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厂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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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 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 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 令第 373 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 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 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调整范围内 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 具体见 起重机械型式 试验目录附件1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 局 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 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进行型式试验 一首台投入生产的 二产品停产1 年后

2、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 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 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 四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 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五条 型式试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 型式试验 试验原则如下 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 二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 主要参数系列值 从高 向低覆盖 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 320 吨逐台进 2 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 型式试验程序如下 一 额定起重量小于320 吨 含320 吨 的起重机械 型式 试验程序为 申请 受理 型式试验 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 表 二 额定起重量大于320 吨的起重机械和安

3、全保护装置 型 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 第七条 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 应向国家质检 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申请时按如下 2 种情况进行: 一 额定起重量小于320 吨 含320 吨 的起重机械 型式 试验同制造许可一并申请随同制造许可申请报相应许可受理机 构 二 额定起重量大于320 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 型 式试验应单独提出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 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三企业集团所属制造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申请型式试验 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

4、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 厂应分别单独申请型式试验 2.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 生产厂应该由集团公司申请型式试验 第八条 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分别按 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3 一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 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 并书 面通知申请单位 1.申请材料不全的 2.申请材料不实的 3.申请单位与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 监督检验 定期检 验或鉴定评审工作机构有关的 二 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 应及时作出受理申请的决定 在 申请书上签署受理申请的意见并通知申请单位 第九条 制造单位提出的型式试验受理后 即可约请国家质检 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

5、进行型式试验 并与型式试验机构约定试 验时间等事项型式试验机构应按期完成试验工作 第十条 承担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 以下称型式 试验机构 应符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的要求 由 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向社会公布后 方可从事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 作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 等规 定执行 第十一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 专业等方面对试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签发报告人员必须按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的要 求进行培训考核 取得检验师以上资格 试验时 至少有1 名具有 检验师资格的试验人员参加 第十二条 型式试验机

6、构必须按照本规程规定和各类型起重 机械型式试验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进行试验 各类型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细则由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起 草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实施 第十三条 制造单位提供的型式试验样机 其主要受力结构件 4 必须在本单位制造 制造单位必须声明拟制造的产品与型式试验样 机一致 一旦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型式试验结果将作无效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在实验室内无法进行试验的大型起重机械的 整机型式试验 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 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 可以在使用单位 现场进行试验 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型式试验时 试验现场应符

7、合 下列条件 一 试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及产品使用 说明书的要求 二 试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不应有影响起重 机试验的物品设施 三 试验现场应设置进行试验的警示牌 禁止与试验无关的 人员进入 四 试验人员和配合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试验作业必需的个 体防护用品并遵守安全作业规程 第十五条 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型式试验的样机 试验后应及 时更换易损件 经型式试验机构对相关项确认 并履行有关规定程 序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批量生产的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 批量生产的轻小型起重设备的型式试验应在由国家质检 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的实验室内进行 二 安全

8、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应在型式试验样机组装前 由 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的实验室内进行 整机型式试验 时不再单独进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 2 年进行1 次 5 第十七条 型式试验的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试 验细则的要求统一制定 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 原始记录表中试 验项目不得少于规定的试验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和记录填写 第十八条 试验过程中 试验人员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 测情况及试验结果 原始记录填写时 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 写实测数据无量值要求的定性项目应用文字表述试验状况和结 果 需要另列表格或附图的 应附上表格或附图 保证原始记录的 可追溯性

9、原始记录必须由具有检验师资格的试验人员和审核人员审核 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十九条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的判定规则为 试验细则规定的 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单项全部合格 则综合判定为合格 试验细则 规定的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单项出现不合格则综合判定为不合 格 对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制造单位 受检单位整改后 仍可以申 请进行复检 第二十条 完成试验工作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在 30 个工作 日内 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 向受检单位出具 型式试验 报告格式见附件2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见附件3 型式试验报告的结论页必须由检验 审核 批准人员签字 并 加盖型式试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型式试验报告 和 型式试验合格证

10、一式2 份 检验检测 机构和申请单位各1 份 型式试验机构同时应将型式试验结果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按 型 式试验单位和产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4要求填好后报国家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其中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 320 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 国家质检总局审核确认 6 后备案并定期公布通过型式试验的单位和产品名单 第二十一条 对于额定起重量小于320 吨 含320 吨 的起重 机械 制造单位收到型式试验报告后 应及时上报受理制造许可申 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中予以明 示 第二十二条 对于已经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单 位增加设备类型和型式 并在额定起重量

11、小于320 吨 含320 吨 的起重机械范围内 其型式试验可直接约请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 试验 型式试验完成后 制造单位应及时上报相应受理机构更换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 第二十三条 获得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合格证的制造单位 必须在该产品铭牌 包装和合格证及说明书上标明 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编号或相应设备型式试验的备案号 第二十四条 制造单位更改名称时应在更名后 30 天内将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 新的营业执照和旧的营业执照以 及原型式试验合格证报型式试验机构更换证书同时按规定 到相应受理机构更换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和制造许可明细表或 更换型式试验备案表 第二十五条 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

12、的 国家质检总局应责成制 造单位向型式试验机构交回型式试验合格证并向社会公告 一将型式试验合格证书转让给其他制造单位使用的 二私自涂改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的 三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的 四申请时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六条 申请型式试验的单位对试验结果有异议时 应向 型式试验机构提出复检要求 对复检仍有不同意见时 可向国家质 7 检总局提出 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评议的结果为最 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型式试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负责 因型式试验 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 将按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等有关规 定追究检验检测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国家质检总局定期组织对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查 第二十

13、八条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对制造单位进行现场 监督时 以及检验机构在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时 应检查 相应设备与型式试验结果的一致性 第二十九条 申请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型式试验机构交 纳试验费用 第三十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 2.型式试验报告样式 3.型式试验合格证样式 4.型式试验单位和产品情况汇总表 附件1 8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 设备 类型 设备型式 型号规格 主要参数 覆盖 原则 钢丝绳电动葫芦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环链电动葫芦 气动葫芦 防爆气动葫芦 G80t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14、 插腿式叉车 前移式叉车 托盘堆垛车 侧面叉车 三向堆垛叉车 内燃防爆叉车 蓄电池防爆叉车 G50t 电站牵引设备 电站张力设备 G28t 轻小型起重设备 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G8t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旋臂式起重机 平衡悬臂式起重机 G5t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电动单梁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防爆梁式起重机 G80t 通用桥式起重机 防爆桥式起重机 绝缘桥式起重机 桥式起重机 水电站桥式起重机 G320t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架桥机 桥式起重机 冶金桥式起重机 G320t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

15、规格向下覆盖 9 设备 类型 设备型式 型号规格 主要参数 覆盖 原则 通用门式起重机 G320t和S50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G40t和S60m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G320t和S15m 万能杆件拼装式龙门起重 机 G320t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G40t 门式起重机 装卸桥 生产率t/h 1000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普通塔式起重机 GR315 tm 电站塔式起重机 GR 2000 tm 塔式起重机 塔式皮带布料机 生产率m 3/h 300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固定式桅杆起重机 桅杆起重机 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G320t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缆索起重机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G 20t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蒸汽铁路起重机 内燃铁路起重机 铁路起重机 电力铁路起重机 G160t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全路面起重机 GR960tm和 G320t 轮胎起重机 GR150tm和 G50t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集装箱侧面吊运起重机 G45t 高架集装箱轮胎起重机 G60t 集装箱跨运车 G40t 流动式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 GR1200tm和G 100t 同一型号的系列产 品规格向下覆盖 10 设备 类型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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