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项目分包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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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WJ-2019-JDZD-A304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项目机动支队物资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九月目 录第一篇 招标公告3第二篇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8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11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15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33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40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47第一篇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重庆某单位的委托,对 副食品配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二、项目编号:WJ-2019-JDZD-

2、A304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分包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万元/年)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中标人数量(名)分包1肉类(含各类鲜肉、冻品、水产、禽肉)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2081名分包2蔬菜类(含蛋、面条、米线)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2081名分包3调料类(含各类调料、干货和其他类物资)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021名分包4牛奶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6021名分包5水果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021名注:1.以上招标内容的具体需要,见第二篇相关内容。2.各供应商均可选择上述分包中一个或多个分包分别进行投标。同一供应商可中标一个或多个分包,但最多不能超过两个。3.上述分包

3、的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仅作为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参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4.供应商应按所投分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所投分包分别进行密封。四、资金来源 采购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700万元,资金已到位。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

4、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或非含外资的企业,人员无外籍员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肉类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公章),原件备查。3、蔬菜类、水果类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公章),原件备查。4、调料类、牛奶类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销售预包装食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公章),原件备查。5、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招标

5、文件发布之日前(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个政府机关或部队单位合同的食堂食材供应。(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24日17:00(工作时间)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

6、不退)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3.1非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联系代理机构该项目负责人,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23-67644276备注:各投标人须在报名和投标文件发售期内报名,且于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了投标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投标资格。(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

7、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六)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10月 10日北京时间09:30。(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 月10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时间:2019年 10月10日北京时间10:00。(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竞标人在开标前必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后,在网站企业采购版块中选定需要参与的项目,在采购公告最下方获取该项目唯一竞标保证金缴纳帐户与帐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在2019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建议通过网上银行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

8、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从2018年8月1日起,投标人(市场主体)应按要求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在此之前已向平台提交信息登记申请的市场主体,可不再持原件到平台现场进行核对)。未办理信息登记的,开标现场保证金展示信息上可能无法体现企业信息,后果自负;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时,自行携带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

9、将以上资料装入投标文件中)交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其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与该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或扫描件上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市场主体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系统”或“主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专区,认真阅读登记流程,下载安装驱动,点击“市场主体登记”标签页,进入登记流程,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妥善保存登录名及密码。(3)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者不是汇到上述指定专用帐户,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2、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件大厅相关信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咨询

10、电话:023-63624511、63627051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项目开标时公布的信息为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帐户。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保证金未缴入本项目专用账户导致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迟,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账户。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由招标

11、代理机构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账户。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5805631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23-67644276 65第二篇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万元/年)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中标人数量(名)分包1肉类(含各类鲜肉、冻品、水产、禽肉)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2081名分包2蔬菜类(含蛋

12、、面条、米线)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2081名分包3调料类(含各类调料、干货和其他类物资)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021名分包4牛奶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6021名分包5水果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021名注:1.以上招标内容的具体需要,见第二篇相关内容。2.各供应商均可选择上述分包中一个或多个分包分别进行投标。同一供应商可中标一个或多个分包,但最多不能超过两个。3.上述分包的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仅作为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参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4.供应商应按所投分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所投分包分别进行密封。二、招标项目服务要求(一)配送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

13、经验,具备副食品配送的相关能力。主要为采购人配送肉类、蔬菜类、调料类、牛奶、水果等5大类餐饮物资及其他代购物资。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的有关要求。配送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需持“健康证”上岗。配送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二)配送标准:肉类须提供合法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冻品、牛奶等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清晰;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1、鲜肉类:必须是放心肉,肉身须盖有卫生检疫章,提供有关检验合格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

14、新鲜、无异味;须为供货前12小时内宰杀;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2、水产类要求:必须鲜活,无异味;如水产品类产品要求宰杀后送货,须为供货前12小时内宰杀;且保证新鲜、内脏干净;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3、冻品类要求: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杂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4、禽肉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须为供货前12小时内宰杀;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5、蛋类要求:新鲜、无损坏、无臭蛋、色泽光滑;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6、蔬菜类要求:蔬菜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蔬菜类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嫰、无虫、无黄叶、无杂质、无农药残留超标;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7、调味品、干货和其他类物资等:注明生产日期、产地、质保期、包装规格、有QS标志。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惨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包装完整,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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