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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江中三号体艺大楼拆除工程项目(含围墙、三通一平)明 标 明 投 发 包 文 件招 标 人: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 放 时 间: 2018 年 08月第一章 响应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新江中三号体艺大楼拆除工程项目(含围墙、三通一平)建设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联 系 人联系电话 发包方式明标明投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工期2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建设规模小型工程结构类型其他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现场踏勘抽签申请人自行前往
2、报名时间具体以系统中的时间为准;申请人必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签署承诺书。抽签摇号摇号时间:报名结束后摇号地址: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通过南京市“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在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抽签申请人中,抽签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发包价74.91265万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前,需向招标人递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据,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予退还(无息)。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不允许,项目经
3、理在e路阳光系统中不得提示有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将取消中签资格,招标人将确定第二名中签候选人为中签人,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人办法抽签确定法备注1、承包人在收到承包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需向招标人递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据,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予退还(无息)。3、施工所使用的材料满足设计的环保要求,并为正规厂家合格的环保产品。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无法提供材料合格证明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材料
4、,造成的一切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4、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1、现场施工条件: 已满足施工要求 2、工程资金来源:自筹3、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开展工作 (二)投标费用1、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报名申请人应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二、明标明投发包文件(三)发包文件的组成1、 发包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2、 本发包文件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及要求、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3、 本工程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合同、预算等有关资料全部上传网络进行公示,报名
5、申请人可以在网上直接下载。三、发包价(六)发包价1、本工程发包总价为人民币74.91265万元。2、发包总价是发包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中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3、发包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执行。4、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及工程所在地应执行的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文件
6、及规定等;5、发包价编制说明 1)发包价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中标后不作调整。2)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执行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和江苏省2014版计价定额、费用定额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41052号);人工费按苏建函价【2017】721号文及其附件中南京市人工工资指导价;其它有关部门规定须缴纳的费用应计取,否则视同在其他报价中。3)现行的材料信息指导价;4)现行的政策文件;5)具体见工程量发包价编制说明。6) 发包价按本次发包范围的工程内容进行编制。7)发包价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要求及有
7、关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编制;6、中标后一周内中标人将根据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七)勘察现场1、报名申请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名申请人承担。2、发包人向报名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能使报名申请人利用的资料。发包人对报名申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摇号(八)摇号1、本工程属于小型工程,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重新发布公告。2、本工程属于小型工程,报名申请人不需要到场参加摇号,招标人通过南京市“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在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抽签申请人中,抽签产生前三名
8、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中签单位为承包人。(九)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发包人将通知所有报名申请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报名申请人损失的,发包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五、授 予 合 同(十)中标1、确定报名申请人后,发包人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中标公示,如无异议,发包人向报名申请人发出承包通知书,并同时将承包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报名申请人。承包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报名申请人收到承包通知书后,应在
9、5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报名申请人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项目经理不能常驻现场组织工程实施的,项目经理违约将给予经济处罚。(十一)合同签订1、发包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发包文件签订施工合同。2、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报名申请人将合同文本报发包人。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综合服务费支付给相关单位。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4、工程施工合同、廉政协议、安全施工责任状由发包人与中标单位进行签订。第二章 合同(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 协议书格式第
10、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
11、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中标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
12、;(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