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课件)法律英语词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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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具有特殊法律含义的常用词 在英语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词义的演变十分复杂。总体来说,英语词义是在“共时性变化”和“历时性变化”的交替变化中发展演变的。法律英语词汇自然而然地从多义的普通英语词汇中分离出来。有些词语具有特色很强的法律英语词义,明显独立于普通英语,有些词语在普通英语中具有某种含义,而在法律英语中则具有另一种含义,也就是说,有些词语对法律工作者和对普通读者具有截然不同的含义。下列常用词语是人们所熟知的一些单词或词组,然而在法律语言中他们却具有独特的含义,完全不同于在普通语言中的含义。例如,单词“action”在法律中的含义是“诉讼”;“damage”是造成的“损坏”而“damages

2、”为“损害赔偿金”;“demise”(死亡)在法律中的含义是“转让,遗赠”,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出租、赠与这类场合,例如:“demise premises”(遗赠房产)。“consideration”通常指“考虑” “体贴”,而在法律英语中的含义是“对价” “约因”;“instrument”(器具)在法律中的含义是“法律文件”;“present”一词在法律中的含义是“这个法律文件”,当表示提交一份法律文件时,“presents”通常出现在短语“know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中,“by these Presents”的意思是“通过这份法律文件”。“provided”一

3、词在法律文件中通常表示加入了限制性的条件,例如,在一个长句的结尾部分使用“provided ,however, that.(但是.)”。词组“without prejudice”的含义与偏见无关系,它的意思是“使合法权利受到损害” 。法律英语词汇的词义是在英语的发展历史过程中逐步从英语多义词中分离出来的,这类词汇需要一定语境或上下文才能确定词义。 2、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词汇 法律英语词汇的另一个特征是经常使用曾经常用、但现在已经很少使用的古代英语和中世纪英语的词语。古旧词汇在现代英语中已经很少使用,但在法律性文件中却依然随处可见。尽管在英美国家要求法律语言“简明大众化”提倡法律人士在起草法律文

4、件时应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语,但是为了使法律文件句子练、严谨,更好的反映出法律文句正规、严肃、权威等文体特征,适当的使用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词汇是有必要的。而且如果要将英语法律文本翻译为汉语话,了解这些古代的词语对于理解法律语言的这个特征是有帮助的。古英语指的是一直使用到公元1100年的英语,而中世纪英语是指在公元1100年到1500年期间使用的英语。而在这两个时期从拉丁语、法语和希腊语中借来的外来法律词语70%仍沿用至今。 一些词语在现代英语中,尤其是在现代英语口语中已不再使用,但在法律文书,或正式的司法场合仍在使用。古词ye是you 的复数“你们”,在普通英语中已经不再使用了,但在法庭开庭时仍

5、沿用here ye “静听”(宣读、审判)或用古词oyez “静听”。这里的here ye 实际相当于现代英语中的listen up!古词sayeth等于现代英语中的say ,在普通英语中早已不用了,但在法庭上仍然常用。如:Futher affiant sayeth not相当于现代英语中的The affiant nothing else to say “宣誓口供人没有任何要说的了”。使用古英语词语是法律英语词汇的特点之一,因为古英语词语可充分体现法律英语严谨的行文体例和风格。例如:A contract shall be an agreement whereby the parties est

6、ablish, change or terminate their civil relationship.(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中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里,“whereby”相当于“by which”。如果我们用后者代替前者,尽管在内容上不会发生变化,但在文体风格上却大不相同,法律英语的严谨特征便当然无存,因为“by which”不符合法律英语文体的表达习惯。 法律文本中使用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词语,有助于形成严肃、庄重、正式、紧凑的文体风格。试看一下一段合约: Provided further that this policy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Condi

7、tions herein contained and to any Memoranda endorsed hereon and such Conditions and part of the Policy and the observance and performance by the Insured of the times and terms therein contained so far as they relate to anything to be done by the Insured are of the essence of this contract and shall

