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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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记录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保持质量记录的有效、完整和可追溯性,提供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客观证据,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体系运行所产生的各项记录。3 职责3.1 办公室是实施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管理评审、质量审核、质量会议记录。负责产品开发活动记录的管理,负责有关设计记录的存档。3.2 检验科负责产品质量检验记录、计量检测设备记录及来自供方的质量记录的管理。3.3供销科负责供方评定记录的管理;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售后服务记录及其它有关记录的管理;负责物资采购记录的管理。3.4生产技术科负责工艺活动记录、设备管理记录的管理。3.5其它

2、有关部门负责各自所产生质量记录的管理。各质控系统负责设计、填写、收集、整理、本系统的质量记录;3.6各质控系统责任工程师负责批准本系统编制的质量记录。3.7办公室负责保管质量记录;3.8记录人员应保证所作记录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4、记录控制质保体系所要求的记录应予以控制,质量记录控制的原则结合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特点,对施工记录、交工技术文件的规定。以证实质保体系是否运行和向需方,监督检验,安全监察,部门提供充分的证实文件并具有追溯性。对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本公司记录的形式是表格、图表、报告、胶片也可以呈其它媒介形式,如磁带、磁盘、照片等。4、1记录

3、编制和分类顺序(1)产品质量档案文件由检验科负责编制和分类。(2)各质量系统责任人产品进行的同时随时向检验科提供生产过程控制的报告,记录卡具体收集由检验科负责。 (3)各种工艺文件表格等工作见证是与制造质量和安全密切相关的具有法律责任所以严禁弄虚作假。(4)出厂文件为正本,归档文件为副本,其他工作见证均作为归档文件保存。4.2质量记录表格编号4.2.1表格编号表质量控制系统的拼音缩写字母,两位英文大写字母;顺序号,两位阿拉伯数字表HJ03 表示焊接质量控制系统的质量记录,编号为03。4.2.2质量控制系统代号GL-质量管理控制; GY工艺质量控制系统; CL材料质量控制系统; TS无损检测质量

4、控制系统; HJ焊接质量控制系统; JY检验质量控制系统;JL-计量质量控制系统; LH理化质量控制系统; SB设备质量控制系统。 RCL-热处理质量控制系统4.4记录控制的内容: 4.4.1出厂文件:(1)、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监检证书(2)竣工图(3)质量证明书(正本)包括: 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 产品材料一览表 焊接记录卡压力管道元件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涡流检测报告热处理检验报告(含热处理曲线)耐压试验报告 泄漏试验报告(图样要求时)设计文件产品制造变更报告检验计划表征求用户意见表友情提示4.4.2归档文件(1)、出厂文件(副本)(2)、材料工艺文件表CL-01CL-11(包

5、括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焊接材料、部件材质证明书、合格证)(3)、制造工艺文件、制造检验工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检验流转卡等,工作见证 。 表GY-01GY-06(4)、焊接、热处理工艺文件工作见证 表HJ-01HJ-19(5)、探伤工艺文件工作见证表TS-01TS-04(6)、检验工艺文件工作见证表JY-01JY-10 (7)对供方及分包方的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的措施记录;(8)产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包括批准报废的记录;(9)质量改进过程中产生的记录以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10)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4.5记录控制要求:(1)所

6、有质量记录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禁止用铅笔填写。(2)质量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填写,逐项填写实测数据 (比较法测量除外) ,并做到字迹(包括印章)清晰可辨、准确、完整。需要授权人员签字时必须签字齐全。(3)质量记录填写结束,原则上不准更改。如属于填写有误需更改时,只准划改、不准涂改,并在划改处签盖更改人姓名或印章,方可有效。(4)质量记录要定期进行收集整理,按时归档;(5)质量记录要在适宜的环境下贮存,防止损坏、霉变和丢失;(6)质量记录查阅、复制和借阅要履行审批手续;(7)质量记录的保存时间要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档文件保存期为7年。对过期的质量记录,及时上报质保工程师审批,经形成记录部门

7、批准后可办理销毁手续。4.6外来记录的控制外来的记录(如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出厂检验报告、计量检定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由相关部门保存,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保存期为7年。4、7档案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存档文件由档案员负责编号存档,保管。5质量记录标记、收集和编目5.1 所有质量记录表、卡、帐的开头均采用醒目的标题及其代号作为标记。5.2 各归口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有关质量记录,并分类和按编号或日期顺序装订成册(原装成册的记录本除外),装订要整齐牢固,在封面标明记录号和记录名称、份数、保存地点、保存期限、编目和收集日期等。5.3 所有质量记录的收集时间可按季、半年、年进行,必要时可随时收集。5.4

8、 对各类质量记录要认真保管爱护,不得随便撕毁丢失。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做好接送工作。5.5 编目模式 册号 年 例:2014-01,即2014年第1册。6 质量记录归档、贮存和保管。6.1 质量记录采用分类管理的办法,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本单位质量记录的归档管理。6.2 质量记录收集人员定期将已装订成册的质量记录送交保管人员归档,一般情况按收集周期归档,必要时可随时归档。6.3 质量记录保管人员应建立归档台帐,台帐标明每册记录文件号和记录名称、编目、页(份)数和保存期限。6.4 不同类别的记录要分开存放,并按编目或日期顺序排放,以便于查找。6.5 存放质量记录的环境要适宜,符合安全要求,有防潮防污防腐措施,避免损坏、变质、丢失。6.6 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标准未作规定的应保存五年。7 质量记录的借用和处理7.1 借用质量记录者必须履行借用手续, 借出后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毁坏、丢失,并及时归还,保管人员应当面查对,确认完整无误方可接收,存放原处。7.2 每年末由保管人员对所保管的质量记录进行一次清查,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应列出销毁清单,报部门领导审核签字认可后,即可销毁,并在保管台帐上注销。8 相关文件和记录 实施本程序产生以下记录,由记录管理部门保存:(1)质量记录归档台帐(2)借阅登记表 (3)质量记录销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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