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医院基于云虚拟桌面的移动查房硬件集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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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市人民医院基于云虚拟桌面的移动查房硬件集成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LXGJC-2019-0703 采购 单位: 临沂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立信国际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22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37第五章 附件-43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人:临沂市人民医院 地址:兰山区解放路27号(临沂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539-8216230(临沂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立信国际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国际企业中心18楼 联系方式:

2、0539-820911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基于云虚拟桌面的移动查房硬件集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0201902000447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货物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虚拟桌面120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范围;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

3、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7、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并网上报名,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网上报名;最后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8、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9、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0B移动查房车120180C瘦客户端包含显示器12060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9年7月16日8时30分至2019年7月22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4、代理服务2号窗口。3、方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sdf.lkj/sdf.lkjccgp-)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诚信入库、CA认证并网上报名后,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及各级政府采购网无不良、失信

5、记录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诚信入库、CA实名认证并提供网上报名回执以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报名截图;(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3份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供应商应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售价:200元/标包,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9年7月16日 至 2019年7月2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8日9时0分至2019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育源 联系方式:0539-820911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临沂市人民医院基于云虚拟桌面的移动查房硬件集成采购项目。2.定义1)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人民医院。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立信国际工程咨询(山东)有限公司。3) “供

7、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临时组织。5) “中标供应商”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6)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服务”系指除货

8、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采购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7)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8)“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 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应当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

9、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10、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投标有效期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代

11、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4)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5)供应商的法律责任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

12、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

13、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

1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基础资料提供 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2)如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等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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