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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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 劳动劳动 法的产产生与发发展 第一节节 资资本主义劳动义劳动 法的产产生与发发展 一、劳动劳动 法产产生的前提 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的产生为前提。劳动关系作为劳动 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以实现社会劳动过 程的社会关系,只有满 足以下两个条件,才会产生: 1、劳动劳动 力和生产资产资 料分属不同的主体所有; 2、劳动劳动 者获获得完全的人身自由。 这两项条件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才会出现。因此,在世界 范围内,劳动法的产生是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联系在一起的 。 二、资资本主义义国家劳动劳动 法的产产生 1、资资本主义义原始积积累时时期(14世纪纪中叶 18世纪纪末)的“劳劳工法规规”(国家本位

2、) 1349年,英皇爱得华三世颁布了第一个早期的“劳工法规”。 自由劳动者有双重意义:他们本身既不象奴隶、农奴等等那 样,直接属于生产资料之列,也不象自耕农等等那样,有生产 资料属于他们。相反地,他们脱离生产资料而自由了,同生产 资料分离了,失去了生产资料。 vA 1349年,英皇爱得华三世颁布了第一个早期的“劳工法规 ” vB 1804年法国民法典 vC1883德国的疾病保险法 vD1906年瑞士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 vE. 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2、资资本主义义自由竞竞争时时期的“工厂立法”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将雇佣关系称为劳动 力租赁,“劳 动力的租赁者,

3、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 他方按约定支付报酬的契约。”(个人本位) (社会本位) 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1806年法国制定了工厂法 1839年德国制定了普鲁士工厂矿山条例和限制童工作时 间的法律 1813年美国康涅狄格州制定了工厂法,1836年马萨诸 塞州制 定了童工法 1848年瑞士制定了限制成年人工作时间的法律 v初期的劳动立法的一个特点是( ) v A.从提高工人工资立法开始 v B.从缩短工人工作时间立法开始 v C.从改善职业安全和卫生立法开始 v D.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 v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

4、。 v2、初期的劳动立法,适用范围很小。 v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定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 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 v4. 立法禁止工会和集体谈判 vA劳动法产生于大工业时期是“人类理性”的体现 vB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 求 vC劳动法的产生是出于资本主义国家协调劳资双 方利益关系的需要 vD劳动法的产生是稳定当时社会秩序的要求 二、资本主义劳动 法的发展 (一)工厂立法的发展时期(19世纪后半期) 1、工厂法的发展 2、工会法的演变 3、劳动 争议处 理法的出现 4、社会保险立法的开端 v1. 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得到极大改善。 v2. 劳动法普及

5、至绝大多数国家。 v3. 工会和集体谈判合法化。 v4. 劳动法体系趋向完备,劳动法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 门。 v5. 劳动法私法公法化的过程基本完成。 v6. 当代各国劳动法加强了责任条款和建立处理劳动纠纷的 机构。 v7. 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对各国劳动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v8. 劳动立法价值取向上存在反复。民主与反动两种趋势并 存。 (三)劳动劳动 法的转转折:从福利国家到放松规规 制( 20世纪纪下半期) 1. 二战结束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宣布建立不 同模式的福利国家,对劳动 者的保护开始以人权为中心向更深 层次发展。 2. 20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开始实行新自由主义经济

6、 政策 ,大幅度削减社会福利开支,大幅度放宽劳动标 准方面的法律 规制。这不仅得到了美国政府的支持,而且对世界上大多数国 家产生了影响。 v罗斯福:“四大自由” v英国“贝弗里奇计划” v1848年对外宣布建成第一个“福利国家” v欧洲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 v“英国病”的症状,从纵向看,表现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缓慢 。从横向看,表现为英国在世界的经济地位日趋下降。 v自由主义 v市场化 v出生在小杂货商家庭, 不是贵族家庭,从小就 受她父亲勤劳、正直这 些品格的影响,接受了 企业家精神的熏陶,并 使她意识到独立自强, 个人自我负责的重要性 第二节节 社会主义劳动义劳动 法的产产

7、生与发发展 一、社会主义义国家劳动劳动 法的产产生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以后的第四天,苏联就颁布了列宁 签署的关于八小时工作日的法令,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一 个劳动法令。 1918年的苏俄宪法规定实行普遍的义务劳动 制。 1918年的苏俄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一个劳 动法典。 1922年苏联颁 布了苏俄劳动法典,并延用至60年代, 70年通过了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劳动立法纲要。 二、社会主义劳动 法的发展 (一)社会主义国家劳动 法发展概况 1、苏联的劳动立法 2、东欧各国的劳动立法 3、朝鲜的劳动立法 4、越南的劳动立法 5、古巴的劳动立法 (二)社会主义国家劳动 法产生发展的特 点 第

