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养老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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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个人养老金保险个人养老金保险是为适应个体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需要,具有储蓄与保险双重性质的长期性人身保险,属自愿保险性质。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均可投保。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包括缴费期和领取期。 缴费期从第一次交纳保险费起至约定的交费期满为止。 领取期从约定领取年龄时起至保险责任终了时止。 保险责任: 在领取期内被保险人可按规定领取养老年金,直至身故为止。 若被保险人尚未领满十年的养老金即身故,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年金,领满十年后,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身故,按规定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身故,按规定给付死亡退保

2、金,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费: 保险费可以按月、季、半年、年交付,也可以一次趸交数年的保险费。交纳保险费的时间不能晚于约定交费期限第一个月的15日。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可以申请提高交费标准,相应增加领取金额。 保险费必须按期交付,逾期不交,保险责任暂时终止。被保险人按规定加交逾期利息和保险费后,与保险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后可恢复保险责任。但自合同效力终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养老金给付: 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50、55、60、65周岁四挡。投保人可选定其中一档,一旦选定,不得变更。 被保险人达到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 被保险人有权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以其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其他规定: 投保人投保时须如实填写被保险人的实足年龄和退休年龄。在保险生效后,如有变更事项,请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一般不能退保,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被保险人迁移,保险关系随同转移,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不能享受保险待遇: A.弄虚作假、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对其已领取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并补收利息。 B.为骗取保险金,不借触犯刑律,其所交纳的保险费或领取的养老金如何处理,由司法部门判定。 银行利率如有调整,条款附表均需相应调整,以利率调整之日划分。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 收集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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