8、be conditions precedent to any liability on the part of the Insured under this Policy. 上例合约条款选自一份现代的保险合同,但其中herein, hereon ,such全是普通英文中废弃的典型的古旧副词,而其他旧式用法还有provided that ,subject to 等。 3、拉丁语单词和短语 法律英语词汇的第三个特点是经常使用拉丁语单词和短语。拉丁语在法律言中处于权威性的地位。在西方法律文明中,法律格言往往是用拉丁文来表述的。这不仅是因为古罗马法学家最早强调“法律人的思维方式(Sententiae

9、iuris)”,主张用简洁、精准的语言来陈述法律规则(Regulae definitiones),更因为拉丁文在西方历史上长期被视为“有教养者的语言”,曾经是欧洲人表述法律规则和法律命题的“通用语言”。在13,14世纪教会统治的欧洲国家“拉丁语垄断了两个世纪的语言”,之后拉丁语依然作为法律的书面语言被使用着。英语国家的居民,尤其是从事法律研究的人,把拉丁文视为高深学问的基础。因此,对学习法律的人来说,学拉丁文就显得太有必要了。很多拉丁语法律格言和用语反映了法律背后的价值规范,有些涉及实体价值,有些则涉及程序价值。这方面的例子有很多。直接表达价值规范和道德的例子有,“Commune bonum”

10、 英语:“a common good”,意即“公益”;“Contra bonos mores” 英语:“contrary to good morals”,意即“违背善良风俗的”,在法律中用来表示某事违背社会道德福利。譬如我们说,关于实施犯罪的协议是“contra bonos mores”。体现程序价值的拉丁文格言的例子有,“Accusare nemo se debet” 英语:“nobody is bound to incriminate himself”,意即一个人不应被强迫去做出对其不利的证词。“Aequitas sequitur legem” 英语:“equity follows the

11、 law”,意即衡平法跟随普通法,只有在普通法似乎忽视了某些重要因素和情形而导致影响到事情的正义时,衡平法才会跟随普通法予以干涉。但是原告在意欲寻求衡平法的帮助时,必须自身是干净的,如英语谚语所说“he who comes into equity must come with clean hands”,即“寻求衡平法救济的人,自己必须两手干净”。表达同样意思的英语谚语还有“The dirty dog shall have no dinner here”。拉丁词语具有言简意赅、约定俗成、表达更为标准的特点。 例1、Omnis interpretation si fieri potest ita

12、fienda est in instrumentis , ut omnes Contrarietates amoveantur 英译:All the interpretations of instruments, as far as possible, are to be such that every inconsistency is removed. 汉译:所有的解释,若是可能的话,必是通过消除文本中的矛盾而实现的。 例2. Nullum crimen majus est inobedientia 英译:No crime is greater than disobedience. 汉译:没

13、有哪种犯罪比不服从还严重。 例3. Modus et conventio vincunt legem 英译:Custom and agreement overrule law. 汉译: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例4. Ignorantia facti excusat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英译:Ignorance of fact excusesignorance of the law does not excuse. 汉译: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例5.Nimia subtilitas in jure reprobatur,et

14、talis certitudo certitudinem confundit 英译:The law does not allow of a captious and strained intendment,for such nice pretence of certainty confounds true and legal certainty. 中译:法律中不允许过度矫情和做作的表述,因为这种伪装的确定性会干扰真正的法律确定性。 例6. Veritas nihil veretur nisi abscondi 英译:Truth is afraid of nothing but concealm

15、ent. 汉译: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例7. Ut paena ad paucos,metus ad omnes perveniat 英译:That by punishing a few,the fear of punishment may affect all. 汉译:通过惩罚少数人,可以威慑所有人。 例8. Nullus commodum capere potest de injuria sua propria 英译:No man should benefit from his own injustice. 汉译: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或,人不应当因自己的不义而获益。 例9.

16、Res inter alios acta alteri nocere no debet 英译:A transaction between two parties shouldnt operate to the disadvantage of a third party not in their debt. 汉译: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不得对利益无涉的第三方不利。 通过对比上述拉丁语词语、英语释义和汉语释义,我们很容易发现拉丁词很简短,并且这些拉丁词语的含义在法律界沿用了若干个世纪,其含义被界定得十分精确,毫不含糊,这是拉丁语词汇依然保留在法律英语中的主要原因。 4、古法语及法律法语词语 1066年诺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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