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理合同的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监理合同的管理办法(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对监理合同的管理办法3.1监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3.1.1监理招标时,对监理投标人的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查,通过资格的预审,对潜在的监理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3.1.2监理合同的签订采用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按监理合同标准条件逐条进行谈判,对需要修改的、补充的、具体确定的条款要逐条落实,并写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经过谈判,双方对监理合同内容取得完全一致意见,即可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监理合同即生效。3.1.3在与其他承包人,如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写入监理人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以便于监理人监理工作的开展。3.2监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3.2.1做好费用支付的管理。要求监理单位委托合同签订后向业主提交一份合格的履约担保。随着工程的进行,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不拖延,以免支付逾期违约金,并由有关人员建立监理费用支付台帐。3.2.2做好合同代替性信件的管理。建立监理合同管理台帐或采用计算进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双方对合同的修改、增减监理工作量、变更监理费等的来往信函、协议的确认情况。3.2.3对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随时进行检查,对其违约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按照合同协议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