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长法制教育课讲课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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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庭长法制教育课讲课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建议我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小学生有关方面的法律知识。一、学生应懂得基本法律常识学生学好基本法律常识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事务,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例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学习法律,还应当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这不仅

2、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第三、目前,世界有三大社会公害:一是吸毒贩毒,二是环境污染,三是青少年犯罪。据统计,从全世界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犯罪的 55左右,就我们本县的情况来看,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犯罪的 60左右,并且呈上升趋势。可见,青少年犯罪的危害性是越来越大,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也引起了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的高度重视,可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和基本知识? 第一、作为学生,正

3、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时期,用一颗平衡的,宽广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 “一失足便成千古恨” ,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一)10 周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二)10 至 18 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三)18 周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刑法规定 16 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14 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已满 14 周岁未满 1

4、6 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 。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的行为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10 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

5、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 。 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四)我们在道路上都行走、骑自行车或骑摩托车、开汽车等,也有法律规定,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12 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 周岁至 60 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五)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犯罪或违法行为,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 旷课、夜不归宿; 二) 携带管制

6、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当然,我们生活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不论你在上课还是下了课,不论你在学校、家里还是在放学回家途中,不论白天还是晚上,不论你在劳动还是休息,你的行为都与法律有关。你们应不断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由于时间关系,这里不一一赘述。第二、要掌握违法与犯罪的概念和区别 一)什么叫违法?违法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因而造成危害社会

7、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为纷繁复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一是行政违法,二是民事违法,三是经济违法。行政违法是违反现行的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走私贩私违反海关法,不经批准擅自进行集会、游行、示威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法,借钱不还违反民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婚不依法进行婚姻登记违反婚姻法,不按约履行经济合同义务违反经济合同法,偷税漏税违反税收法,采取非法手段恶意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就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和制裁。 二)什么叫犯罪?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8、呢? 要想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我国刑法等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违法。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学生,也

9、就是说你们都是青少年,青少年犯罪,是青少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青少年犯罪,我国刑法第 17 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 刑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10、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律对青少年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

11、,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案例:说明青少年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得什么叫违法犯罪而酿成大错。1、不同年龄犯不同的罪行如何处理的案例:比如 16 岁的甲某和 14岁乙某一同去盗窃,偷走了别人的一台摩托车,如何处理?因为年龄的问题,甲某已满 16岁,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乙某因未满 16

12、周岁,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虽然乙某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但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会对乙某进行治安处罚。如果 16 岁的甲某和14 岁乙某不是去盗窃摩托车,而是一起去抢了别人的一台摩托车,那如何处理?甲某已满16 岁,其行为当然构成抢劫罪,而乙某只有 14 岁,其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吗?乙某行为也构成抢劫罪。因为我国刑法规定,为了打击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对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种行为,只要行为人年满 14 周岁,就构成犯罪。所以说,行为人年满 14 周岁,只要实施了这八种行为中一种,也构成犯罪。 2、投毒致人死亡案。一名十四周岁的

13、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3、敲诈勒索案。这也是近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 15 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吧玩,之

14、后一直沉迷于玩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

15、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4、抢劫、抢夺案。这是发生在前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 ,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

16、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 9 月 1 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 “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他就要受到处罚。 刑法 263 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持枪抢劫的; 冒充军警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夺公私财物处三年以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5、同学之间因琐事互相殴斗造成伤害、死亡案。由于青少年,年轻气盛,自我控制、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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