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城乡规划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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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策立项 建设准备 建设实施 竣工、保修 使用维护 南宁楼薄薄宽不足两米 属违法建筑被责令自拆 新闻1+1 20130826 拆除违建 先打“出头鸟” ,然后呢? a29853353ec9625d95a 视频:西安城中村自建23层民房 楼主称无 需审批 10-07-13/094661062111.html 最牛“桥上房” 征地难 桥上盖房促旅游 “湖北最牛违建”爆破拆除 思考并讨论: 1.怎样定义违章建筑? 2.我们对违章建筑采取了否定的态度是出 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3.从城市发展的角度出发,工程建设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哪些限制? 5.1城乡规划的制订 5.2城乡规划的实施 5.3 法律责任

2、 5.15.1城乡规划的制订城乡规划的制订 一、基本概念 城乡规划:为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 展,改善人居环境,确定城市、镇、村庄的发展规 模、发展方向、步骤和建设标准,合理利用城乡土 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 体安排。 二、城乡规划的分类 全国城镇镇体系规规划 省域城镇镇体系规规划 城市规划 镇规划 城市总总体规规划 乡规划 村规划 详细规详细规 划 城镇体系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城乡规划的内容 1、城镇体系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五个核心地区 、 三个门户城市 、沿海城镇带 、六轴 、 重要类型城市 ;区域中心城市 ;门户城市 ;老工业基地城

3、市 ;矿业(资源)型城市 ; 历史文化名城 。 三、城乡规划的内容 1、城镇体系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五个核心地区 、 三个门户城市 、沿海城镇带 、六轴 、 重要类型城市 ;区域中心城市 ;门户城市 ;老工业基地城市 ;矿业(资源)型城市 ; 历史文化名城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1)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 2)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 3)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课外阅读: 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 三、城乡规划的内容 2、城市规划、镇规划 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城乡规划的内容 3、乡

4、规划、村庄规划 相关资资料请查询请查询 重庆庆市规规划局、永川 区规规划局网站“规规划展示” 5.25.2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实施 一、选址意见书制度 1.选址意见书的概念 选址意见书,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 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 所有的建设工 程都需要领取 选址意见书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 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 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 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 请选址意见书。 2. 选选址意见书见书 的内容 建

5、设项设项 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设项 目规规划选选址的依据 建设项设项 目选选址意见见 3. 选选址意见书见书 的核发发 选选址申请请参加选选址 选选址审查审查 核发选发选 址意见书见书 选址意见书申请 选址意见审批表 案例评析案例评析 某市110千伏变电站选址 某省电力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输变电系统, 增加区域供电能力,建设项目持该项目建议书批复 等申请材料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正式选址申请, 拟在城市主干道春园路沿线兴建一座110KV变电站 ,用地规模约3000平方米,变电站进出电力线沿城 市主干道春园路布置。该用地位于一个居住小区的 空地,北面、东面都是多层住宅,西侧有一处锅炉 房,南侧临小区

6、游园。 分析分析 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该项目根据相关规定 需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主体符合法定资格,申请 事项符合法定程序,申请材料齐备。结合项目特点 ,规划部门还重点审查了: (1)变电站的选址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电力专项规划。 (2)变电站的用地规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相 关技术规定。 (3)变电站选址和进出线是否满足城市防灾和 公共安全要求。 经过审查,变电站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距离周 边建筑和构筑物间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可以保证 周边建筑和构筑物的安全。但是该项目由于涉及小 区居民的切身利益,规划部门在作出正式选址决定 前对选址方案在小区内发布了听证报告,并根据居 民的要求举行了听证

7、会。规划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 变电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选址依据作出说明 ,省电力公司和市环保部门对变电站的安全、环保 等相关问题和采取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 ,出具了正式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消除了居民对 变电站建设的顾虑。 听证会后,市规划主 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要求 、各相关部门意见和听证 笔录,决定同意该变电站 在春园路南选址定点,用 地规模3000平方米,建筑 规模控制在2500平方米以 下,要求建设采取必要技 术措施,确保周边安全, 并向该建设单位颁发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 件、附图。 某市110KV变电变电 站选选址地段示意图图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 1.建设用地规划许

