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商法》历年试卷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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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1200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商法试题一、判断正误题 1对 2错 3错 4对 5错 6对 7错 8对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 2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决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还是解除保险合同。( ) 3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享有向第三者追索的权利。( ) 4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 5在我国,证券业和银行业、保险业可以混业经营。(

2、) 6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 7公司监事会有权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8破产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并不必然地导致债务人清算倒闭的结局。( )二、多项选择题 1AB 2ABD 3ABC 4ACD 5ABC 6ABCD 7ABCD 8ABC 9BC1以下人员中,哪些属于商人?( ) A. 某合伙企业 B某个体商贩 C某股民 D某公司董事2公司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何种权利?( ) A. 资产收益权 B重大决策权 C. 公司财产所有权 D. 选择经营者的权利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何种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

3、事行为能力人 B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C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4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的当事人行为的以下判断,哪些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 A.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B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只凭保险合同的规定就可索赔 C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或者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D. 保险人依据自己的调查确认有关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

4、受益人不服保险人的调查结论的,可以提起诉讼5保险法中规定的代位请求赔偿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 A.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B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C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赔偿的权利 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有权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6下列选项中,有关票据背书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 A. 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转让 B背书人在票

5、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可以转让 C背书有转让背书和质押及委托收款背书 D背书是无条件的7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哪些?( ) A. 甲 B乙 C丙 D丁8某合伙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了以下文件,其中哪些是合伙企业法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 ) A. 登记申请书 B合伙协议书 C. 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D合伙人的财产状况证明9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

6、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A. 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 B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C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D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2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法所附予的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 4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其所知道的内幕信息进行

7、的证券交易行为。5破产债权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财产请求权。四、简答题1简述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答: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做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做出决定。(1分) (2)申请。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1分) (3)报批。以公司的名义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公

8、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1分) (4)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得超过国务院确定的规模。 (5)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债券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经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1分) (6)停止。对已经做出的批准如果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

9、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分)2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答: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 (1)审查和确认债权 审查和确认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首要职权。具体说,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审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债权表和所有证明材料,并方便他们随时查阅。债权人对个别债权的成立、性质、数额以及担保权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向申报人提出询问,或者提出异议。(1分) 确认债权。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审查无异议的,通过债权人会议决议加以确认。对于有异议的债权,债权人会议认为不应予以确认的,以决议加以否认。对于数额尚不确定或者尚待查证的债权,以决议加以搁置,留待事后确认。 因债权未被确认(包括被否认和被搁置)

10、而有异议的债权人,或者对确认的内容(例如被确认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请示人民法院裁决。(1分) (2)议决和解协议 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有权进行讨论和作出是否予以接受的决议。 和解通常是在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基础上达成的。债权人让步(如免除利息、免除部分本金、延长偿还期限、将债权转换为股权等)属于权利处分行为,必须由权利人自主决定。由于破产程序是集体清偿程序,故债权人的权利处分也必须通过集体行为来实施。所以,和解协议只有经债权人会议议决方能生效。对于和解协议草案,不得以债权人的私下意思表示或者法院的决定代替债权人会议的决议。(2分) (3)议决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

11、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清偿利益的实现,故应赋予债权人以充分的自由表达和自主决定的权利。按照我国现行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应由清算组提出方案,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2分)五、论述题(15分)试述公司股东会的职能。答:公司股东会的职能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1分)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1分)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出任的监事代表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其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1分)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1分)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

12、决算方案主要指公司日常行政性支出,以及相关的费用。(1分)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分)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1分) 9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1分)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1分) 1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1分) 12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2分)13修改公司章程。(2分)六、案例分析(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一) 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甲股东以自己的一幅面积2000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出资,即每平方米作价150

13、0元,而当时同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为每平方米为800元。但是,当时其他股东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以及时取得公司登记,对甲股东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没有提出异议。公司经营一年后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其律师在法庭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试分析: 1甲股东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所作的资产评估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当公司清算时,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能否要求股东清偿?4股东的辩解有否法律根据? 答: (1)甲股东的出资行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股东出资,但是其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额

14、与该土地的真实市场价值相距过远,有欺诈的嫌疑。(4分) (2)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所作的资产评估应当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即当该评估不真实导致公司的债权人损失时,要求评估者和被评估者必须承担连带责任。(4分) (3)当公司清算时,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能要求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在出资额内清偿。 (4分) (4)股东的辩解没有法律根据,因为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3分) (二) 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座楼房经营,为预防经营风险,甲公司将此楼房投保500万元,保险公司经过核实认为甲公司拥有对该楼房的承租权,所以具有保险利益,同意承保,甲公司交付了一年的保险金,9个月后甲公司结束租赁,将楼房退还给乙公司。在保险期的第10个月该楼房发生了火灾,损失300万元。甲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并提出保险合同、该楼房受损失的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后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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