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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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 目 编 号:18C0235项 目 名 称: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管理系统采 购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八年九月目 录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4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4 -二、资金来源- 4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4 -四、磋商有关说明- 4 -五、其它有关规定- 5 -六、联系方式- 5 -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 6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6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 6 -三、系统需求- 6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7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7 -二、报价要求- 7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 -四、付款方式- 7 -五

2、、知识产权- 7 -六、其他- 8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9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9 -二、评审标准- 11 -三、无效响应- 14 -四、采购终止- 14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16 -一、磋商费用- 16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三、磋商要求- 16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17 -五、成交通知- 18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8 -七、签订合同- 19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9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20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2 -一、经济部分- 24 -二、服务部分- 25 -三、商务部分- 26 -五、

3、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34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接受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对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项目管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采购预算(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数量(名)1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项目管理系统6511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磋商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

5、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四)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9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份(售后不退)。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6、的证明文件)。(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负1楼会议室(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 10日北京时间14:00至2018年10月10日14:30。(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4:30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7、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8、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电 话: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是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此平台,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岗位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达到共享工程管理信息、落实工程管理环节责任、协调工程整体进度、提高管理绩效的目的。本次采购的目标就是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庞大复杂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化,按每个不同的流程进行不同的文档资料化管理,根据不同的阶段,将项目的管理

9、工作流程化,信息公示及时化,文档资料系统化、项目分工管理责任化,最终达到网上签批的目标。二、服务及质量要求1、维保期:壹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算起),维保期内原模块免费升级。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详细设计,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20天内完成项目的全部系统开发建设并通过采购人初验,初验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为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组织最终竣工验收。3、售后技术服务:在维保期内,提供免费软件维护服务。4、培训:试运行开始时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系统的操作培训,在试运行结束时完成全员培训。三、系统需求两大功能:项目管理、移动终端。1、项目管理:从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开始,

10、实现招标管理、合同管理、造价控制管理、工程节点(进度)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支付管理、工程竣工管理、工程决算管理、工程绩效评价管理信息化,对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实现网上会审会签、数据上传申报支付等功能,同时建立项目库管理,并可汇总生成各类报表。2、移动终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的优势,把日常的代办任务、工作事项、信息查询功能同步到手机端,满足安卓与苹果手机操作系统,实现随时随地办公。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1年(免费维护期)(二)服务地点: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三)验收方式:由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业主方组织验收。二、报价要求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

11、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服务质保期。(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

12、,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其它要求(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四、付款方式确定供应商后,以合同约定为准。五、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其他(一

1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

14、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磋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信息为供应商名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2.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3.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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