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五小场所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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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五小场所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JHD-LYCG2019121采购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九年十二月第 2 页 共 32 页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5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61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6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电话:0539-5255313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1号金鼎国际广场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325089009二、采购

2、项目名称: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五小场所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SJHD-LYCG2019121采购计划编号:37139919800220190011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包号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1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五小场所改造工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参加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7.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sdf.lkjccgp-)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8.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210四、需求公示(见附件)五、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9年12月17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4、sdf.lkj/sdf.lkjccgp-)。3. 方式: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进行登记注册并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4.售价:300元/份(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六、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

5、2020年0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地 址:临沂市高新区马场湖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电话:0539-52553132.采购代理单位: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1号金鼎国际广场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3250

6、89009十、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等。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概况名称及编号名称: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五小场所改造工程 编号:SJHD-LYCG2019121招 标 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人民政府预 算招标控制价为2052208.02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2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孙工 13325089009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

7、间)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工程形象进度的80%拨付进度款;待综合验收通过并审计完毕后,拨至审计认定价款的90%,剩余10%一年后一次性付清。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8工 期120日历天9开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分开密封递交;公开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单独递交,无需密封;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以上所有文件需按要求复印件加盖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单独密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8、递交到指定地点,否则不予接收。10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11公证费公证费等费用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缴纳。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者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单位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建设单位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现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现金)。13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一、总 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

9、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1) “采购单位”系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人民政府。2) “采购代理单位”系指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 “投标单位”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候人的临时组织。5) “中标候选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单位。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

10、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2)投标单位必须向采购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4)投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

11、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7.基础资料提供1)投标单位确认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投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单位已认可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2)如

12、潜在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有效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单位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投标

13、文件格式2)采购代理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

14、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上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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