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枣庄市台儿庄区兰祺河(华兴路-台北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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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82号 枣庄市台儿庄区兰祺河(华兴路-台北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482号)2016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兰祺河(华兴路-台北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枣庄市台儿区污水处管理中心编制日期:2016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

2、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6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兰祺河(华兴路-台北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

3、单位枣庄市台儿区污水处管理中心法人代表黄健联系人郑经理通讯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联系电话13906376596传真邮政编码2774000建设地点台儿庄兰祺河河段,北起台北路,南至华兴路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N772环境治理业占地面积(平方米)864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641.82其中:环保投资(万元)96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6%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7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背景水环境治理是一项工程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综合性战略性社会工程,必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注重实效,治

4、管并举”,从而实现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作为枣庄市重要经济发展区域的台儿庄区,十几年来工业发展迅速,尤其造纸、酿造、化工等行业的高速发展,废水量日益增多;另一方面台儿庄古城的恢复重建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区内聚集的人员越来越多,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区等大型城建工程使台儿庄的城市格局急剧变化,再加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起居条件、饮食结构的改变,生活污水量逐年增加,污水成分也随之越发复杂。但由于目前配套管网建设的不完善,造成城区污水收集率偏低,仍有部分污水得不到处理,就近排入城区河道,使城内的环城河、现有排水沟的水质受污染的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河道周围居民的

5、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直接制约了枣庄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为稳定、协调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台儿庄区是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最近的城市,保证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实现输水干线清水长廊任务繁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690号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治污方案的批复精神和省发改委、环保厅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韩庄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的要求,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期沿线所有中水不能进入输水干线,这必将导致市中区、峄城区和我区城区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经处理后产生的中水不能排入运河而无法存放。随着2013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日期的临近,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严峻考验,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实施对于台

6、儿庄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兰祺河是位于台儿庄区的主要内河,其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困扰周边民众多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因此,开展兰祺河的综合整治工程已迫在眉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A水利5、河湖整治工程”,并且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划定的相应环境敏感区,按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枣庄市台儿区污水处管理中心委托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

7、托后,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结合项目区环境特点和工程特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写了枣庄市台儿庄区兰祺河(华兴路-台北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需要;(2)贯彻落实部委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需要;(3)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促进沿岸经济发展的需要;(4)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改善下游水环境的需要。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政策可行性项目的实施全面落实了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关于河道污染治理的

8、要求。项目的实施受到台儿庄区政府、水务局及各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经济可行性为确保本项目安全而有序的进行,政府相关部门都给予了极大地重视和支持,有中央、枣庄市政府及台儿庄区政府大力支持,可有效解决工程建设的资金问题,对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3)技术可行性项目所提出的技术路线在国内外多处河道治理工程中已有应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从工程实施角度分析,本项目提出截污纳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法是可行的。项目所选技术方案成熟、经济合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处理成本,方案是可行的。三、项目合理性分析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9、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鼓励类,“二、水利,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和“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为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实施有益于台儿庄区经济的发展,也有益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2、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符合性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 建设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序号鲁环函2012263号文具体规定建设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认真落实国办发200764号文的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10、应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方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已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符合2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项目选址位于台儿庄兰祺河河段,北起台北路,南至华兴路符合3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

11、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否则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属于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为环境治理业符合4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要求: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本报告设置了风险评价章节,通过风险分

12、析,建设项目符合鲁环发200980号文的要求符合5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建设项目不在限批区域内符合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6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

13、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不在限批区域内符合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7企业出现一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无原有项目符合8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

14、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本项目生产废水无外排,工程位置位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南四湖汇水区域,距离为50m,属于重点保护区。符合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9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内建设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项目无重金属排放,

15、且厂址周边无水源保护区和敏感目标符合由上表看出,建设项目满足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区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四、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兰祺河(华兴路-台北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建设单位:枣庄市台儿区污水处管理中心3、总投资:总投资2641.82万元4、建设地点:台儿庄兰祺河河段,北起台北路,南至华兴路。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1。5、服务范围:兰祺河台北路至华兴路河段6、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与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台儿庄区兴中路与箭道北路之间,处于台儿庄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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