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中考化学第一轮复习 第1-4单元 课件

上传人:恋** 文档编号:119200352 上传时间:2020-01-08 格式:PPT 页数:92 大小:3.1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6年春中考化学第一轮复习 第1-4单元 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92页
2016年春中考化学第一轮复习 第1-4单元 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92页
2016年春中考化学第一轮复习 第1-4单元 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92页
2016年春中考化学第一轮复习 第1-4单元 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92页
2016年春中考化学第一轮复习 第1-4单元 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9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6年春中考化学第一轮复习 第1-4单元 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年春中考化学第一轮复习 第1-4单元 课件(9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化学 第一单元 走进化学世界 第二单元 我们周围的空气 第三单元 物质构成的奥秘 第四单元 自然界的水 第一单元 走进化学世界 考点1:化学使世界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1.化学的研究对象,化学是在 、 层次上研究物质 、 _、结构与 _的科学。 2.化学知识的发展和运用: (1)道尔顿和阿伏加德罗等科学家的研究,创立了_和 ,奠定了 近代化学的基础。 (2)门捷列夫发现了 并编制出 ,使化学学习和研究变得有规 律可循。 (3)“ ”的提出,使化学生产工艺和产品向着环境友好的方向发展。 【注意】化学不仅要研究已有的物质及其变化,还要根据社会生产、生活需要 创造新的物质。有些物质我们不仅要知道它们的性

2、质和用途,还要进一步知道 它们的内部组成、结构及变化规律。 分子原子性质 组成变化规律 原子论分子学说 元素周期律元素周期表 绿色化学 考点2: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如表) 物理变化化学变化 定义 的变化 的变化 微观变 化 构成物质的分子本 身 ,一般只是 分子间的 发生变化 构成物质的分子本 身 ,而原子 , 原子 成其他 物质的分子 外观现 象 一般是物质的_ 、 发生改变 常伴随 、 、 、 产生气体、生成沉淀等现 象 本质区别变化时 举例水蒸发、蜡烛受热熔化等蜡烛燃烧、铁的生锈等 相互关系 物质在发生化学变化的过程中一定伴随物理变化,在发生物 理变化时不一定伴随化学变化 没有生成其他物

3、质生成其他物质 没有改变 间隔 改变不变 重新组合 状态 形状 发光 放热颜色改变 是否生成其他物质 【注意】判断化学变化的依据是看变化中是否生成其他物质,而不能依据 发生的现象或凭直观印象。如电灯泡通电发光、放热,但它属于物理变 化;爆炸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变化,如:轮胎的爆炸、锅炉的爆炸是物 理变化,而火药爆炸则是化学变化。 考点3: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性质类 型物理性质化学性质 概念 物质不需要发生 就表现出 来的性质 物质在 中表 现出来的性质 性质确定 由 感知或由 测知 通过 可知 性质内容 颜色、 、 、熔点、 、 、 、溶解性 、挥发 性、导电 性等 可燃性、 、 氧化性、

4、、稳定性等 用途 灯泡发光照明、石墨作 润滑剂 燃煤做饭、取暖等 性质和用途的关系 物质的 决定物质的 ;物质的 反 映物质的 化学变化 化学变化 感官 仪器 实验 气味状态 沸点密度 硬度 酸碱性 还原性 性质用途用途 性质 【注意】物质性质与物质变化的关系:物质的变化 物质 的性质。 【点拨】性质在描述时一般有“能”、“会”、“可以”等字眼,而变化在描述上没有上 述字眼。这种差异可以帮助我们区分性质与变化。例如“硫能在空气中燃烧”是 化学性质,“水在受热时能变成水蒸气”是物理性质,而“硫在空气中燃烧”是化学变 化,“水在受热时变成水蒸气”是物理变化。 考点4:对蜡烛及其燃烧的探究 1.探究

5、实验 2. 实验结论: (1)蜡烛通常为黄白色的固体,密度比水 , 溶于水。 (2)蜡烛发出黄白色的火焰,放热、发光,蜡烛逐渐变短,受热时熔 化,冷却后又凝固。 木条处于外焰的部分最先变黑,外焰温度最 。 烧杯内壁有水雾出现,说明蜡烛燃烧生成了 ,其中含 有 元素;蜡烛燃烧后还生成 ,该气体能使 变 ,说明蜡烛中含有 元素。 白瓷板上有黑色粉末出现,更说明蜡烛中含有 元素。 (3)有一股白烟,能重新燃烧。说明蜡烛燃烧是蜡烛汽化后的蜡烛 蒸气被点燃。 小不 高 水 氢 二氧化碳 澄清石灰水 浑浊 碳 碳 考点5:对人体吸入的空气和呼出的气体的探究 1.探究实验 2.实验结论: (1)呼出的气体使

6、澄清石灰水出现的浑浊多,证明呼出的气体比空气中 _的含量高。 (2)呼出的气体使燃着的木条熄灭,燃着的木条在空气中能够燃烧,证明 _. (3)对着干燥的玻璃片哈气出现的水雾比放在空气中的玻璃片上的水雾多,证 明_。 【注意】(1)实验现象与结论的区分。实验现象是实验中用感官所能感觉到的 ,例如:放热、发光、生成气体等;而结论是通过分析现象或实验验证得出的,如 :“蜡烛燃烧生成水和二氧化碳”是实验结论。 (2)不要把描述现象和结论相混淆。在观察现象时,往往只考虑变化后的现象, 不考虑变化时的现象和变化前的现象,描述现象时往往以结论代替现象。现象 是能看到、能感觉到的,而生成物是什么,是看不出来的

