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山东

上传人:木92****502 文档编号:119403617 上传时间:2020-01-14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889.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山东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山东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山东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山东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山东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山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山东(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ICS01.140.20A 14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5362019代替DB37/T 5362005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Data collection standards for the catalogue of administrative archives2019 - 12 - 24发布2020 - 01 - 24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T 5362019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24.1总则24.2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34.2.1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34.2.2案卷级目录著录细则34.3文

2、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64.3.1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64.3.2文件级目录著录细则64.4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94.4.1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94.4.2文件级目录著录细则105档案目录数据交换13参考文献14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7/T 5362005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本标准与DB37/T 536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和2005版封面);修改了标准制定时依据的规则(见前言和2005版前言);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1和2005版1);增加、修改、删除了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和

3、2005版2);增加了新的定义(见3.8、3.9);修改了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著录细则(见4.2和2005版4.2、5); 修改了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著录细则(见4.3和2005版4.1、5);增加了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著录细则(见4.4);删除了关于“.DBF数据库文件名格式”的规定(见5.1和2005版6.1);增加了目录数据交换光盘关于数据封口的规定(见5.6);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本标准由山东省档案馆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档案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华、王宪东、张志刚、赵琳、刘虎、储牧原、韩磊、马学刚。本标准代替标准的

4、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7/T 5362005。引言DB37/T 536是山东省档案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之一。标准实施十几年,在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标准实施以来,档案工作的整体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标准,部分直接决定档案目录数据设立原则的档案整理规则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使2005年颁布的标准已不再适合新形势下档案工作需要,需进行修订。DB37/T 536根据GB/T 3792.12009文献著录第1部分:总则、DA/T 181999档案著录规则、DA/T 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山东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际

5、情况修订,具有以下特点:实现了计算机行业术语与档案行业术语的有机结合;规定了文书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基本结构、著录项目与交换格式;对著录规则和著录格式进行必要的细化;规定了档案著录与计算机档案目录数据库之间的联系。14文书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的定义、格式与著录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其目录数据的交换,档案管理软件开发中数据库结构的设计与数据交换。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6、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88199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7位编码字符集GB 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 34692013信息资源的内容形式和媒体类型标识GB/T 71562003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T 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154182009档案分类标引规则DA/T 1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31994档号编制规则DA/T 181999档案著录规则DA/T 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462009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档案

7、目录数据库将描述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数据记录按一定格式存入计算机存储器所形成的数据集合。具有数据的检索、存取、修改、增删和整理等功能。3.2数据记录描述某一案卷或文件所有特征的数据集合。每条数据纪录由若干数据字段组成。3.3数据字段描述案卷或文件的某一方面特征的数据。3.4字段类型指数据字段的基本属性。本标准使用两种字段类型:字符型和数字型。3.5字段长度指字段所包容字符的最大个数。3.6代码一个或一组有序的、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与处理的数字、字母、汉字及其它符号。3.7档案著录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3.7.1案卷级著录以一个案卷或多个内容密切相关的案卷组合为著录对象

8、的档案著录。3.7.2文件级著录以单份文件或多份内容密切相关的文件组合为著录对象的档案著录。3.8必须著录项目指档案馆、立档单位档案室组织的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时,必须有的著录项目。3.9选择著录项目指立档单位可根据本档案室数据库的情况和目标,选择所需的著录项目。选定的著录项目仍应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字段名、字段、类型和长度。3.10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指在计算机网络上传输或以磁性介质、光盘等为载体,通过计算机进行的档案目录数据交换。4 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4.1 总则本标准包括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等三种数据库结构。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适用

9、于文书立卷改革前的档案目录。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适用于按照DA/T 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的档案目录。4.2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4.2.1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见表1。表1 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一览表序号字段名称字段名字段类型字段长度是否非空备注1档案馆代码DAGDM字符型62档号*DH字符型24非空3题名*TM字符型350非空4责任者*ZRZ字符型150非空5起始时间*QSSJ字符型20非空6终止时间*ZZSJ字符型20非空7保管期限*BGQX字符型4非空8件数*JS数字型4非空9解密划控*JMHK字符型4非空10附注*FZ字符型35011分类号FLH字符型2412档案

10、主题词DAZTC字符型35013缩微号SWH字符型3014载体类型ZTLX字符型1015载体数量ZTSL数字型416载体单位ZTDW字符型1017载体规格ZTGG字符型20注: 带“*”者为必须著录项目,其他为选择著录项目4.2.2 案卷级目录著录细则4.2.2.1 档案馆代码根据编制全国档案馆名称代码实施细则(国档发19874号)赋予的档案馆代码著录(档案室此项不著录)。4.2.2.2 档号4.2.2.2.1 总则依据DA/T 131994档号编制规则编制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4.2.2.2.2 全宗号全宗号用4位代码标识。档案馆指定给立档单位的编号,其中第1位用汉语拼音

11、字母标识全宗属性,后3位用阿拉伯数字标识某一属类全宗的顺序号。如“A001”表示新中国成立后1号全宗。全宗属性单一的档案馆可以“0”作属类代码。4.2.2.2.3 案卷目录号案卷目录号是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代码,可按不同时间,不同组织机构,不同保管期限,不同专题或不同载体形态设置案卷目录号。一个全宗内不应有重复的案卷目录号。案卷目录号以2位或3位阿拉伯数字标识。4.2.2.2.4 案卷号案卷号是一个案卷目录内案卷排列的顺序号,按目录内的案卷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得空号,也不得重号。案卷号用3位或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4.2.2.3 题名一般照录原文,原题名不能揭示案卷内容或语句冗长不通时,原题名照

12、录,并据其内容另拟题名,加“”号附后。4.2.2.4 责任者案卷级责任者应著录产生档案的单位名称或单位及其内部组织机构名称,著录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团体责任者必须著录全称或不发生误解的通用简称,同一团体责任者的名称前后著录应一致;示例1: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或中共山东省委(不应简称省委)。示例2: 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山东省科委(不应简称省科委或本委)。示例3: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或山东省妇联(不应简称省妇联)。 责任者有多个时,最多著录三个责任者,其中列居首位的责任者及立档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必须著录,被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各责任者之间以“;”号相隔。文件所署责任者为代称、别名、笔名

13、等时,应照原文著录,另将其真实名称加“()”附后; 未署责任者或原责任者不完整、不准确时,应著录考证出的正确的责任者,并加“ ”号; 会议文件责任者应写明会议全称、举行的届次数。示例: 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4.2.2.5 时间指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分为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由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至4位数表示年度,第5、6位数表示月份,第7、8位表示日期。如1956年2月18日,应著录:19560218。文件时间不完整或部分时间字迹不清时,以“0”补齐。4.2.2.6 保管期限根据档案价值确定的档案应该保存的时间,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一般按案卷组成时所定保管期限

14、著录,保管期限变更的,应著录新的保管期限。4.2.2.7 件数指案卷内的文件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4.2.2.8 解密划控根据档案文件形成时间及文件内容确定档案是向社会开放还是继续保密控制使用。档案馆已确定为开放的文件或案卷,著录“开放”,不开放的文件或案卷著录“控制”。4.2.2.9 附注对各个数据字段的补充解释与说明,依各数据字段的顺序依次著录,数据字段以外需解释和说明的列在其后,著录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各数据字段需要注明的事项,主要注明同一文件的不同题名或其他称谓、责任者、时间考证依据或著录来源等;示例1: 题名又称“三大方案报告”。示例2: 责任者系根据统计表制发机关确定。示例3: 文件时间系刊物所载时间。 各数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