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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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乳山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1083201902000178 项目名称:乳山市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 标 人:乳山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6 第三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15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说明2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3 第六部分 合同书(范本)8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一、招标人:乳山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地址:乳山市府前路12号联系方式:0631-666196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乳山市深圳路久久发8号楼东

2、门联系方式:0631-6868778二、项目名称:乳山市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083201902000178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货物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不分包乳山市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3、投标人需提供燃气灶具、蒸饭车、制冷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民币257万元三、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1.时间: 2019年06月17日至2019年06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乳山市深圳路久久发8号楼东门)3.方式:现金或转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5.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1)单位

4、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4)燃气灶具、蒸饭车、制冷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6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四、公告期限:2019年06月18日至2019年06月24日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07月09日08时30分至2019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请走东2门)。六、开标时间及地

5、点:1.时间:2019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请走东2门)。七、招标项目联系方式:1.招标人:乳山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地址:乳山市府前路12号联系人: 李梦竹联系电话: 0631-6661966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乳山市深圳路久久发8号楼东门 联系人:招标代理业务室 联系电话:0631-6868778 15266118881电子邮箱:开户名称: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威海商业银行乳山城区支行账 号:8178 9400 1421 0008 03

6、八、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乳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 发 布 人: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落实情况:已落实。(二)编制依据招标文件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本项目按货物类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四)保密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对取得的招标文件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招

7、标文件的任何内容。(五)投标语言投标人与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间交换的文件和来往的信函均须使用中文。(六)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货币)单位。(七)其他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和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2.招标人或招标公司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且不予退还其投标文件。 3.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的要求,招标公司在开标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sdf.lkj )

8、中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开标、评标、定标(4)采购项目说明(5)投标文件(格式)(6)合同书(范本)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另行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3.投标人应从招标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则概不退还,从他处获取的招标文件(或

9、无招标文件)而制作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答疑1.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提出;没有提出的,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质疑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31-6

10、868778;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久久发8号楼东门。(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书面形式提出。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公司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招标公司因此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4.潜在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5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四)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属于固定格式的须按招标公司提供的格式填写,详见第五部

11、分 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一)2.投标文件目录3.报价承诺函(格式二)4.投标书部分(1)开标一览表(格式三);(2)报价明细表(格式四); 5. 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五)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校验);(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六),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持原件校验)投标人需提供燃气灶具、蒸饭车、制冷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场校验)饮水设备需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原件现场校验)消毒系列产品需提供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2、加盖制造商公章,现场校验)(3)投标人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投标人近期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及交纳社保资金发票的复印件;(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自定);(5)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凭证或电子汇款截图复印件均可);(6)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持原件校验)(7)投标人的信用报告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所在地省级信用官方网站(如:“信用山东”)分别下载打印或者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持原件校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招标人或

13、者招标公司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技术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拟派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七);(2)详细的技术、实施方案;(3)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说明;(4)产品制造、验收标准(如果有);(5)所投产品的近期检测、检验报告;(6)所投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如果有);(7)技术服务、培训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格式八);(8)产品样本

14、(彩页)、使用说明书(如果有);(9)详细的进度周期和质量保证措施;(10)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12)所报产品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范围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即所报产品在下述清单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A 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B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投标人和所报产品生产厂家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3)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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