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养老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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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养老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2020年养老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市养老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养老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规划布局第二条县乡两级政府在城市建设规划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中,增加养老机构和养老地产专项规划。(一)按期进行养老机构、养老地产调研,及时掌握人口规模、辐射半径、设施配套、特色资源、项目建设等相关情况。(二)根据城市发展和养老产业发展需要,适时编制养老机构和养老地产专项规划,进行论证和意见征集。(三)编制养老机构和养老地产专项规划,及时上会审议,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中。第三章奖励、补贴和保

2、险第三条投资新建200张床以上的养老机构,且内设一级以上诊疗机构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且将内设一级以上诊疗机构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一)一次性奖励发放。1.申请。(1)申请条件。xxxx年9月7日以后,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200张床以上,且内设一级以上诊疗机构的的养老机构。(2)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向机构所在地的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一次性奖励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审批。(1)县民政局初审。县民

3、政局是一次性奖励审批初审的责任主体,对养老机构申请材料审核,县民政局要派出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入机构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2)县财政局审定。县民政局对审定合格的养老机构申请报表和相关材料送至县财政局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备案。县民政局对审定合格的养老机构予以备案。3.发放。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由县政府负担。县民政局将汇总表报县财政局。(二)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申请。参照x市医疗保险局关于促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纳

4、入医疗保险定点养老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内容执行。第四条给予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贴,保险费在省出资40%的基础上,县政府匹配40%,养老机构承担20%。(一)投保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经县民政局许可设立的养老机构(含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院、养护院、光荣院、托老所等)均可投保。(二)保费标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年度保费120元/床/年,续保时视情况另行调整。(三)投保程序。1.养老机构作为综合责任保险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与省民政厅确定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2.养老机构填写x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给保险公司。3.保险公司将x省养老机构责任保

5、险投保汇总表报县民政局审核,经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备案。4.县民政局将x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情况汇总表报县财政局审核。5.县级财政局将保险资金拨付保险公司。第五条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向规模经营(床位200张以上)、特色经营(医养模式、候鸟模式、中医模式等)养老项目倾斜,县政府给予每床补贴由800元增至1000元。(一)申请条件。200张床以上的养老机构、取得医疗许可的养老机构、纳入省级“南病北治、北药南用”示范基地的养老机构以及被省x医养联盟确定为旅居养老接待机构的养老机构。(二)审批及发放。参照x市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x政发x43号)文件内容执行。第四章旅

6、居养老第六条对候鸟式(旅居)养老机构和有接待候鸟式(旅居)养老业务的宾馆,由县民政局和县旅游服务中心认定为旅居养老示范基地的,编制目录,并在x县政府网上开通专栏进行宣传。(一)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宾馆,于每年3月1日前,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机构简介、机构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二)县民政局汇总后,由县民政局和县旅游局共同认定结果,编制目录,在x县政府网上开通专栏进行宣传。第五章居家和社区养老第七条在x社区先行试点,全面放开居家社区养老市场,制定居家社区养老行业服务准入标准和监管办法,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一)放开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创办、运营

7、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服务机构和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二)完善服务监管。制定居家社区养老行业服务准入标准和监管办法。发挥行业自律、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服务机构和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三)加强服务购买。梳理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和扶持合格供应商进入。第六章人才培养和激励第八条以市卫校为依托争创国家级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基地,塑造全国优秀养老护理员品牌形象,解决护理人员的供需矛盾。依托x市卫生学校,实施养老护理员专项培训计划,计划从xxxx年至xxxx年三年时间完成

8、所有在岗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第九条建立养老护理员信用评价体系,每年开展信用等级评定,设定一星至五星诚信等级,对连续两年评定五星级护理员的,优先推荐授予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对养老机构内持国家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上岗人员,第一年补100元,第二年开始累计10%增长,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0元。(一)星级评定。按x市养老产业行业协会制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并定期开展评定。(二)荣誉称号。对连续两年评定五星级的护理员,优先推荐给县工会、县妇联等相关部门授予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三)从业补贴。1.申请。(1)申请对象。养老机构内持国家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上

9、岗人员。(2)申请程序。符合从业补贴标准的养老护理员,填写“养老护理员从业补贴申请表”,由其工作单位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国家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工作时间证明材料。2.审批。县民政局对养老机构提交的申请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发放。补贴资金第一年每人每月补贴100元,第二年开始累计10%增长,最高补贴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200元,由县财政局负担。县民政局将汇总表报县财政局。第七章养老制造企业扶持第十条将老年食品用品制造企业列入县中小微企业重点扶持名单;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养老

10、食品用品展销会,使养老制造产品与养老机构有效对接,提高我县养老食品用品在本地销售的占有率,参展企业费用由县政府给予一定补贴。(一)将具备以下标准的老年食品用品制造企业列入县中小微企业重点扶持名单。1.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具有一定影响力,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过帮扶可以成长进入规上;2.市场前景好、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3.属于我县重点发展的养老产业范围的工业企业;4.有研发能力或与科研院校有合作关系;达到以上标准,且无不良经营记录,有切实发展意愿的企业可与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待县民政局确认后填报帮扶企业调查表由主管县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县工信局,县工信局将会在开展帮扶工作时安排帮扶企业总数的5%比例分配给养老食品用品制造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二)在x市绿博会设立养老食品专题展区,组织我县养老食品制造企业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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