8、可证的概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 要,向提出用地申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 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 所有的建设工程 都需要领取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 吗?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A.划拨方式的土地。 B.出让方式的土地。 A.A.划拨划拨方式的土地。方式的土地。 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乡规 划法第三十七条 : “在城市、镇规镇规 划区内以划拨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 使用权权的建设项设项 目,经经有关部门门批准、核准、备备 案后,建设单设单 位应应当向城市、县县人民政府城乡规乡规 划主管部门门提出建设设用地规规划

9、许许可申请请,由城市 、县县人民政府城乡规乡规 划主管部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详细 规规划核定建设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积、允许许建设设的范 围围,核发发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许可证证。 建设单设单 位在取得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许可证证后,方 可向县级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门申请请用 地,经县级经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审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 门门划拨拨土地。”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 A.划拨方式的土地。 申请 现场踏勘、征求意见 审查总平面图、核定用地面积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B.出让出让方式的土地。方式的土地。 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乡规 划法第三十八条 : 在城市、镇规镇规

10、 划区内以出让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 使用权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出让让前,城市、县县 人民政府城乡规乡规 划主管部门应门应 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详细 规规划,提出出让让地块块的位置、使用性质质、开发发强 度等规规划条件,作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出让让合同的 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规划条件的地块块,不得出让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权。 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乡规 划法第三十八条 : “以出让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权的建设项设项 目 ,在签订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出让让合同后,建设单设单 位 应应当持建设项设项 目的批准、核准、备备案文件和国有 土地使用权权出让让合同,向城市、县县人民政府城乡乡 规规划主管

11、部门门领领取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许可证证。 城市、县县人民政府城乡规乡规 划主管部门门不 得在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许可证证中,擅自改变变作为为国有 土地使用权权出让让合同组组成部分的规规划条件。” B.出让方式的土地。 根据土地规划条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 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意: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 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乡规 划法第三十九 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 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12、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认其建设工程符合 城市规划要求的证件。 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乡规 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镇规 划区内进进行建筑物、构筑 物、道路、管线线和其他工程建设设的,建设单设单 位或 者个人应应当向城市、县县人民政府城乡规乡规 划主管部 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镇人 民政府申请办请办 理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许可证证。 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乡规 划法第四十条: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 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

13、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 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 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 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 提出申请、材料提交齐全 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布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 总平面图。 需审审批、核准的项项目 划拨拨方式 出让让方式 申

14、请选请选 址意见书见书 控制性详规详规 办办理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许可证证 项项目审审批、核准 办办理用地手续续 申请请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许可证证 公示 签订签订 土地出让让合同 修建性详细规详细规 划建设设工程设计设计 方 案 规规划条件 项项目批准、核 准、备备案 建设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积 、允许许建设设的范围围 出让让地块块的位置、使用 性质质、开发发强度等 需备备案的项项目 土地招、拍、挂 “ “一书两证一书两证” ”的一般程序的一般程序 四、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 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

15、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 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 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 “ 临时建(构)筑物的批准使用期限不得超 过两年。确需延长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提出 申请,可延长一次,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且不 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期限。 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期限届满应当无条件自 行拆除;使用期限未满,因实施城乡规划需要拆除 的,也应无条件自行拆除。” 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概念 乡乡村建设规设规 划许许可证证,是指城乡规乡规 划主管部门门 向建设单设单 位或个人核发发的确认乡认乡 、村庄规规划区域内 的建设项设项 目符合城乡规乡规 划要求的证证件。 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乡规 划法第四十一条 : “在乡乡、村庄规规划区内进进行乡镇乡镇 企业业、乡乡村 公共设设施和公益事业业建设设的,建设单设单 位或者个人 应应当向乡乡、镇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由乡乡、镇镇人民 政府报报城市、县县人民政府城乡规乡规 划主管部门门核发发 乡乡村建设规设规 划许许可证证。 在乡乡、村庄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进 行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设的规规划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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