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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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第 114 页 共 114 页第五章 税收基础第一节 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纳税人用税款换取从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中享受的利益。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因此,了解税收的本质与特征是非常必要的。税收实质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

2、面: 一是强制性。主要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二是无偿性。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单元 税收基本概念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

3、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权利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

4、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一样的。这是税收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例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答案】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流转税: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财产税:财产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也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调整和控制的目标,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扩大或缩小征税范围调整征税对象,以达到限制或鼓励国民经济中某些产业、行业发展的目的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

5、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它规定权利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有什么行为,若违反了这些规定,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进行征税、进行税务检查及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其义务主要是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申诉等。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主要有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其义务主要是按税法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 纳税义务人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二) 征税对象:标的物,区别

6、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流转税: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财产税:财产(三) 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各税种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4种税目(06年对消费税调整后增加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营业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等。(四) 税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

7、例税率。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累进税率:在累进方法上可分为全累税率和超累税率,全累税率按累进依据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全率累进税率。超累税率分为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税率。采用这种税率时,把课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级制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的全部课税对象都按照相应级次的税率征税。该税率有以下特点:一是对具体纳税人来说,应税所得额确定以后,相当于按比例税率计税,计算方法简单;二是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各级课税对象数额的分界点,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差悬殊,甚至出现增加的税额超过增加的课税

8、对象数额的现象,使纳税人税收负担呈现跳跃式递增。 所得税:所得额500以下,5%;500-2000,10%;2000-5000,15%。(2)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我国现行税法只采用超额和超率两种形式。超额累进税率是依据征税对象数额的不同等级部分,按照规定的每个等级的适用税率计征。征税对象数额增加,需提高一级税率时,只对增加数额按提高一级税率计征税额。每一等级设计一个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等级计算出来的税额之和就是应纳税额。一般采用“速算扣除数”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现行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即

9、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例题】超额累进税率运用张某4月份取得收入3800元,若规定起征点为15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5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张某应纳税额为()。A.125元B.220元C.445元D.570元答案:C500*5%=25,1500*10%=150,(3800-500-1500)*15%=270;25+150+270=445例题下列

10、税种中,使用定额税率的有()A.土地使用税B.土地增值税C.车船使用税D.矿产品的资源税答案ACD目前税率使用情况: 税率形式 适用的税种比例税率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定额税率 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 (五) 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消费税一般在出厂环节。 (六)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比如,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

11、、15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七) 纳税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八) 减税免税。主要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减税是对应纳税额的少征。免税是对应征税额全部免除。 1、免征额:课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金额。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每月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为1600.00元。 2、费用扣除:个人所得税法中通常有费用扣除的规定。 我国采用的是按标准进行扣除的办法

12、。例如,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00元;每次收入在400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3、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是只允许纳税人用一些费用开支或已交纳的其他税款直接冲减其应纳税额的减免税措施。例如税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三、税收征收管理的划分250页:例 税收按管理和受益权限划分为( )A.直接税 B.中央,地方共享税 C.中央税 D.地方税答案:BCD第二单元 税

13、种介绍根据课税对象,我国税法相应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财产税类,目的、行为税类和进出口关税。一、 所得税类所得税是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的总称。所得税曾长期被誉为“良税”,几乎所有国家都开征。它至今仍是美国等某些发达国家的至为重要的主体税种。我国的所得税主要包括适用于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包括两类,即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区分这两类纳税主体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住所标准,一个是时间标准。居民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因而应就其源

14、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上述的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如果临时离境,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亦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天数。此外,在中国境内,是指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

15、湾地区。依据上述规定,符合住所标准和时间标准的即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应该负有无限纳税义务。但1994年1月由国务院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特别规定,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因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例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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