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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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检测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1、 GB50045-95中8.1.5条: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8.1.5.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8.1.5.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8.1.5.3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2、 GB50045-95中8.3.1条: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8.3.1.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8.3.1.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8.3.1.3封闭避难层(间)。 3、 GB5004

2、5-95中8.3.2条: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的规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h)20层250003000020层30层3500040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系统负担层楼送风部位加压送风量(m3/h)20层防烟楼梯间1600020000合用前室120001600020层32层防烟楼梯间2000025000合用前室1800022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加压送风量 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h)20层15000200002

3、0层30层2200027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 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h)20层220002700020层30层2800032000注:(1)上四个表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1.501.75系数计算。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m/s。 (2)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4、 GB50045-95中8.3.3条: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5、 GB

4、50045-95中8.3.4条: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6、 GB50045-95中8.3.5条: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7、 GB50045-95中8.3.7条: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管道压头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8.3.7.1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8.3.7.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8、 GB50045-95中8.3.8条: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层设一个。9、 GB

5、50045-95中8.3.9条: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10、 GB50045-95中8.3.6条: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11、 GB50045-95中8.4.1条: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机械排烟设施:8.4.1.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8.4.1.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

6、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8.4.1.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 m的中庭。8.4.1.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 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12、 GB50045-95中8.4.2条: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8.4.2.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分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 m3/h 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 m3/h)。8.4.2.2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

7、20 m3/h计算。 8.4.2.3中庭体积小于17000 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 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 m3/h13、 GB50045-95中8.4.3条: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符合8.3.7条的规定。14、 GB50045-95中8.4.4条: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

8、于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排烟口平时关闭,并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15、 GB50045-95中8.4.5条: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16、 GB50045-95中8.4.6条: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17、 GB50067-97中8.2.1条: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条文说明地下车库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烟气,而且有些烟气含

9、有一定的毒性,如果不能迅速排出室外,极易造成为员伤亡事故,也给消防员进入地下扑救带来困难。根据国内20座地下汽车库的调查,一些规模较大的汽车库,都设有独立的排烟系统,而一些中、小型汽车库,一般均与地下车库内的能风系统组合设置。平时作为排风排气使用,一旦发生火灾时,转换为排烟使用。当采且排烟、排风组合系统时,其风机应采用离心风机或耐高温的轴流风机,确保风机能在280时连续工作30min,并具有在超过 280时风机能自行停止的技术措施。排风风管的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制作。由于排气口要求设置在建筑的下部,而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因此各自的风口应上、下分开设置。确保火灾时能及时进行排烟。18、 GB500

10、67-97中8.2.3条:每个防烟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19、 GB50067-97中8.2.5条: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排烟支管上设有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排烟防火阀应联锁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条文说明: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口,是一个排烟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缺一不可,排烟防火阀关闭后,光是排烟启动也不能排烟,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所以,它们之间一定要做相互联锁,目前国内技术已经完全做到了,而且都能做到自动和手

11、动两用。此外,还要求排烟口平时宜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灾时做到自动和手动都能打开。目前,国内多数是采用自动和手动控制的,并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起来,一旦遇有火警需要排烟时,由控制中心指令打开排烟阀或排烟风机进行排烟。因此凡设置消防控制室的车库排烟系统应用联动的排烟口或排烟风机。20、 GB50045-95中8.4.7条: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21、 GB50045-95中8.4.8条: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22、 GB50045-

12、95中8.4.9条: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23、 GB50067-97中8.2.4条: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24、 GB1593195中3条:排烟防火阀: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25、 GB50045-95中8.4.11条: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26、 GB50067-97中8.2.7条:汽车库内

13、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27、 GB50045-95中8.5.3条: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道应设防火阀。8.5.3.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8.5.3.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8.5.3.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8.5.3.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28、 GB50045-95中8.5.4条:防火阀动作温度宜为70。29、 GB50067-97中8.1.6条: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过时,应满足本规

14、范5.2.5条的要求外,还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的风管,其位于防火墙两侧2m范围内的保温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30、 GB50067-97中5.2.5条: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应设置通风孔道,也不宜穿过其他管道(线);当管道(线)穿过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31、 GB50045-95中8.5.6条: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等,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8.5.7条: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和

15、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0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及其粘结剂。32、 GB50045-95中9.1.2条: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秒内供电。二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33、 GB5011698中6.3.9条: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6.3.9.1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6.3.9.2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6.3.9.3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34、 新修订GBJ16-87中5.1.1A条: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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