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第十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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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六章 法律责任 l教学目的: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责任与法律制 裁的基本理论。 l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l教学手段:通过介绍相关文献、学习相关法律 规定和案例分析的方法使学生领悟本章的精髓 。 l授课时数:4学时。 l内容要点:本章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法律责任的 概念、目的、功能,法律责任的概念、种类、 归结与归责原则、免责等内容。 拓展内容:两则案例引发的问题 l案例一:1999年6月14日中午,笔者从收音 机的调频节目中收听到中央电视台第一套 节目今日说法栏目介绍的一则案例。 案情大意是:河南一位农村妇女在为期十 年的山林承包合同到期前夕,不顾林业管 理机关三次要其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提

2、示, 擅自砍伐了三百棵树木。当地司法机关依 法对这名妇女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罚金 两千元的刑事处罚。 l“冤”,是这名妇女以及其他村民对这一处罚 的的共同反应。事后,这名妇女也说,( 没办证是因为)她当时脑子没转过弯儿来 。但是因为这些树是在她的承包地里,是 她与她的家人花费十年心血劳动的结果。 当地的村民们也不理解她错在那里。也许 问题主要出在没有办采伐证上。国家最高 林业主管机关的官员作为专家对此进行了 点评。大意是:我国目前林木保护形势严 峻,只有通过严厉的法律制度和严格的执 法才能切实保护我国的林业资源和生态环 境。笔者对专家的点评没有疑义,只是不 l明白:法院到底为什么要对她进行这样

3、的 刑事处罚?就是因为她没有履行必要的审 批手续么?没办采伐证的代价就是三年囹 圄之苦外加两千元罚金吗?如果将她的行 为同她所受到的刑事处罚与受到同等刑事 处罚的人的别的违法行为相比(如贪污、 受贿、玩忽职守或下述的非法采血、卖血 ),她所受到的处罚是否太重了?如果是 为了通过处罚保护林木资源,那么法院的 这个判决真能起到这个作用么?所付出的 代价不会太大么? l案例二:这也是笔者从今日说法中听 到的案例(在案例一播出后的一星期左右 )。这是一则关于处理一个非法组织采血 、卖血的“血霸王”的案例。目前在某些地方 非法组织采血、卖血的情况非常严重。这 些非法采集来的血液没有任何安全保证( 电视中

4、显示的哪个非法采血点的场所、器 具都十分肮脏),这种可能会传播多种疾 病(如爱滋病、丙型肝炎)的血液或血液 制品一旦输进急待救助的伤病员身体里, 会对他们的身体、精神,他们的家人以及 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按照这些 l非法从事采血、卖血的违法者的“道行”,人 们分别称他们为“血头”、“血霸”、“血霸王” 。其中“血霸王”的违法行为最为严重。据电 视报道,某地卫生行政机关经过长期努力 终于将一个“血霸王”查处归案。最后起诉至 司法机关。然而,这个其实违法行为情节 严重的“血霸王”最后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 月!被电视台请来作为专家的国家卫生行 政机关的官员,在回答主持人对判决是否 偏轻的疑问时分

5、析说:这可能是因为没有 造成严重后果。主持人问:如果造成严重 后果呢?专家说:如果(以后)发现造成 严重后果,(以后)会依法(再)严惩的 。 l在刑法学上,有行为犯与结果犯之分。立法者和 司法者过分拘泥于这两种犯罪形式的区别,是导 致上述有悖情理的判决的制度上和观念上的原因 。在我国已经签字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学中,有“禁 止双重危险”的原则,即任何人已受一次审判后 ,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审判或者惩罚。根据这一 原则,对此案中的血霸王实际上不可能再行审判 。 l上述案例都涉及到了本章要谈的如何看待法律责 任的目的与功能以及如何发挥法律责任的功能、 实现法律责任的

6、目的的问题。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l一、法律责任含义 l法律责任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 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l或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 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 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l二、法律责任的特点 l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l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l三、法律责任的本质 l法律责任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 团运用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与的否定性评价 。 l法律责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所引起 的合乎逻辑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l法律责任也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 件而强制性地分配

7、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 负担。 l四、违法行为及产生法律责任的其他原因 l原因有三类,即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和法 律规定。 l(一)违法行为 l 广义的违法行为指所有违法法律的行为 ,包括犯罪行为和广义的违法行为,狭义 的违法行为是指一般的侵权行为,包括民 事侵权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指除犯罪外 所有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 精神权或知识产权的行为。大量的法律责 任是由违法行为产生的。 l一般地说,违法行为由以下五个要素构成 : l1、违法行为是以违反法律为前提。 l2、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 为。 l3、违法行为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 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l4、一般必

8、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 l5、必须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和法定的行为能 力。 l(二)违约行为、法律规定行为法律责任 的产生原因 l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行一 定法律关系中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 。 l法律规定成为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是指 从表面上看,责任人并没有从事任何违反 行为,也没有违反任何契约义务,仅仅由 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 担某种赔偿责任,如产品致人损害。 l五、法律责任的目的与功能 l(一)法律责任的目的 l为什么违法侵权或违约,或仅仅由于法律规定 ,就要使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是法 律责任的目的问题。我们生活在一个社会共同 体中,一方面每个人都追求

