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化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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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化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BJJZCQ20170811013招 标 人: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编制人: 刘仁君 资格(章)渝建(招)20140783号 审核人:许 强 资格(章)渝建(招)2009509号 二一七年七月4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42第六章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及格式43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化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

2、心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516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智能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51#,总建筑面积30790m2,分两期完成 (一期9513,剩下作为二期工程),总投资16024万元。本项招标金额约24万元。2.2设计周期:本次设计服务周期为签订设计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3、以及现场施工配合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综合布线(内外网、设备网)、电视电话、广播背景音乐、呼叫对讲及显示系统(不包括床旁呼叫系统)、信息发布、智能会议、车库管理(包括车位引导)、电子巡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排队叫号、门禁一卡通、紧急报警、自助挂号、分诊系统、楼宇控制、能源控制、智能照明、能耗计量、无线对讲系统、系统集成、机房工程、示教系统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执行且同时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58-2014版规定、“沙坪坝区应急防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社会行业单位视频图像系统技术方案审核的实

4、施意见”(沙平联办发201112号)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

5、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

6、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科尔国际大厦16-11联系人:余老师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7514065电话: 023-62623035-8222017年8月28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23-6751406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

7、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科尔国际大厦16-11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2623035-8221.1.4项目名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化设计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51#1.1.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790m2,分两期完成 (一期9513,剩下作为二期工程),总投资16024万元。本项招标金额约24万元。1.2.1资金来源市内预算统筹资金和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以及现场施工配合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算机网络系统、通

8、信、综合布线(内外网、设备网)、电视电话、广播背景音乐、呼叫对讲及显示系统(不包括床旁呼叫系统)、信息发布、智能会议、车库管理(包括车位引导)、电子巡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排队叫号、门禁一卡通、紧急报警、自助挂号、分诊系统、楼宇控制、能源控制、智能照明、能耗计量、无线对讲系统、系统集成、机房工程、示教系统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执行且同时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58-2014版规定、“沙坪坝区应急防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社会行业单位视频图像系统技术方案审核的实施意见”(沙平联办发201112号)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的有

9、关要求。1.3.2设计周期本次设计服务周期为签订设计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3.3设计要求1、本项目只提供一个设计方案。2、设计深度要求:必须达到“建质函200769号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要求,并通过业主认可。3、设计内容要求:(1)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2)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3)必须执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4)中标人在出具设计成果前,其设计成果均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和确认。(5)在各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1)向招标人提供设计方案图5套。(2)

10、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图6套,概算文本6套。(3)向招标人提供正式施工图8套(通过招标人确认的图纸)。招标人若需增加数量,中标人必须予以配合,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应电子版的图纸应及时提供。中标人必须保证设计方案、内容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1.4.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相适应。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2.资质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

11、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则必须按渝建发201719号文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信息。(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渝建发201719号文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提供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满后,提供纳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的网上截图(含人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二维码,开标现场查行

12、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无二维码,无二维码的当场按退还投标文件),其中近2年(2015年至今)(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注: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评标时核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近两年来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负面记录和受罚黑名单(失信人除外)。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和取消中标资格。信用查询记录只针对投标人本身,投标人分、子公司的信用记录不作为投标人的信用记录。4

1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智能化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6.其他社保要求:社会单位提供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期限为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均按个人社保证明开具,即每人一份证明,包含个人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验证网址、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渝劳社办发20

14、0655号文件规定,市外用人单位的驻渝分支机构,凡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应在本市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5107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开具参保证明共有3种方式,通过三种方式打印的参保证明具有相同的效用,均予以认可。(一)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在参保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打印参保证明。(二)开通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通过互联网在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平台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和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三)参保人员可通过设立在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的社保自助一体机自助打印本人的个人参保证明,开通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以在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和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即: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前台出具的参保证明加盖业务鲜章,通过网上经办平台和自助一体机打印的参保证明,彩色打印电子签章。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身份证、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除外),在开标现场核验投标人身份后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必须审查所有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原件不齐,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件明显有疑问的,应立即向监督部门报告,并交由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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