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现代农业试验三农专项可视化交互系统(第二次定)询价采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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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采购通知津采询H(2018)101-1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对江津现代农业试验三农专项可视化交互系统(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一、询价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需求、商务要求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备注江津现代农业试验三农专项可视化交互系统(第二次)详见附件1150,000 1,500中标金额的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2、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电子设备经营范围。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

3、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免费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询价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0日。(四)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五)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8年10月31日9:30时(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0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七)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

4、0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我们是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缴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开户行行号:321653001643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1640142100084331023(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6:30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四)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

5、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222.179.152.121:8083/lbv3/n_regist_1.aspx ,进入注册登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或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023-47217307

6、)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47538003(区交易中心采购二科)023-47217307(区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退还进度查询网站地址:http:/222.179.152.121:8083/lbv3/hf_refund_query_list.aspx(五)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区交易中心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

7、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

8、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质疑投标人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于2018年10月29日的17时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公共资源交

9、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八、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经济文件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第三部分 商务资格文件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二)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装订: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资格文件分别装订成册。2、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且封面标注有正、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正本逐页加

10、盖投标人鲜章。投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字和盖章。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装订、制作、签署的,投标文件无效。(三)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资格文件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文件所属部分。所有密封袋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九、开标(一)开标在询价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区

11、交易中心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则上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发布补遗公告。(三)开标由采购人或区交易中心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区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

12、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十、评标(一)、评标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装订、签署、密封、标记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

13、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响应询价文件全部要求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响应询价文件全部要求3、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价格评审。4、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询价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询价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

14、处理。(2)关于技术、商务偏离2.1、技术部分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2.2、商务部分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2.3、询价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3)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按渝财采购(2016)12号文件执行(中小微型企业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小型、微

15、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3.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3.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证明材料。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投标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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