人代收”,实际上等于可以随意处分,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显然是免除自己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故无论消费 者当时是否认可,该约定均属无效。 5.“保价”未尽告知义务,快递丢失,公司应负主要的责任。 快递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自身所能承担及所应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充分考虑,如一般快件运单都会注明:“寄件人须保证每票托寄物价值不高于20000元(

5、不同快递公司的限定金额不一样)”,“托寄时快递员无审核托寄物实际价值的义务”,并注明寄件人可对价值较高物品“声明保价”。 虽然在快递单背面印有格式条款,但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往往在接收该贵重快递业务时,没有提醒消费者可以保价,更未将快递保价条款对消费者进行告知和解释,未充分履行应尽的告知义务,若快件丢失,快递公司应负主要的责任。 二、避免快递纠纷的方法 快递属于高风险行业,快递公司一般都采用格式运单,并在运单背面印制格式条款,对丢损货物的赔偿责任作出限制。一般情况下,较为规范的快递公司都会在运单正面明显提示阅读背面条款,并注明签字即视为对格式条款的同意,因此,除非该格式条款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6、否则寄件人签字后该条款就对双方发生效力。 因此,在采用快递方式运输物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寄递之前最好查看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约定好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的解决办法,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是要详细填写快递单,表明物品价值。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三是要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注意阅读运单背面条款,并清楚填写运单,尤其是托运物品的名称、数量。这在发生

7、纠纷、申请赔偿时是相当重要的凭据。有的消费者就因为在运单上简单填写“物品”,而无法证明寄递的内容物到底是什么,而失去了获得合理赔偿的机会。 四是要快递前进行保价。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至3%,所以建议消费者切勿因小失大。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保险”。 五是要先验后签,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寄递贵重物品时,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切记要先验货后签字,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

8、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 篇二:最新快递合同范本 1.填写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详细如实填写详情单内填写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务请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契约条款 由_快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一、 运单 _快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

9、。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际,或实际保价措施。 3.发运人必须在_快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发运人承认_快递有权放弃或拒绝

10、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运人及其委托找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快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 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_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_%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_快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_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 _快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

11、,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_快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xx、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_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_快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_快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

12、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 赔偿限额 1.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最高人民币_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金额赔偿。 3.最高报价额限贰万元人民币。 4.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_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

13、。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_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2._快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文档来源:律师365(/) 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篇三: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保证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资格,在平等自愿的

14、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在上海市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包括: 1、 本合同文本 2、 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 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 附件三: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加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

15、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2.6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当甲方的平台无法自行查到货物信息或信息不准确时,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甲方应自查询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甲方应按第六款的规定予以赔偿。 2.7 如遇需转寄EMS的情况,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前提是并不影响乙方货物按时送达基础上),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9接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10 为乙方免费提供货物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等其它必要的包装物品。 211出现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错误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改正后,按照乙方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或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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