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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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招标代理: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19年4月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及要求30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35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人: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27号 联系方式:138634810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5号 联系方式:0634-6220058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

2、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1720190200000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1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63.2万元三、采购需求(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 2019年4月29日08时00分至 201

3、9年5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5号) 3.方式:供应商须同时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sdf.lkj/ 1.时间: 2019年5月24日08时00分至0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

4、校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27号 联系人:王庆杰 联系方式:138634810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5号 联系人:李燕 联系方式:0634-6220058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附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发布人: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

5、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9年 4月28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27号联系人:王庆杰 联系方式:138634810811.1.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5号联系人:李燕电话:0634-6220058电子邮件:1.1.3项目名称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护、

6、维保等(交钥匙工程)1.3.2质保期三年1.3.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1.3.4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1.3.5建设地点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学校1.3.6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财务要求: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

7、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原件)2018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018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以上财务要求证件须在投标书中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报名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作废标处理。(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R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1.12偏

9、离不允许有负偏差2.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的澄清修改说明(如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10:00时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17:00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3.4.1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用电汇或转账方式自行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 称:山东金

10、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账 号:9120112100142050012023;开户行行号:402463400011;开户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8号;联系电话:(农村信用社)0634-6292841。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相一致。一律不得以现金和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缴纳。到账后凭电汇单或银行进账单到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开具财务收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5号,电汇手续费自理)。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11、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应当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进账凭证上注明所报项目的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退还。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5.1退还时间: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2退还方式:投标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退还保证金通知后凭保证金退款收据(投标人开具,加盖投标人财务章)及汇款凭证(可为清晰的复印件)到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办理。6.如发生下列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6.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6.3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6.4因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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