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劳动法》作业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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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1、 1、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上的加工承揽关系,加工承揽关系不适用劳动法。2、吴某不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因为其与加工厂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故工艺厂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吴某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课堂案例讨论记录表1讨论主题:工伤保险问题发言题纲:1、印刷厂与张某之间系劳动关系。印刷厂为用人单位,张某为劳动者,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应受劳动法调整。2、张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为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的“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为无效条款,不能免除印刷

2、厂的法律责任。3、张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印刷厂承担医疗费,支付张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支持张某的申诉请求,裁决印刷厂支付张某医疗费,并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张某工伤保险待遇。其他人员的发言摘要:发言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确定具体的劳动权利义务时,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均属于内容违法因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发言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指在运用

3、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可见,印刷厂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调整。发言三:工伤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印刷厂应支付张某工伤保险待遇。作业2论劳动法的概念与功能 一、劳动法的概念探析劳动法是一个有多种含义的概念。,劳动法为规范劳动关系及其附随一切关系之法律制度之全体。”关于

4、劳动法概念,我们要明确几点:第一,劳动法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第二,劳动法与民法理关系密切,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它与工厂立法亦有密切联系,它也是由工厂立法逐步发展而来的。第三,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个独国立的法律部门。二、劳动法的功能1、协调功能。劳动法的调整方法不同于民法的私人主体意思自治,也不同于传统劳动法的行政指令管理,它是国家力量、社会力量、资本力量共同发挥作用,相互博弈的结果,在调整重心上平等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突出重点保护;在权利义务的设定上通过立法确立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加以具体化来实现;在责任追究上综合采用民事、行政、刑

5、事三种责任模式,强化对职业劳动关系的保护。在劳动基准的基础上,通过劳动者组织(一般是工会)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在法定基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劳动者的保护水平。为使劳资关系平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定基准或合同约定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这也是国家力量介入劳动关系的表现,从而协调了劳资关系。2、解雇保护功能。雇佣契约向劳动契约转向之前,基本上将这类契约视为私法上的一类契约,对于雇佣契约纠纷之处理,司法程序中契约当事人地位平等,缔约、解约,乃至违约,皆以一般契约关系处理。产业雇用的发展使劳动契约制度与理念逐渐形成。通过规制劳动合同短期化、使劳动合同期限

6、适当延长,尽可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定情形,构建经济补偿金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劳动合同法发挥了其解雇保护功能,使一般民众即可理解。对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而言,劳动者解约相对宽松,用人单位解约则“障碍”不少。这就是中国劳动合同法所发挥的解雇保护功能。 3、维权功能。法的功能,亦称法的作用或法的职能,一般是指法通过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所要达到的效果或实现的目标。当法被创制为规范性文件时,法的功能往往体现在该法的立法目的上。我国目前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客观上需要有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中,一方是现代化的

7、企业,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以分散的个体出现,而且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通常供大于求,又由于劳动与劳动报酬对于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导致劳动关系双方事实上的非均衡性,使劳动者在市场活动中容易受到伤害。劳动者永远是弱者,法律的功能应当是维护公平,体现社会正义,因此劳动法应当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的功能。作业3单选:1、C 2、A 3、D 4、A 5、B 6、D 7、B 8、D 9、D 10、C多选:1、ACD 2、AD 3 、ABCD 4、ABCD 5 、CD 6 、AD 7 、ABC 8 、ABCD 9、ABD 10 、ABCD名词解释:1

8、、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2、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3、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4、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5、 职业安全卫生:又称劳动安全卫生,即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保障。四简答题:1、 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9、答:劳动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以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从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为:(1)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2)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劳动法的重要特点,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3)独立的内容体系,劳动法内容包括了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资保障、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劳动法完整而系统的内容体系也是其他法律部门不能包容的。2、 简述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1、一般劳动关系中,是用人单位直接招收和使用劳

10、动者;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通过派遣单位招收劳动者,劳动者的招收和使用发生了分离,即招工与用工的分离。2、传统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的指挥下利用其提供的劳动场所和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劳动成果归属该用人单位,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劳动成果情况从该用人单位领取工资报酬,并由该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中,被派遣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成为名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是被派遣劳动者并不在该劳务派遣单位从事劳动,而是被派遣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即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出现了所谓的

11、“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的情况。一般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五、论述题:试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答: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议、团体协约、劳资协议,是指工会或雇员代表与雇主或雇主组织之间通过集体协商依法签订的,以协调劳动关系和改善工作与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者之间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为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或其团体,故又称团体协约。2、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以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

12、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即签订专项集体合同。3、目的不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订立集体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系设立具体标准,即在其效力范围内协调劳动关系。5、效力不同。劳动合同对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所代表的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具有法律效力。并且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7、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争议采用普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集体合同争议,一般各国采取政府协同劳资各方协调处理的方式。六、案例分析题李某2

13、006年进入上海某外企工作,2007年7结婚,其妻就职于深圳某房地产公司。2008年初,李某向企业提出要休探亲假,企业未同意。2008年8月李某再次提出休探新假,企业劝其缓一段时间。同年11月李某第三次提出休假探亲,恰逢企业接到一份大的订单,工作十分繁忙,因此又未获同意。李某认为,企业在故意刁难自己,于是他留下一纸说明便赴深圳。因李某擅自出走,企业的经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订单。因此,该外企决定给予李某行政交涉未果。2009年4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试分析:请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分析,本案应如何处理?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

14、0天,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并且其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而本案中,劳动者李某已经工作满1年,其工作地点与配偶的居住地不在一地、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因此符合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李某在几次向单位提出休假探亲,都未获单位同意,于是李某擅自出走,使企业的经营受到了影响。企业给予李某行政警告纪律处分,并扣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探亲往返路费不予报销的决定。首先,本案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使用者应当受理,本案中企业不给予职工探亲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并且应该承担 探亲假往返路费,而李某擅自出走,影响了企业的经营的行为是不对的。作

15、业4一单选择题:1、A 2、C 3、B 4、D 5、A 6、C 7 、A 8、C 9、C 10、D二多选题:1、CD 2、CD 3、ABCD 4 、AC 5、ABCD 6 、BCD 7 、ABD 8 、ABCD 9、 CD 10、 ACD三名词解释1、就业服务 是指法定机构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2、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劳动力派遣,是指单位按照用工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3、特殊群体劳动保护-是指针对某些特殊群体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身份特征及其各自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权益方面给他们的特别法律保障。4、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5、劳动法监督检查:是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四、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中的特征。答: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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