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环境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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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环境 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ZC-GK-2019-09271-1 )采购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采购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备案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 址: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4楼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12第四章 采购需求17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1第一章 采购公告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的委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以下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环境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现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LZC-GK-2019-09271-1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上限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环境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1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6.4万元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

3、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sdf.lkj/ 11:40:47)。五、采购文件的获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sdf.lkj/);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 10:00投标截止。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试行阶段,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4、前半小时内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1 号开标室(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1号楼B幢四楼B42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等)原件出席。已注册浙江省供应商库的投标单位,免于提供已注册登记资格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预中标成交前免于对该部分资格信息的资格性审查。九、业务咨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联系人:陈君联系电话:0571-23616016 传真:0571-23616007采购单位联系人:蓝新 联系电话

5、:0571-63748903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2019年10月18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序号内 容 及 要 求1一、项目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环境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实施地点: 临安区三、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采购需求四、项目实施时间:详见采购需求。2投标保证金应按采购公告五规定交纳。3答疑与澄清: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 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1号开标

6、室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1号楼B幢四楼B425室。5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11月7日 10时00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1号楼B幢四楼B425室。6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试行阶段,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DVD光盘形式提

7、供。数量为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各 1 份;副本各1份。投标文件均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等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密封包装,包装封面标明资格审查等原件材料。注意事项: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试行阶段,为确保投标人顺利解密,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7投标文件的接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8、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1号楼B幢四楼B42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

9、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中标公示于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0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采购需求。11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

10、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3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

11、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

12、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4、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临安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咨询电话:63728425。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5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一、总 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文件文件中采购项目的的投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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