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表单拿来即用)

上传人:热**** 文档编号:118655760 上传时间:2019-12-21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表单拿来即用)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表单拿来即用)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表单拿来即用)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表单拿来即用)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表单拿来即用)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表单拿来即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表单拿来即用)(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考勤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作业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重庆兴桥公司全体员工。3、权责: 3.1 人事管理负责督导本规范的工作。 3.2 各单位主管负责审查、签核属下员工的加班、调休、请假、未打卡手续。3.3 总经理负责签核3天以上请假。3.4 各部门主管请假、调休需经总经理批准。4、定义:无5、内容: 5.1 出勤 5.1.1 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出勤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正常出勤时间为:08:3017:30。需倒班部门以班次时间为正常出勤基准。 5.1.2 上班之前,下班之后必须进行人脸指纹打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且符合规定人员视为当 日出勤正常。 5.1.3 员工应严

2、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5.2 加班 5.2.1部门主管因以下原因可安排员工加班,员工需配合加班:A.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 作不能间断,需连续生产、作业的。B.为完成公司下达紧急任务的。 5.2.2员工日常与周末加班需填写【加班登记表】(附件一),并经部门主管签核后方可视为加班有效;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提前申请并填写签呈,部门主管签核后,呈总经理核准,并于节假日前一工作日PM17:00前提交至人事管理处,方可视为加班有效,逾期或未提交总经理签字版签呈者视为节假日加班无效,核算其加班为周末加班。(加班登记表需每星期汇总一次,并提交人事管理,以便考勤作业)。加班人员如有用餐情况,应扣

3、除吃饭时间0.5H,相关部门应做好统计。 5.2.3 本周加班登记表需于次周星期二AM10:00前提交至人事管理处汇总。如未按时提交,造成人员加班差异,责任由其部门主管自行承担。 5.2.4 人事管理考勤负责人将根据每天打卡记录核对提报的实际加班时数,各部门不得随意补 办及虚报加班时数,一经查处,虚报加班时数之部门人事管理将一律不核算其虚报加班时数,直接呈报总经理并追究其部门主管督导不力之责。 5.2.5 如若出现以下两种加班情况,公司将不予核算加班费用:A.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B.未经批准擅自加班或未办理加班审批手续行为。5.3倒班 5

4、.3.1凡涉及倒班的部门,相应部门主管应于每周一PM14:00前提交本星期的倒班计划于人事管理处,倒班计划(附件三)需按统一格式书写,人事管理将根据上班人员班次情况和考勤数据做出倒班天数,并稽核人员出勤状况。 5.3.2如临时调班(未按倒班报告出勤),部门主管须提前4小时向人事管理说明情况,并在倒班报告上注明实际出勤状况并签字确认。如未提前说明班次更改情况,造成出勤差异,责任由部门主管自行承担。 5.3.3 倒班津贴:早班无倒班津贴;中班补贴10元/日:;夜班补贴20元/日。(当日未出满勤8H者,不核发当日倒班津贴)。 5.3.4 倒班津贴严格按照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倒班计划核发,实际倒班与计划

5、不一致,造成倒班金额差异,其责任由部门主管自行承担。 5.4 调休 调休流程图(附件四) 5.4.1调休是指:以加班时数换取休息时间的行为,调休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允许先调休再 以加班时数冲抵。(可保留上月加班时数用于当月调休,但必须在上月28日前提出书面申 请,例:某某员工7月初需调休8H,6月28日写联络函保留6月份加班8H在7月初调休,由其部门主管核准交于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将从对6月加班时数减去8H不计加班费用,如7月因本人不休息,将视作自动放弃,且不核算加班费。) 5.4.2一般员工调休需提前2小时在部门主管处领取【调休单】(附件五)填写,注明调休日期及具体时间段,并于当日PM17:

