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118655936 上传时间:2019-12-21 格式:DOC 页数:42 大小:24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计划编号:QJZFCG18A0330项目名称: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三次)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目 录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4一、竞争性谈判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谈判资格4四、谈判有关说明5五、保证金5六、其它有关规定6七、联系方式6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8一、谈判费用8二、竞争性谈判文件8三、谈判要求8四、谈判程序11五、评审依据13六、成交原则13七、成交通知14八、关于质疑和投诉15九、签订合同15十、其他15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及功能

2、需求1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16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16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21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21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1三、付款方式22四、知识产权23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24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8 -一、经济部分- 29 -二、技术部分31三、服务部分32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3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9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采购进行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分包名称预算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

3、供应商数量黔江区人民小学校综合楼电梯106.221二、资金来源自筹三、谈判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电梯制造许

4、可证及电梯安装A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须具备电梯安装A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项目委托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4、投标电梯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GB/28001-2001认证,同时提供三种认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5.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资质; 6. 投

5、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类B级资质。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9月29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三)供应商须

6、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四)谈判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四楼开标一室)(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4:30(六)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4:30五、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1、投标保证金缴纳(1)供应商需提前到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 秦老师,谭老师。(2)成功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后,供应商登录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4)供应商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不允许使用超级网上银行系统)缴纳保证金。2、特别提示:开标时将

7、现场核验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 注:(1)转(汇)款的进账单上必须清楚地标明递交投标保证金项目的名称;(2)供应商要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等时间差的因素,对超过时间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一律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和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开标后与其他投标保证金一起退还,并当众退还响应文件。(3)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均须从供应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出。(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

8、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凭合同书原件到交易中心鉴证部办理)。六、其它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

9、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6、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0、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联系人: 电 话:传 真: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四楼(二)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小学校联系人:电 话:邮 编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1、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

12、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三、谈判要求1、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1.2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谈

13、判。1.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1.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2.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1.2.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供应商以联合体参与谈判的,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应提供“第一篇 三、谈判资格”的所有证明文件,非主办方(非主体)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诚信声明。1.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2、保证金:2.1供应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