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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总 则 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 知识产权 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 用 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调整职工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 系。 为加快公司的专利发展,使专利机制成为 促进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基层单位的 专利状况和专利管理水平将作为公司评价 考核其科技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 要依据。 目的是鼓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 术创新以及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 总体规划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 统一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能、职责 开展各类专利增值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 性
2、工作 知识产权办公室业务范围 年度的工作计划 宣传及培训 负责申请和管理政府资助基金,各种优惠 政策 第三章 管理工作 专利申请 提交专利申请资料 检索查新和分析评价 导致发明丧失新颖性的活动 专家鉴定 提交总工程师 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书 专利维持 专利放弃 专利许可及转让 专利保护 第四章 专利信息的管理 专利信息的收集 专利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专利信息的保存:公司内部的规 定;工作记录和有关文件;技术合同文件;学术或 技术会议、新闻媒介和展览会等。 产品、技术研究开发立项之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在项 目论证和研究开发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 研发项目立项之前,必须有专利申请的检索查新
3、报告。 重大项目专利战略研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第五章 专利的界定及奖励 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书”中的发明人的权利 属于所在单位。 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 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对于非职务发明原则上知识产权办公室不予以接 受,特别的可以例外。 发明人如果离开公司工作,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 术资料带离,不得将正在申请的专利提供给其它 单位或个人申请,离开前必须将自己的发明成果 提供给本公司;项目结束时,要把涉及项目的有 关资料及时归档保管。 对取得国家“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专利,按照 晋城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给予相应资助;对 获得授权的专利发明人,
4、按照科学技术进步奖 励办法进行奖励。取得成绩有再奖励。 对公司所属单位专利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完成的 专利数量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全年计划目标,每年 度给予“专利管理优秀单位”奖励。个人的奖励: 管理员、发明人。 专利项目的申请、维持、网络查询、奖励等相关 管理费用专项列支。 第六章 专利技术的成果分享 本公司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或技术)进 行转让或许可时,由专利所有人和知识产 权办公室与受让人进行商务接洽。转让或 许可所形成的经济收益由专利所有人和公 司共同分享,分配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或技术)应用在公 司内部或投资设厂,专利所有人可以作为 无形资产入股,享受股权分红,也可以签 订相关协议直接在形成的经济利润中取到 一定收益,额度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七章 责任与处罚 员工将职务发明创造以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侵犯、损害公 司权益行为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公司将依法采 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专利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履行职责不当或者 泄露秘密,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本制度由晋城煤业集团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