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农业学校中央空调(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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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沂市农业学校中央空调(氟)采购临沂市农业学校中央空调(氟)采购 项目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ZY-JN2019045SDZY-JN2019045 采 购 人:临沂市农业学校 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19 第四章 赋予合同 .27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3 1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农业学校中央空调(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Y-JN2019045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分

2、包情况 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算 金额(最高 限价(万元) A 包 中央空调 (氟)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过去三年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各级环保部门 通报过的记录; 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 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 款。 140.00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 年 12

3、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 3.方式: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 (sdf.lkj/)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2 之日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 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售价:0 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至

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 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 文化路交汇处 向西 500 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 文化路交汇处向西 500 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农业学校 地 址:莒南县驻地 联系人:张彬 电 话:1505398170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广州路鲁商中心

5、 BO3 座 8 楼 联系方式:王迪 联系电话:15020970582 3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前前 附附 表表 序号项 目内 容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农业学校中央空调(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Y-JN2019045 1概况 采 购 人临沂市农业学校。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40.00140.00 万元,投标超出预算金额的作废标处理。万元,投标超出预算金额的作废标处理。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财政资金。 5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 标时间 20192019 年年 1212 月月

6、3131 日日 09:3009:30 分(北京时间)分(北京时间)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 标地点 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 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 500 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8投标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 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 号)本项目无投标保证 金。 9付款方式 预付款预付款 30%30%;货到付款;货到付款 45%45%;安装调试结束前付;安装调试结束前付 20%20%;剩余;剩余 5%5%作为质保金。作为质保金。 10投标有效期90 天。 11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一览表三份单独密封报

7、价一览表三份单独密封并提供投 标文件 WORD 电子版(拷贝到 U 盘中,与正本一同密封)。 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3成交服务费 具体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成交 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 的同时,将视为如成交则同意承担本项费用的同时,将视为如成交则同意承担本项费用。 14项目联系人陈为菊 联系电话:17853912082。 4 一、总一、总 则则 1.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8、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临沂市农临沂市农 业学校中央空调(氟)采购项目业学校中央空调(氟)采购项目。 2.2.定义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农业学校临沂市农业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 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供应商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 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9、“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 标供应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 是指从上两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 告(临沂政府采购网:sdf.lkj/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 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2.10“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 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 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

10、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 服务等要求。 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 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2.12 如招标文件无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 5 的范围及规定按财库2007119 号文件及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执行,且进 口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采购价格。 2.13 若所投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范围的,须按该目录 执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2.14 根据财库2

11、004185 号、财库200690 号、国办发200751 号等文件 要求,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范围的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本项目评审 时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幅 度的加分; 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4%幅 度的加分。 2.15 中标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得将中标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 购项目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型企业分包。

12、2.16 根据财库2011181 号第 5 条及财政部关于扶持监狱企业政策,本项 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2.17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 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有, 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采购人同 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 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 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招标

13、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活动所有书 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 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 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 6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 均指日历天。 3.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

14、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 供应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 如供应商

15、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 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 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6.5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 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7.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 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鲁财采【20192019】4040 号号)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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