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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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次第二次) )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HYZB2017-153X:HYZB2017-153X 招招 标标 人: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机机构构: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编制人:编制人: 刘道红刘道红 资格(章)资格(章)渝建招证渝建招证20140202014020号号 审核人:审核人: 陈陈 飞飞 资格(章)资格(章)渝建招证渝建招证20140192014019 号号 二二一一七

2、年七年九九月月 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3 1招标条件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 4招标文件的获取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4 6发布公告的媒介4 7联系方式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总则19 2招标文件22 3投标文件23 4投标24 5开标24 6评标24 7合同授予2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 9纪律和监督2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 评标办法前附表29 1.评标方法33 2. 评审标准.33 3.评标程序33

3、 第四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3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6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38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46 廉政合同廉政合同 51 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格式)53 第五章第五章 图纸图纸 54 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55 一、投标函部分57 1投标函60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1 二、商务部分63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6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67 3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监理业绩.68 4投标人业绩一览表69 5拟派往本项目服务的监理人员一览表70 6监理人员简历表71 6信誉要求72 7其他资料73 三、监理大纲

4、74 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次第二次) )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17 46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 标人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坪坝区 2.2 项目规模: 对清水溪中下游段进行整治,起点为指路碑高滩岩生态湿地,终点为磁器口入江

5、口段,全长 约 9km,整治范围包括沿线河道、边坡、道路及支沟(紫金沟、芭蕉沟、伍家河沟、白鹤岭支沟、 石梯沟等支流),整治工程范围涉及磁器口街道、童家桥街道、覃家岗街道、天星桥街道、渝碚 路街道、歌乐山镇等六个镇街。根据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牵头单位沙区建委相关文件及要求: 将该项目划分为 4 大部分,具体如下: (一)截污管网工程:新建约 3 公里截污管网。 (二)清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清淤、底泥原位修复等方式清理清水溪整治段淤积底泥。 (三)生态修复工程。 (四)河道两岸集中整治工程:对清水溪河道两岸边坡护岸、人行步道、弃土危岩及脏乱差 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2.3 工程建安投资约 5

6、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全部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 施工图),包含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 作。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竣工合格后 24 个月。 3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

7、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额建安投资不 少于 5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任务。 3.1.3 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 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 。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 4 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 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 ;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 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监理企业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 已纳入重庆市

8、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且在入渝信息有效期内的截图文件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9月 15日起直接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 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 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 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 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递交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1

9、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 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 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6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支路 27 号 联系人:

10、张波 电 话:023-6546553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 3 号(市水利大厦 9 楼) 邮 编:401147 联 系 人:刘道红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023-89079332 网 址:Http:/ 5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遇特殊情况修改的,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遇特殊情况修改的,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 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11、 容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支路 27 号 联系人:张波 电 话:023-654655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联系人:刘道红 电话:023-89079045 1.1.4 项目名称 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 1.1.6 建设规模 对清水溪中下游段进行整治,起点为指路碑高滩岩生态湿地,终 点为磁器口入江口段,全长约 9km,整治范围包括沿线河道、边坡、 道路及支沟(紫金沟、芭蕉沟、伍家

12、河沟、白鹤岭支沟、石梯沟等支 流) ,整治工程范围涉及磁器口街道、童家桥街道、覃家岗街道、天星 桥街道、渝碚路街道、歌乐山镇等六个镇街。根据清水溪黑臭水体整 治项目牵头单位沙区建委相关文件及要求:将该项目划分为 4 大部分, 具体如下: (一)截污管网工程:新建约 3 公里截污管网。 (二)清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清淤、底泥原位修复等方式 清理清水溪整治段淤积底泥。 (三)生态修复工程。 (四)河道两岸集中整治工程:对清水溪河道两岸边坡护岸、人 行步道、弃土危岩及脏乱差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1.2.1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经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立项。资金 来源为: 国有资金

13、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 监理范围 为包括本次招标的清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全部施工图范围内 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包含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 6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管 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1.3.2 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竣工合格后 24 个月。 1.3.3 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 2、投资控制目标:按

14、工程合同价格进行控制。 3、进度控制目标: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和工序 按期完工。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合同信息管理目标:正确处理项目有关的合同索赔和合同 纠纷,并对项目施工阶段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保证过程 中重要环节的可追溯性。 1.3.4 质量要求 监理工作内容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监理工作内容: (1)应招标人的要求,参与材料、设备的选型、价格谈判及 采购、协助招标人完成材料、设备合同的签订; (2)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审查承包商各项施工准 备工作,经招标人批准确认后,负责向承包人下达开工令; (3)督促

15、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 全与实施; (4)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 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提出审核意见,经招标人 最终确认后执行; (5)协助招标人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网络进度 计划,经招标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7)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单位的已完工程量及 月进度报表、审核新增项目、变更项目的预算报告,初审工程竣工 结算; (8)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 实施预控措施,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旁站工作; (9)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审

16、核、招标人批准,重大设计变更 7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报主管部门批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施工工程变更令; (10)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 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 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11)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 件施工; (12)与招标人现场代表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主持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3)对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管理,负责对工程变更和 承包商的索赔进行分析处理,并向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招标人 同意后签发变更令;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监理工作总结等文件, 并报招标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实施对工程信息的管理; (16)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各参建单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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