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苑小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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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济济南南市市新新苑苑小小学学物物业业保保洁洁服服务务采采购购 竞竞争争性性磋磋商商文文件件 项目编号:SDGP370105201902000256 (SDMJ2019-CS-160) 采 购 单 位:济南市新苑小学 代 理 机 构: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九年六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项目说明 .25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六章 附件 .41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济南市新苑小学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潭东路 10 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8678820722 采购

2、代理机构: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40 号新东方商务大厦 302 联系方式: 杜老师 0531-820559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新苑小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10520190200025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服务名称 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A 物业保洁 服务 1 新苑小学物业 保洁服务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物业服务的 经营范围; 3、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 购网(.)查询无失信被执 行

3、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4、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结果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68 万元 三、获取谈判(磋商)文件 1、时间:2019 年 07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7 月 05 日,每天上午 8: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 午 13:3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40 号新东方商务大厦 302 室 3、方式:根据

4、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 /ccgp-.”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 后,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下列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营业执照副 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投标 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截屏盖章)、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屏盖章)、无违法记录声明、法 3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否则不予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时的资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300 元/份,

5、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9 年 07 月 01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05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07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至 2019 年 07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40 号新东方商务大厦三层会议室 六、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 年 07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40 号新东方商务大厦三层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方式:0531-82055915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

6、、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发 布 人: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 年 06 月 30 日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项目项目 内内 容容 规规 定定 1 采购人名称:济南市新苑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范围及要求:新苑小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说明”。 服务周期: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 2 项目名称:济南市新苑

7、小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SDGP370105201902000256(SDMJ2019-CS-160)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政府采购预算:9.689.68 万元。万元。 5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物业服务的经营范围;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4、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8、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7 答疑文件提交时间:2019 年 7 月 6 日 12:00 前将答疑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 sdmj2018。 5 8 答疑回复时间:招标代理人将于 2019 年 7 月 6 日 17:00 前将答疑回复文件以邮 件形式发至所有供应商邮箱。 供应商收到该答疑回复文件后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日前给予回复,逾期不回视为认同本次答疑。 9 报价有效期:90 日历天 10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叁份,电子 U 盘一份。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9 年 07 月 12 日 1330 时前(北京时间

9、)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40 号新东方商务大厦三层会议室 12 开启时间:2019 年 07 月 12 日 1330 时整(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40 号新东方商务大厦三层会议室 13 付款方式:每一个月进行一次结算,甲方收到发票 7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批次服务 费用。 14 有关磋商活动的文电请与下述地址联系: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40 号新东方商务大厦 302 联系电话:053182055915 电子信箱:sdmj2018 联 系 人: 杜老师 15 注:报价不能超注:报价不能超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 一

10、、说明 1.定义 1.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新苑小学 1.2“监督机构”系指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 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 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1.5“成交供应商” 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供应商。 2.合格供应商 2.1 符合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

11、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 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磋商项目同时报价; 2.3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 部门认定书或者声明函; 2.4、节能环保要求及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政策 (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2)“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涉及的产 品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部分,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须提供: 7 a.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见附件)、中小微企业认定表

12、; b.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5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2.6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72.7 根据财库(根据财库(20162016)125125 号文的规定,号文的规定,各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各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投标主体)查询投标主体 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

1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8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组成 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5.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 清要求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 规定时间以后提

14、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5.2 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予以答复,发给 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 8 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 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不足 5 日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 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响应文件编写 6.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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