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动车强检试验场-试验室及配套设施新装正式供电深化设计及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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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机动车强检试验场-试验室及配套设施新装正式供电深化设计及施工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重庆机动车强检试验场-试验室及配套设施新装正式供电深化设计及施工招标编号:G1700120351A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 刘航 资格(章)渝建招2014078号审核人: 杨宇 资格(章)渝建招20130015号2017年07月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机动车强检试验场-试验室及配套设施新装正式供电深化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机动车强检试验场-试验室及配套设施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经济发展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2015-500107-74-03-0006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高新区金凤信息产业园。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2581.89m2,本配电工程建安费约 800 万元。2.3 计划工期:135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国网重庆市区供电公司关于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装正式供

3、电方案的函(渝电市客服【2016】540号)及现有设计图纸、设计任务书和其它资料,完成本项目的二次深化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负责完成设计图审工作及通过规划、供电等部门审核及取得相关文件批复工作,以及负责完成其它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最终取得正式的合格施工图等相关资料;(2)从供电部门批复的电源点出线至配电房高压进线的电缆采购敷设调试(不含红线外电缆通道新建及分摊费),以及配电房内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含保险)、仓储、试验、检测、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设备的防雷接地、供电部门管理费、开通电开通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以及相关安装和施工等一切综合配套费用,但监理费、预存电费除外。(3

4、)提供安全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服务、技术资料、专用工具、试验维修设备、备品备件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等须进行的入网、检验、校验等并完成供电部门的竣工验收,直至通电并交付使用。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2)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

5、3个供电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上且供电容量在5900千伏安及以上的配电工程设计业绩。(3)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3个供电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上且供电容量在5900千伏安及以上的配电工程施工业绩。(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2)牵头单位为施工企业;(3)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

6、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6日10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交易日程安排”区查询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1楼、2楼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汇星路1号联系人:魏先生电 话:18008378950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邮 编:400023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张女士电 话:023-67706153、67769200传 真:023-67707956日 期:2017年08月14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车

8、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汇星路1号联系人:魏先生电 话:1800837895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楼2008室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张女士电 话:023-67706153、677692001.1.4项目名称重庆机动车强检试验场-试验室及配套设施新装正式供电深化设计及施工1.1.5建设地点高新区金凤信息产业园1.1.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2581.89m2,建安费约 800 万元。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9、性质为:全部国有。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国网重庆市区供电公司关于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装正式供电方案的函(渝电市客服【2016】540号)及现有设计图纸、设计任务书和其它资料,完成本项目的二次深化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负责完成设计图审工作及通过规划、供电等部门审核及取得相关文件批复工作,以及负责完成其它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最终取得正式的合格施工图等相关资料;(2)从供电部门批复的电源点出线至配电房高压进线的电缆采购敷设调试(不含红线外电缆通道新建及分摊费),以及配电房内设备及材

10、料的采购、运输(含保险)、仓储、试验、检测、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设备的防雷接地、供电部门管理费、开通电开通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以及相关安装和施工等一切综合配套费用,但监理费、预存电费除外。(3)提供安全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服务、技术资料、专用工具、试验维修设备、备品备件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等须进行的入网、检验、校验等并完成供电部门的竣工验收,直至通电并交付使用。1.3.2计划工期13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1)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电交付使用;(2)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 24 个月。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招标

11、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分工范围内的相应资质、业绩):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规定,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设计企业还须同时满足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的要求; (须提供有

12、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市外企业还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的网络截图或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已纳入“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的网络截图或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

13、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2.业绩要求(1)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3个供电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上且供电容量在5900千伏安及以上的配电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3个供电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上且供电容量在5900千伏安及以上的配电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

14、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开标时查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受到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是否在处罚期内的情况,若有,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未被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处于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 (4)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 (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应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注: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应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收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须将原件送交评标委员会,并将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原件待评标结束后返还投标人;2.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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