7、,是实验结论而不是现 象。 二氧化碳 呼出气体中氧气含量比空气中少 呼出气体中水蒸气的含量比空气中多 考点6:常用化学实验仪器的使用 仪器主要用途及使用注意事项图片 能 加 热 的 仪 器 试管 常用作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液体量一般不 超过试管容积的 ),也可用作收 集少量气体的容器或用于装配成小型的气体 发生器 蒸发皿通常用于溶液的浓缩或 燃烧匙用作少量 药品燃烧实验 烧杯 主要用于 ,也可用作较大量物质间的 反应容器 锥形瓶 常用于 ,也可用于 装配成气体发生器 三分之一 蒸发结晶 固体 配制溶液 较大量液体反应的容器 不 能 加 热 的 仪 器 集气瓶 用于 少量气体,也可用 于某些物质

8、和气体的反应 广口瓶 常用于盛放 试剂,也可用做洗气瓶 细口瓶用于盛放 试剂 量筒 用于 的仪器(不 能用来稀释或配制溶液,也不能作反应容 器),读数时视线 与 收集或贮存 固体 液体 量取一定量体积液体 凹液面最低处保持水平 其 他 仪 器 胶头 滴管 用于 少量液体(使用时胶 头在上,管口在下,并在容器口上方竖直悬空 ) 漏斗用于 或向细口容器内注入液体 长颈 漏斗 用于向反应容器内注入液体,若用来制取气 体时,则下端管口要 ,形成“液封” 试管夹 给试 管加热时 用到 ,使用时从试管的底部往上套,夹 在试管的 玻璃棒 用作搅拌(加速溶解)、 、转移 药品等 药匙 用于取用 的固体药品 镊

9、子 用于夹取 的固体药品 吸取、滴加 过滤 插入液面以下 试管夹 中上部 引流 粉末或小颗粒状 大颗粒或块状 考点7:化学药品的取用 1.取用规则 (1)“三不准”:不准 ; 不准 ;不准 。 (2)取用量:未指明药品的用量时,应取用 ,即液体取 ,固体只需 。 (3)剩余药品的处理:放在 中,不能放回 。 2.取用方法 (1)固体药品:固体药品通常保存在 瓶里。 粉末:用 或 将药品送到 。 块状或金属颗粒:先把容器横放,用 将药品放在 ,缓慢竖立容器,让 药品缓缓地滑到容器底部。 用手接触药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闻药品的气味 品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最少量 12 mL 盖满试管底部 指定的容器原瓶

10、 广口 药匙纸槽试管底部 镊子容器口 (2)液体药品的量取 取较多量液体时直接倾倒 取少量液体时直接滴加 量取一定量液体时 考点8:物质的加热 1.酒精灯的火焰分为 、 、 三部分,加热时应 用 部分进行加热。 2.使用酒精灯时应注意: ; ; 。 3.给试管里的固体加热时,应先进行 ;待试管受热均匀后,再用 加 热。 外焰内焰焰心 外焰 绝对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灯里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绝对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灯引燃另一只酒精灯 用完酒精灯后,必须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去吹 预热外焰 4.给试管里的液体加热(如图) 考点9:仪器装置的连接 1.仪器装置的连接 (1)顺序:从左到右,先 后 。 (2)方法

11、:连接的一端用 润湿,再旋转插入。 2.检查装置气密性 连接好仪器后,先将导管的一端 ,用手紧贴容器外壁,稍停 片刻,若导管口 ,松开手掌,导管口部有水柱上升,稍停片 刻,水柱并不回落,就说明装置不漏气。 下上 水 放入水中 有气泡冒出 考点10:洗涤玻璃仪器 1.普通洗涤 在试管等仪器内注入体积水,振荡后倒掉,反复几次即可,必要时 可选择 ,配合去污粉、洗涤剂洗涤,然后用水冲洗至干 净。 2.难溶物洗涤 用 洗去油脂;难溶性金属氧化物、碱、碳 酸盐等可先用 洗,再用水冲洗。 3.洗净标准 仪器内壁附着的水既不 ,也不 。 【注意】化学实验常用仪器分类 试管刷 热的纯碱溶液或洗衣粉 稀盐酸 聚成水滴成股流下 (2014德州)下列现象中,没有发生化学变化的是 ( ) A.敞口放置的澄清石灰水中有白色固体析出 B.敞口放置的氯化钠饱和溶液中有白色固体析出 C.浓硫酸溅到木材上,木材变黑 D.长期掩埋于地下的铁器上产生红褐色斑点 【方法技巧】判断一个变化是物理变化还是化学变化,要依据在变化过程中有没有生 成其他物质,生成其他物质的是化学变化,没有生成其他物质的是物理变化。 【点拨】A.敞口放置的澄清石灰水中有白色固体析出是石灰水中的Ca(OH)2与空气 中的CO2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