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基本公卫绩效考核评价费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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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 20192019 年基本公卫绩效考核评价费采购项目年基本公卫绩效考核评价费采购项目 竞竞争争性性磋磋商商文文件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SDGP370105201902000296SDGP370105201902000296 采采 购购 人: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人: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 0 0 一九年七月一九年七月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2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15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18 第五部分附 件.21 第一部分第一部

2、分 磋商公告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 2019 年基本公卫绩效考核评价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GP370105201902000296 三、项目情况: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 16:30。 2.地点:网上自助报名 3.方式:网上售取。把信用截图、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致 545235569 邮箱(请备注电话)进行审查。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开标时提交,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 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售价:400 元/份,

3、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8 月 2 日上午 8:30-9:00 地点:济南市经十西路 27819 号泉西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8 月 2 日上午 9:00 地点:济南市经十西路 27819 号泉西宾馆五楼小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859538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胜增 联系方式:0531-83886878 发布人: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7 日 包号 采购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 / 济南市天桥区卫 生

4、健康局 2019 年基本公卫绩效 考核评价费采购 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 有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 购网()或信用山东(SDF.LKJ)查询 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截图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 万元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一、说明 1.1. 采购人采购人

5、 系指系指 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 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系指 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 系指系指 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4.4. 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和 服务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二、磋商文件 6.6. 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

6、构成 本磋商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7.7. 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 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 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任何时候,采购

7、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 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 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4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 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 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 权利和义

8、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三、投标文件编制 8.8.语言及计量单位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简体字。 8.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 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

9、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 投标资格。 9.9.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及小微企业声明 函构成。 9.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申请及声明(见附件) 9.2 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小微企业声明函; 4)信用截图。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以上证件、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9.3 投标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3)其他。 9.

10、4 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服务承诺; 3)合理化建议; 4)服务要求偏离表(见附件); 5)其他。 9.5 商务文件 1)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2)项目组成员简历表(见附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10.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10.1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在磋商后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 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消耗等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 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10.2 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 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采购代理

11、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 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3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4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1.11.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 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装订成册 (胶装),未进行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胶装),未进行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U 盘)。 11.2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

12、和三份副本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文档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正 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 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 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 处理。 11.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 11.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

13、 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12. 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签署 12.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 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 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后才有效。 13.13

14、.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3.3 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2019 年 8 月 2 日 9:00 时之前不准启 封”字样。 13.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 概不负责

15、。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 商。 14.1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4.1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 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 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四、投标文件递交 15.1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5.1 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19 年 8 月 2 日 8:30-9:00 时 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年 8 月 2 日 9:00 时 地点: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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