9、各自的特殊利益, 另一方面,大家都有共同的社会利益、国家利 益或集体利益。法律要求人们在追求自己利益 的同时尊重他人利益,并共同维护和促进社会 利益、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此,法律对应 当维护的利益加以认定和规定,并以法律上的 权利、义务、权力作为保障这些利益的 l手段。法律责任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使当事人 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保障法律上的权利、义 务、权力得以生效,实现法的价值。 l法律责任的目的要通过法律责任的功能来实现 。法律责任的功能是:惩罚、救济、预防。这 三个功能同时也是对某人或某一组织施加法律 责任的理由。 l(二)法律责任的功能 l1、惩罚功能 l法律责任的惩罚功能,就是惩罚违法

10、者和违约 人,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 l2、法律责任的救济功能 l法律责任的救济功能,就是救济法律关系 主体受到的损失,恢复受侵犯的权利。法 律责任通过设定一定的财产责任,赔偿或 补偿在一定法律关系中受到侵犯的权利或 者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受到损失的利益。 l3、法律责任的预防功能 l法律责任的预防功能,就是通过使违法者 、违约人承担法律责任,教育违法者、违 约人和其他社会成员,预防违法犯罪或违 约行为。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种类 l一、刑事责任 l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 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 后果。其特点是: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惩 罚性责任;个人责任;罪行法定

11、。 l二、民事责任 l(一)民事责任的特点 l1、民事责任是指一种救济责任。 l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l3、可由当事人解决。 l(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l1、分两类:(1)、由违约行为(或不履 行其他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l(2)、由民事违法行为,即侵权行为产生 的一般侵权责任,由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特 殊侵权责任 l2、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同 l(1)所违反的义务和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违约责任是行为人违反了约定的合同义务 ,侵权责任是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不 得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定义务。 l(2)受侵害的权利和利益的性质不同。违 约行为侵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债权,属于 相对权,侵犯的是特

12、定的个人的利益;侵 权责任侵害的是受害人的健康权、人格权 、生命权以及财产权,属于绝对权,某些 侵权行为侵害的是社会利益。 l(3)责任构成不同。违约责任以违约行为 的存在为核心,一般侵权行为不仅要求有 侵权行为,而且还存在损害事实,因果关 系和主观过错 。 l(三)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l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的功能有 着密切的联系。它其实表明了民事责任的 程度,体现了人们对不同民事行为的不同 要求,其目的还是要充分发挥法律责任的 三个功能。一般而言,确定民事责任的原 则有三种:绝对责任、过错责任、严格责 任。 l绝对责任(Absolute liability),是指行为 人只要其行为造

13、成危害结果,行为和结果 之间存在着外部联系,就应承担责任。 l不法行为人的精神状态与行为结果之间的关系, 行为人是否预料到或意图达到其行为的结果,都 不影响责任的成立。 l西方学者认为,这种归责原则可以追溯到法律历 史的原始阶段。美国有些学者主张在产品责任领 域实行绝对责任。 l过错,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的某种应受责备的 心理状态。过错的出现在西方最早可以追溯到罗 马法。过错责任是一种基于意思自治和道义责任 的归责原则。在现代社会,对一般侵权行为,适 用过错责任原则。它不仅实现了法律责任的救济 与惩罚功能,而且兼有预防功能。 l严格责任是指一种比过错责任标准更加严 格的责任标准,不论责任人是否

14、有过错, 如果发生了应该避免的伤害事件就要承担 责任。但它存在某些有限的对责任的抗辩 ,因此它不同于绝对责任。如我国民法 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 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 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l三、行政责任 l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这是一种伴随社会的法治化而出现的公法责 任。由于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所以,为了执 行行政责任惩罚、救济、预防的功能,并与刑事责任和 民事责任相区别,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多样化的。首 先,行为责任是行政责任中数量很大的责任形式,如撤 销违法的行

15、政行为、履行职务或法定义务等;其次,精 神责任在行政责任中所占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法律责任 ,如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再次,财产责任 仍然是行政责任的重要形式,如赔偿损失、罚款;最后 ,行政责任也包括人身责任,如拘留。 l违宪责任 l违宪责任是指因违反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 。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归结 l一、法律责任的归结和含义 l法律责任的归结,也叫归责,是指由特定 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 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责任是归 责的结果,但归责并不一定导致责任的产 生。不同的法律责任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 。责任的成立与否,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 及其后果是否符合责任的构

16、成要件。 l二、归责的基本原则 l这里讲的归责的基本原则,不同于民法中 的归责原则。它是具体法律部门归责原则 的基础。归责是一个复杂的责任判断过程 。它是特定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的体现, 一方面,指导着法律责任的立法,另一方 面,指导着法律实施中对责任的认定与归 结。在我国,归责原则主要可以概括为: 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与合 理原则。这些原则对正确发挥法律责任的 功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l(一)责任法定原则 l责任法定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 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 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 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 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责任 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 任的唯一法律依据,罪行法定;由特定的国家 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构归责;反对责任擅断; 反对有害追溯,不能以事后的法律追究在先行 为的责任或加重责任;同时,允许人民法院运 用判例和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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