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与设立分公司的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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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是总公司机体扩展的结果,企业所有权完全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建立分公司,总公司必须做直接的资本投资。如果特许经营分公司普遍建立,可想而知投资额将是惊人的,而且总公司要承担投资所冒的风险。从分公司的经理到工人都是总公司的雇员。根据各国法律,公司对其雇员在工作期间所遭受的伤害或对第三人所犯有的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雇员一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雇佣思想,而且经常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总公司还要对分公司机构本身及其雇员进行各种保险以避免意外的损失。分公司的另一弊病是与当地客户、消费者缺乏自然的联系。然而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却与此不同。特许人和受许人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受许人是其企业的所有人,特许

2、人没有责任和义务为其企业投资。因而他们没有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虽然有时特许人帮助受许人筹措资金,也属借贷性质或特许人只起中间人作用。受许人不但要自己投资建立企业。而且要对企业进行各种保险。他自当老板,自负盈亏,因此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效率高,工作时间长,有时每天工作1416个小时。可是,受许人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特许人分公司的作用。因为他们要受到特许人的监督、指导和控制,长期地专门推销特许人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并且向特许人交纳提成费。这样当特许人的特许经营制度建立起来以后,就有可能很快地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建立起自己产品或服务项目的一体化批发零售网,减少了许多设立分公司所带来的弊病和法律问题。维华商创21年来从未变过的是,一直引领中国,引领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知识、实战技法的全面、系统、权威、原创与最前沿。为助力中国特许经营发展,响应连锁人的号召,维华商创将在2019年十二月份推出新的一期中国特许&连锁特训营,欢迎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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