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办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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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办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CSW-CG-2019-CTCY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9日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办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办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CSW-CG-2019-CTCY标讯区域:中央行政区域:湖北省宜昌市项目联系人:周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717-6738848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联系人:周女士联系方式:0717-6738848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一路5号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三、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川联系方式:15549393121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四、标讯信息:(一)基本情况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办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品目:餐饮服务行业划分:餐饮业预算金额:66.2万元

3、(2)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办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地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20号办公区和珍珠路80号办公区服务期限: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内容:为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自助用餐(含因工作需要在该大楼举办的会议、培训用餐)的食材加工及服务,并满足环境管理及安全管理要求。其中城东大道办公区食堂配置人员不低于7人,不含餐厅服务;珍珠路食堂配置服务人员3名,仅餐厅服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4、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3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四)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9日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3日17时30分,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投标截止时间:2

6、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9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办公楼

7、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预算66.2万元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R有,金额:66.2万元(其中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所涉及到的相关耗材及低值易耗品,主要耗材及低值易耗品的清单及质量标准由甲方提供。)核心产品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2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5号电话:0717-6738848联系人:周女士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电话:15549393121联系人:陈川4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8、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5项目现场勘察R不组织6样品R不要求提供7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分包

9、R不接受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8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本项目不适用10支持中小企业发展R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3%。支持监狱企业R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10、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8%。11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有拟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相关资料。12计划澄清或者修改时间2019年12月14日10时00分1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省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14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省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15投标保证金R不要求提供1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17

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续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8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办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CSW-CG-2019-CTCY在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_19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20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21定标原则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

12、序确定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其他:综合评分相同的确定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报价也相同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2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提供服务的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提供服务的地点:宜昌市税务局城东大道20号办公区和珍珠路80号办公区项目服务期限:一年23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按季付款24履约保证金R不要求提供2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8000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

13、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1.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7

1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1.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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