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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的审计与监督管理办法1、设计变更的内容及费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2、对设计变更审批的合理性、准确性及费用的审查,业主及审计部门将组织会审,对不合理的部分拥有否决权,上述有关审查文件将作为计量支付的最终依据。对设计变更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有:(1)变更依据是否成立。(2)变更技术方案是否合理。(3)变更程序是否规范。(4)变更手续是否齐全。(5)变更数量和金额是否准确。(6)变更执行情况。3、为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变更漏报、漏审等现象,及时了解设计变更的动向,实行设计变更月报统计制度,每月统计一次办理好及未办理好的变更,对未办理好的变更限时办结。3.1承包人在每月20日前填报设计变更立项汇总表、设计变更汇总表,上报总监办;3.2总监办填写完设计变更立项汇总表、设计变更汇总表后,随监理月报一起上报项目管理公司;3.3报表由专人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提交电子文件;3.4每月上报报表时,与项目管理公司核对上月设计变更立项、审核和批复情况。3.5项目管理公司每月在项目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