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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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邹城市城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883201902000038 采 购 人: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有限公司限公司 日期:二一九年四四月 目录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 磋商响应方须知.5 第三部分 磋商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17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20 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 45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61 - 1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邹城市城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邹城市城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

2、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城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邹城市城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8320190200003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工程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限额(万元) 邹城市城前镇柳 峪河东岸道路路 面工程施工(详见 第四部分采购 内容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3、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 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56.938 2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采购人为规避借用资质投标情况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按时参加 磋商会议,现场点名确认到场情况,并同

4、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以证明其出席,否则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 5.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列入本行业诚信黑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 商;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6 6.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供应商须知“三、合格的供应商”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19 年 4 月 19日至 2019 年4 月 26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自行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cgp-.)上注册报名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递交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 .邹城市城前镇人民

5、政府于 2019 年 4 月30 日9 时00 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 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4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3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 . 4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地址:邹城市城前镇 联 系 人:曾主任联系电话:13793799059 2.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火炬路与机电二路交 汇处

6、任兴产业园综合楼四楼 联 系 人:李乾联系电话:18653729377 八、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磋商文件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潜在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技术支持电话:0531-82669782、 0531-82669864),在报名日期截止时间前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资格。报名并不作为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磋商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不

7、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 4.请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变更、修改、澄清、补充等,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 果。 发 布 人: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4 月 19 日 5 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 一、响应方须知前附表 项 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项目名称邹城市城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 2项目编号SDGP37088320190200

8、0038 3项目地点邹城市城前镇 4工期30 日历天 5采购内容 邹城市城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施工包括:本工程为邹城市城 前镇柳峪河东岸道路路面工程,坐落于城前镇柳峪河东岸,全长445 米,7米宽行车道,1米宽土路肩,18cm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时速 40km/h。总预算为 56.938万元。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6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 97%,剩余 3%缺陷责任期满后,无 质量问题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给予付清,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审计部 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7 磋商响应方资 格要求 详见磋商响应方须

9、知:三、合格的磋商响应方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磋商有效期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6 10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小写:10000.00 元,大写:壹万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应从磋商响应 方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且从磋商响应方的基本账户转 来。其他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或非磋商响应方基本账户汇入的磋商保 证金视为无效。 2、磋商保证金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 间为准,磋商响应方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 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截止

10、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019 年 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邹城支行 指定账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 银行账号:143205505010000011003963 请各供应商注意: 各银行办理业务及磋商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供应商尽 早 7 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 账户时间为准。 3、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 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 工作日内

11、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 11 响应文件份数及 装订要求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胶装成册,不得使用活页 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截止时间:2019 年 4月 30日 9 时 00 分 13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 年 4 月 30日 9 时 00 分 磋商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14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 因素的量化

12、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方为成交候选磋商响应方的评审方法。 总得分相同者,按最终报价低的名次在前;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技术标得分高 者排名优先;技术标得翻也相同的,资信标得分高者优先;以上 得分均相同的,采购人可抽签确定排序。 15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争性磋商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为 6500.00 元 ,成交通知书发 出前,成交供应商从其账户一次性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16磋商采购预算 本次磋商设采购预算价:56.938万万元。 采购预算价是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期望的最高限价,磋商响应方的初次报价或最终报 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磋商响应方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处理。采

13、购预算(控制价)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另附。 17质疑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磋 商响应方(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质疑: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8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 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 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

14、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18 本次磋商是否接 受联合体 不接受 19 本次磋商是否接 受备选方案 不接受 2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价的 10% 。 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 从成交人基本账户,采用银行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方式直接缴纳至采购人指 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 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采购人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

15、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 成交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担保应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后无息 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保证金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 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21 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为成交价的 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必须 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从成交人基本账户,采用银行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方 式直接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缴纳保证金的,采购人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成交单位需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有拖欠状况, 采购人有权从保证金中列支支付农民工工资,成交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 议;列支出的保证金金额,成交单位需在 5 日内补齐汇交给采购人,否 则 9 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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