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智慧校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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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地贸易市场300吨/次蔬菜恒温库项目 LYJH-2017-007临沂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智慧校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300201902000333 采购单位: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山东蓝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九年六月山东蓝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临沂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智慧校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及要求17第四部分 公开唱价、评审、成交19第五部分 授予合同30第六部分 附件36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临沂市

2、北京路8号联系方式:18605398859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蓝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街道书圣路2号环球汇金湾国际商务中心4楼联系方式:0539-7167105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智慧校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0201902000333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智慧校园配套设备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所投产品及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要求;3、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采购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0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19年6月17日08时30分至2019年6月21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

4、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15号窗口。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专用票据,2018年下半年度至今)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8年下半年度至今,带有校验码的社保缴费明细或提供人社部门签章的社保缴费明细,需明确到个人)(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期财务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临沂市公共资源

5、交易网网上报名回执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并均加盖公章留存,否则不予受理。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四、公告期限: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

6、7月2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开标室。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开标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于歌、唐圣翔 联系方式:0539-7167105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 附 表序号项 目内 容1概况项目名称及编号临沂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智慧校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SDGP37130

7、0201902000333采购人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内容智慧校园配套设备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32.55万元,各供应商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在总最高控制价以内报价,有分(单)项招标控制价的,也必须在各分(单)项招标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详见后附临沂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5供货安装期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6质量要求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要求及采购人要求。7投标需提供的资料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料。8投标保证金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电汇形式(含网银

8、,不接受其他形式)向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捌仟元整)。账户名称: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账号:818330101421066376-XXXXX行号:313473070219注:因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虚拟子账号不同,供应商需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看本项目的虚拟子账号,按照虚拟子账号进行汇款。务必从基本账户汇出,否则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接收不到汇款信息,后果自负。为保证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提前1个工作日缴纳投标保证金。9报价有效期90天10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

9、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3公证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待项目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证金。15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16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于歌 电话:0539-716710517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

10、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尊敬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了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一、适用法律及范围本次磋商采购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1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蓝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系指磋商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6.“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7.“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12、;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8.“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采购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9.“磋商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各种书面资料。10.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11.“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三、合格的供应商1.供应商应当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2.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3.供应商应当按时足额交纳

13、磋商保证金。4.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资格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没收其保证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取消供应商及借出资格单位三年内在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四、磋商文件说明(一)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

14、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3.项目说明及要求4.公开唱价、评审、成交5.授予合同 6.附件(二)磋商文件的修改提交首次报价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文件截止之日。(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报价人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或修改。要求澄清或修改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日5日前,按邀请函载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到代理采购人。代理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五、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需考察)。3.供应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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