6、00递至人事管理核查存档;部门主管进行调休需提前1天至人事管理处领取调休单填写,呈总经理签核后于当日PM17:00递至人事管理核查存档。如苏总外出出差不在公司需提前一天以短信或电话形式进行办理,并将苏总批示之短信转发给人事管理主管。并于次日9:00前将调休单递至总经理室进行呈递签核。否则人事管理则视当天未出勤之主管为“旷工”。 5.4.3公司因生产状况不饱和,无相关工作任务的可以安排弹性休假,部门主管必须将休假安排及人员名单提前递至人事管理,以便于人事管理做考勤依据,将休假时数列入本月考勤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提交休假报告的部门,凡未出勤的人员,人事管理一律按旷工计入当月考勤中,因出勤导致的薪资差

7、异由部门主管承担。 5.5 休假 5.5.1 国家法定节假日为: A.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C.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D.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E.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F.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G.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5.2 本公司员工假期分为7类:有薪年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丧假、婚假。请假流程图(附件六)。 5.5.2.1 有薪年假:凡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在不同单位的工作

8、年限可做年资累计,提交原单位出示的年限证明后,按年资累计核算年假天数,如未提供此证明的员工, 将按进入本公司的工作时间作为休假基准。 5.5.2.1.1在安排员工年休时,应结合实际生产需要,在生产淡季与高温气候,合理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年休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主管同意后至人事管理处领取【请假单】(附件七)填写,并依请假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5.5.2.1.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D、累计

9、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E、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5.2.1.3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一自然年可申请年休假(含累计年资),当年可休年假天数 = 可申请年假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的合计自然天数 365天 可享受的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例如:王某,入职日期为2009年1月16日,故2010年1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休年假天数为(365-15)天 365天 5天 = 4.8天,则2010年实际可休年假天数为4天;王某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享受年假天数为 365天 365天 5

10、天 = 5天,则2011年实际可休年假天数为5天。 5.5.2.1.4 所有年假必须于本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号前休完。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部门主管需以签呈的形式并附书面报告说明未休完年假的人数、原因以及针对此现象应采取的对策,呈总经理签核后递交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将以此对剩余年假天数进行核算并按三倍的日工资计入薪资中。如公司安排员工休年假,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在本年度休完者,则算作自动放弃,不核算三倍日工资。 5.5.2.1.5 如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休年假将以正常日工资标准发放,A.因

11、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B.请事假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5.5.2.2 事假: 5.5.2.2.1事假在给假期间不给薪(薪资扣除包含基本底薪、各项补贴及奖金),全年请事假 累计不得超过112H(14天)。 5.5.2.2.2 请假说明:员工请假1小时以上2天以内(含2天)需提前1天至人事管理处领取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于当日PM16:00前将【请假单】提交至人事管理处;请假3天以上(含3天)需至人事管理领取、填写【请假单】,经部部门主管签核后递至人事管理,由人事管理呈总经理签核后方可生效。如遇紧急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需第一时间通知部门

12、主管由部门主管代为办理。另部门主管请假必须提前1天至人事管理处领取、填写【请假单】,递交人事管理呈总经理签核后方可生效。 5.5.2.2.3 如未及时按以上流程办理请假手续者,人事部将按旷工论处,记入异常考勤,事 后不得补办请假手续 。 5.5.2.3 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治疗或建议休息的,可请病假。 5.5.2.3.1一般员工请病假2天以下(含2天),需至人事管理处领取、填写【请假单】,呈部门主管签核,返人事管理存查。一般员工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至人事管理领取、填写【请假单】,呈部门主管签核后递交人事管理,由人事管理呈总经理核准。部门主管请病假1小时以上(含1

13、小时),需提前1天至人事管理处领取、填写【请假单】,呈总经理核准,返人事管理存查。 5.5.2.3.2休假后上班第一天,须将市级或以上医院开具的建议病假单、病历本或检查单交于人事管理核实后,方可生效。无任何病假说明经部门主管批准之假期按事假论处;未办理任何病假手续且未被批准而缺勤者,则按旷工论处。A.未住院者:全年合计不得超过30日。B.住院者:根据其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共工作年限,可请3个月-24个月病假: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

14、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5.5.2.3.3员工病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 六、日)时,算作病假时间内,不可顺延。 5.5.2.3.4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永川医院、西南医院、大坪医院、新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医院/等。5.5.2.4 工伤假: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工作范围内,员工遵守所有安全规定的情况下,因工 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 5.5.2.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