8、三节节 中国劳动劳动 法的产产生与发发展 一、中华华民国时时期的劳动劳动 立法(19111949) 1923年3月19日,北洋政府颁颁布的暂暂行工厂通则则,是 中国的第一部工厂立法 ,也是中国劳动劳动 立法的起点。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27年7月9日在南京成立了劳动法 起草委员会。9月11日成立了劳工局,由马超俊任主席。于29 年初,完成了劳动契约法、劳动协约 法、劳动 组织法、劳动保护法、劳动诉讼 法、劳动救 济法、劳动保险法七部法律草案。 v1949-1953 国民经济恢复期 v1953-1966 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 v1966-1976 文化大革命时期 劳动法的探索期(1949-18

9、78) v第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领域基本法律框架尚未形成,调整劳 动关系的规范多以一些较低层次的政策和法规为主。 v第二,受当时社会政治大环境影响,相关政策规范呈现出较强 的政治导向性,侧重宣扬社会主旋律,制度规则色彩淡薄。 三、劳动法的确立期(19791994) v(一)劳动制度改革试点(1979-1985) v(二)劳动制度的全面改革时期(1985-1994) v1985年开始的劳动制度改革,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 问题的通知、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通 知为标志。 v1986、7、12国务院同时出台四项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

10、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 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v1987、7、31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恢复 了中断30年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v(三)1994年劳动法制定 劳动法确立时期主要特点 v第一,劳动立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立法层级不断提高,劳 动关系法律调整框架趋于形成。 虽然劳动法的制定一波三折,但改革开放后大量劳动法律、法规得以 颁行,劳动法制体系初具规模,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诞生。 v第二,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巨变推动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诞生 ,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逐 步建立。 v第三,劳动法学被确立为

11、民商法学下属的分支学科。 四、市场经济时场经济时 期的劳动劳动 立法(1994至今 ) 1、劳动劳动 法的通过过与实实施 2、落实实劳动劳动 法规规定的各项项制度,推动劳动动劳动 法的实实施: 94年劳动部出台了17个配套规章;95年以后又颁布了一系 列配套的法规和规章;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如劳动合 同法(2007)、集体合同法等。 v2007年,三部重要的社会立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出台,这标志着我国社会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 善, 2007年也因此被学界称为“社会立法年”。可以说,学界为这三部法律 的出台做了长期而

12、扎实的理论准备,大到框架结构的安排,小到具体制度的 设计,都经历了大量的理论探讨和论证。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草案) 起草和审议的过程中, v3、社会保险方面的立法 v社会保险法(2010) v4、安全生产方面的立法 v第一,以劳动法为基础,以新工会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为 配套立法,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劳 动执法体制和劳动仲裁诉讼机制也已初步构建起来。 v第二,社会法被立法机关确认为我国的法律门类之一,从此,以劳动和社会 保障法为核心,以诸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法为配套,以促进社会公正和谐为 宗旨的社会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价值更为彰显。 v第三,劳动法学研究

13、顺应民生保障、人权发展的时代潮流,与劳动法制建设 紧密结合,全面反映了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变革及其法律需求。 v第四,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深入发展的进程中,社会法学基础理论研 究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社会法学的概念、原则、体系等问题的研究成为 新的学术兴奋点和理论增长点。 劳动保障法的发展 v第一,劳动合同法等三部重要社会立法的相继出台实现了对原有劳动 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反思、调适和完善,这既是对社会法追求社会公正 和谐的制度践行,也是对新时期劳动关系法律调整制度需求的满足和回应 。 v第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从边缘学科发展为核心学科,其价值、地位以及 在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和促进法

14、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也得到了 普遍的认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的专门学术组织成立,整合了学术研究 资源,凝聚了研究力量,为学术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交流平台和组织保障。 v第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的研究更为深入。 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 v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19世纪初开始) v国际会议劳动立法(1890年柏林会议) v国际劳动立法协会立法(1900年巴黎) 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做夜工的公约 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 v国际劳工组织(1919)劳动立法 国际劳动际劳动 法的渊源 1、国际劳际劳 工组织组织 制定的具有一定约约束力的 文件 国际劳 工组织 章程、国际劳 工公约、国际 劳工建议书 2

15、、联联合国文件 3、专门专门 性、区域性组织组织 制定的文件 4、双边边条约约 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 v1919年巴黎和会预备会议决议; v1919年4月国际劳工组织章程草案和一个包括9项原则的宣 言提交巴黎和会讨论通过,即国际劳动宪章; v1919年6月ILO正式成立,当时作为国际联盟的一个自治附 属机构。1919年有42个会员国。 v1919年10月,在华盛顿召开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 v1944年美国费城第26界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著名的费 城宣言。 国际劳工组织 v成立时间 v会员国 v成立的原因 v组织的宗旨 v组织的原则 v主要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 国际劳工组织的原则 v劳动者不是商品 v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 v任何地方的贫困是对一切地方的繁荣的威胁 v反对贫困的努力需要国际合作 1、国际劳际劳 工大会: 最高权力机构,组织 上具有三方原则的 特点 2、理事会: 执行机构 3、国际劳际劳 工局: 常设秘书处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 一、国际劳际劳 工立法的概念与形式 1、概念 国际劳工立法即国际劳工标准,是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 的与劳动者权益有关的最低标准。 2、形式 国际劳工公约 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立法 二、国际劳际劳 工公约约的内容 1、基本人权类 2、就业政策与人力资源开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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