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入学测试 《法学专业综合》辅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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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入学测试法学专业综合辅导材料一、测试说明(一)考试形式:开卷。(二)考试时间:90分钟。(三)测试内容及范围:具体参见本材料“二、测试内容及范围”。(四)试卷题型及结构: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1、简答题: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2、论述题:2题,每题20分,共40分。3、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0分,共20分。二、测试内容及范围第一部分 宪法学第一章 什么是宪法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和普通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有所不同,国家的根本法是宪法在法律方面的特有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的内容的根本性宪法规定的是国

2、家根本制度,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具体地说,我国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的根本制度;(2)社会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3)国家的根本任务与基本国策;(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普通法律规定的则是社会某一方面的制度和行为规范,如刑法是规定刑事犯罪及处罚的制度。宪法则不然,宪法修正案序言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宪法就为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宪法通常都规定了一个国家的立法原则,使立法机关在进行日常立法活动时有所依据。另一方

3、面,宪法仅规定国家的立法原则,并不能代替普通立法;同时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也需要普通立法加以具体化,否则就难以贯彻执行。2、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根据,所以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所谓法律效力,一般是指法律的约束力和普遍强制性。我国宪法宣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根本的行为准则。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

4、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章也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全党必须严格遵守。3、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严格性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制定和修改宪法比一般法律要求的程序更严格。我国制定1954年宪法时,就成立了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有的国家还专门做出宪法某项内容不得修改的规定。如意大利、法国等宪法关于

5、领土条款和团体条款。4、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的特殊性对宪法条文进行权威性的补充解释,以免造成适用宪法上的困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确认某项法律或行为的内容是否违宪,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保证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违宪解释,实际上就是监督宪法执行的具体保证和措施。对宪法的解释、监督权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大致有三种,即立法解释制、司法解释制、特设机关解释制。我国现行宪法把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宪法与民主制度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立宪政体,无非是以代议制度为基础的民主制度的别称,从内容而言,宪法无非就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民主多义性、多层次性的特点说明了这点。1

6、、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它包括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两个方面。2、民主还意味着国家通过宪法来确认和保障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3、民主概念在思想、作风、传统、习惯、态度、精神这些意义上来使用时都影响到宪法的贯彻实施。4、宪法中的民主原则是民主制度的集中体现。三、 我国宪法的民主原则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集中体现在民主原则中。资本主义宪法所标榜的民主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划分原则;天赋人权原则;法治主义原则。体现在我国现行宪法中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名副其实的人民主权原则。我国的阶级本

7、质决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本质上是属于人民的,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原则首要的、集中的表现。2、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通过民主程序选出人民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机关行使属于人民的权力。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没有民主就体现不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原则;没有集中就无法有效地行使国家权力。所以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3、 公民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

8、认为基本人权就是各国宪法所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是天赋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要强调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公民在享受广泛的权利同时,要向国家履行必要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是应该一致起来的。4、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搞人治,只能国法制,如果不搞法治,人民民主就没有保障。我国宪法规定各族人民、一切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法治的关键在于真正树立起宪法的最高权威。四、 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表现从阶级观点来分析,宪法无非是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表现。(1)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资本主义宪法是在否定封建专制,建

9、立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主义宪法是在否定资产阶级民主制,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过程中产生的。宪法同普通法律一样,都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并且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但宪法不仅是一般意义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而且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因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内容同统治阶级的利益息息相关,是统治阶级意志最全面、最直接的反映。(2)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是影响宪法内容的重要因素。宪法反映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政治斗争形势的变化。其中有三种情况:其一,不同类型的国家的宪法反映着不同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其二,同一类型国家的宪法,由于国情、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不同,宪

10、法的内容和民主程度也有所不同;其三,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由于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发生变化。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近代意义的宪法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才出现的,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经济、政治原因是:1、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自由、平等和竞争,因此作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宪法,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2、资本主义宪法是在摧毁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封建主义的政治制度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自由发展,资产阶级迫切需要用资本主义民

11、主制度来代替封建主义专制制度,用宪法来确认和巩固资本主义民主制度。3、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国家法律本身发展的结果。法律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已经产生,但宪法只有到了近代,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和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才有可能和必要产生出来。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这一时其具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鼻祖英国宪法;世界上第一步成文法美国宪法;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宪法。二、 资本主义宪法发展的特点及方向 1、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推动了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2、资本主义宪法是在敌对阶级的反复斗争和各派政治力量反复较量的条件下,沿着曲折道路发展起来的。3、帝国

12、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存在着法西斯化和民主化两种趋势,由于法西斯政权的覆灭和资本主义经济仍有发展余地。4、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法治,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多种的宪法保障制度,如设立宪法法院。三、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应当了解中国历史上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具有重要的特殊地位的宪法,以了解宪法在我国的发展情况。1、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2、 1911年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3、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旧中国唯一带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具有进步意义的宪法性法律。4、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是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5、 1947年

13、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党宪法)是旧中国的最后一部正式宪法。6、 1934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我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7、 1949年共同纲领时期临时宪法作用的政治纲领。8、 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9、 1982年宪法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第三章 国家性质一、 国家性质的概念及重要性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阶级属性,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其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指的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另一方面指的是统治阶级内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但国家性质通常制度事前一方面,因为国家性质主要是由这一方面决定的。国家性质

14、也称国体,由于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不同,就决定了世界上有不同性质的国家。国家是实现阶级专政的工具,国家的本质必然表现为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国家性质是宪法的一项作主要的内容,它是国家制度的核心,国家制度包括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而国家制度十一国家在政治方面的根本制度,支配着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由此可见国家性质的重要性。在现阶段,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二、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现行宪法序言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这是说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

15、阶级专政在本质和基本点上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1、从领导权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我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政权,工人阶级是通过自己的政党来实现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的,在我国即通过中国共产党来实现的。2、从阶级基础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是一样的,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3、从国家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我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是一样的,有对内职能,有对外职能。在对内职能方面,有政治职能,即民主和专政的职能,由经济、文化职能,有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侵略的职能。4、从历史使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一样,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但是我们也应当充分认识到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并不完全相同,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三、 人民民主专政不完全同与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但不完全相同。因为:1、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反映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特点,适合我国的国情。中国的革命分两步进行,第一部是完成性民主主义革命,第二部是社会主义革命。1949年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都确认了无产阶级专政,是“左”的思想的表现。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根据我国革命的实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是完全适合我国的国情的。2、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确切地表现了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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