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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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 1 页 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TYQZFCG2019-044TYQZFCG2019-044)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2019 年年 1111 月月日日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 2 页 目目录录 投标人注意事项.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6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2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1 投标人注意事

2、项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本招标文件为 2017 年 11 月新制版本,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 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 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 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未传真或书面反馈的视为默认。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 到达开标室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 3 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

3、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临20196520 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民政 局的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 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TYQZFCG2019-04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三部分采购需求”。 预

4、算(最高限价)金额:33.6015 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 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 定。 2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creditchina.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ccg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5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七、七、投标报名投标报名 1

5、 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2019 年年 1111 月月 8 8 日至日至 20192019 年年 1111 月月 1818 日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 入库工作。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 88 号 1 幢 10 楼。联系电话: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 4 页 0571-86235827 2 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6、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 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 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3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 不退。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现场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 式。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

7、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 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自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八、投标保证金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按按招标公告要求现场报名的将予以、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按按招标公告要求现场报名的将予以 拒收):拒收): 20192019 年年 1212 月月 2 2 日日 14:0014:00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 88 号 1 幢 10 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8、):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92019 年年 1212 月月 2 2 日日 14:0014:00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 88 号 1 幢 10 楼开标室 十一、质疑和投诉: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 5 页 间之日起

9、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 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 限(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 本下载地址 :/gks.mof./,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

10、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 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1、1212 个月个月 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二、联系方式: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邱山大街 460 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王先生,电话:0571-86227894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玩月街 88 号 1 幢 1001、1101 室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 6 页 项目联系人姓名:戚良明,电话:0571-86235827,传真:0571-86235827 投标报名、中标通知书

12、发放、合同鉴证咨询电话:0571-862358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 236 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 7 页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前附表 序号序号名名目目内内容容 1项目名称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民政局采购食堂专用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TYQZFCG2019-044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4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商务/技术文

13、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 6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 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 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 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

14、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2-3%) 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 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 8 页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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