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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预算业务管理相关制度篇一:预算业务管理相关制度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直属单位,下同)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作用,强化预算的分配、监督职能,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一、预算编制管理体制1、中小学校预算编制管理体制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在省、市(州)级政府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不改变学校经费使用权的前提下,实行“校财局管”的资金管理模式。2、中小学校预算编制以独立设置的
2、学校为基本单位,非独立设置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学校统一编制。中心学校如果对独立设置、独立核算的中小学具有管理职能,所辖学校也应单独编制预算,中心学校应协助、指导所辖学校编制预算并监督其加强资金管理,但不得对所辖学校的资金“统筹”。3、所有独立设置的中小学校均应单独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独立核算,建立独立的账务,编制独立的报表。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中小学预算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学校发展规模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2、完整性原则。中小学的预算编制要体现完整性原则,即将学校的预算内外财政资金和其他依
3、法取得的收入及相应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编制预算。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收支项目。3、重点性原则。中小学预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要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4、科学性原则。中小学的预算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和收支规律进行计算,力求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5、透明性原则。中小学预算的编制要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的经常性支出要建立科学的定员定额体系,从而实现预算分配的标准化。项目支出
4、应通过填报项目文本、经过科学论证、优先排序后确定必保项目和备选项目,结合当年财力和支出重点进行安排,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6、绩效性原则。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全面追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预算编制模式与流程中小学校预算编制统一采用以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采用“二上二下”的预算编报模式。在此模式下,中小学校作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的预算进行汇总,并上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下达预算并进行监督管理。“一上”:是指中小学编报预算建议数。在这一阶段,中小学首先编
5、制年度预算建议数,上报教育局。预算建议数就是要全面反映单位本财政年度的经费需求,以及发生这些需求的基本数据和政策依据,一定要注意全面性和完整性。要求学校必须广泛地收集信息,编制的每一项建议数,都要有详细、真实、可靠的依据。“一下”:是指教育局下达预算控制数。教育局根据中小学编报预算建议数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审定,下达预算控制数。预算控制数就是教育局的预算草案。教育局将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予以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是指中小学上报预算草案。根据教育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中小学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再报送教育局。预算草案简单地说,基本上是单位本年度准备执行的财务收支
6、计划,要注意现实性和操作性。“二下”:是指教育局批复预算。教育局审核各中小学预算草案并予以批复。四、编制程序与方法(一)编制前的准备工作1、调查资源、摸清家底、收集资料正式编制预算前,学校要对本校的资源进行调查,摸清家底,对学校现有的资产、收支状况,在岗在编及离退休人员状况,在校生规模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为编制预算提供真实依据。2、确定基本数据和基本依据对学校的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据实统计,并与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核对,以上月末实际数作为编报预算依据。3、总结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年度新形势总结和分析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掌握学校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的变化情况,找出影响本年度预算的
7、各种因素(剔除上年度一次性或临时性因素);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要求;认真领会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准备工作。(二)收入预算的编制中小学校收入预算应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上年度没有预算的以实际收入为基础),根据本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要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进行测算,即收入预算采用“基数法”加“因素法”进行编制。测算时可采用对比分析法,即通过在不同时期(或不同情况)的预算收支数据的对比,来编制预算收入数,如本期与上期对比。对比分析时,必须注意指标的可比性,如指标的计算口径、计价基础是否一致等。中小学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
8、、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他收入等。1、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直接从财政部门或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工资、津补贴、福利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教师专项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由财政负担的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2、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从财政专户核拔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批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如住宿费等。3、勤工俭学收入:指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所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具体包括捐赠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由于有些其他收入不具备经常性(如捐赠
9、收入),因此在编制预算时应在上年度收入数基础上剔除一次性收入后编制。编制收入预算时,要突出财政供给的主渠道地位,对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他收入的预算建议数,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没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预算,对预计发生的收入不能高估,防止收入不能实现时造成预算无法执行。上年事业费收支有节余的,年末应转入学校事业基金,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动用上年度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入不足,要在当年收入预算中反映。上年专项资金(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节余应纳入下年度预算,属政府采购的,还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三)支出预算的编制中小学校的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学校应根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事业发展的
10、需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优先保障学校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然后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为满足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与管理的需要,基本支出预算采取定员定额法编制。参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支出的基本性质进行合理归并,确定中小学校基本支出构成,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
11、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这两部分支出预算,原则上采用定员定额法编制,即根据规定的分类定额标准和核实的单位人员情况,测算出本校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建议数。对贫困学生的困难补助费、奖学金,应按实际在校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人数、财政部门规定的定额标准计算编制。(3)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公用事业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
12、务支出。其预算编制,采取定员和定额相结合的办法,即按在校学生数和现行各政府确定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计算预算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在编制中小学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时,应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基本需求;要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定额计算对象的制定,同时还应根据支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特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发展需要,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是中小学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支出
13、预算,对规范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支出预算根据*发展规划、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以及上年预算安排执行情况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方法是“零基预算”。(1)基本支出预算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支出等。目前,中小学校的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满足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目标,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
14、的原则,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排序,统筹确定全县中小学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报同级财政部门。项目支出可采用零基预算法来编制,即编制预算时不再考虑上年度的项目支出基数,而是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从零开始每年确定一次,重新测算项目支出需求。3、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预算编制的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在编制中小学校项目支出预算过程中,凡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由预算编制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并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1)政府采购的项目和金额,按地方政府采购规定执行。(2)中小学校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时,须提
15、出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及拟采购时间,以便组织政府采购。(3)中小学校填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表,作为年度预算草案的一部分,按规定程序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五、预算编制依据与定额标准(一)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定额与标准1、基本工资与津贴部分按学校定员编制,结合学校实际人员情况,根据国家和地区工资标准,按实际在编在岗人数以及离退休人员、长病假人员、长期聘用人员等逐个汇总计算。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教职工工资总额的5%8%,当地县级政府医保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县级政府医保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10%,当地县级政府房改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县级政府房改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未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提取住房公积金。4、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当地县级政府劳动保险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县级政府劳动保险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5、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4%,当地县级政府劳动保险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县级政府劳动保险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6、奖金的发放规定:按一个月基本工资总额发放,当地县级政府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