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小蜜蜂装饰有限公司橱柜柜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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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橱柜柜体生产项目项目名称:橱柜柜体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烟台小蜜蜂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盖章) :烟台小蜜蜂装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9 年年 9 月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

2、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 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橱柜柜体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烟台小蜜蜂装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贺国辉 联系人 孙海英

3、通讯地址 蓬莱市大柳行镇时金河村村东南 联系电话 18653541210 传真 邮编 265600 建设地点 蓬莱市大柳行镇时金河村村东南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60 其中:环 保投资 (万元) 6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2019 年 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一、项目由来 烟台小蜜蜂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6 月,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设 计、施工;水电暖安装;通风管

4、道及设备安装。电力线路、照明和电力设备的安装。 加工销售:板式家具;批发零售:建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计划投资 60 万元在蓬莱市大柳行镇时金河村村东南投 资建设橱柜柜体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衣柜柜体 150 套、橱柜柜体 180 套、 浴室柜柜体 80 套、榻榻米柜体 100 套,项目预计 2019 年 10 月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第 682 号国务院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

5、、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27.家具制造” ,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 此,蓬莱市汇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原乐河汽车大修厂)委托山东纯久检测科 4 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工程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搜集整理资料和实 地踏勘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建设单位,报请烟台市 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审批。 二、拟建项目合理性分析二、拟建项目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属内资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有关规定,从拟建项目

6、类别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 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 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所使用工艺、设备、产品均不涉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 (工产业2010第 122 号) 。本项目不属于工 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 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 (烟经信2011108 号)可知,本项目 属于允许类,符合烟台工业行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

7、线落实到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并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环境分区 管控体系。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须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 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的约束。 拟建项目 “三 线一单”符合性详见下表。 表表 1 拟建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拟建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三线一单 要求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 线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不得上工业项目和 矿产开发项目 拟建项目位于蓬莱市大柳行镇时金河 村村东南,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2016-

8、 2020) ,项目不在生态保 护红线图内的 I 类红线区及生态保护红 线区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 线 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 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 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 项目将受到限制 根据 2017 年度烟台市环境质量报告 书 ,环境空气 PM2.5略超标,项目附近 地表水、声环境等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 标准要求。 符合 5 资源利用上 线 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要求,即各地区能源、 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 得突破的“天花板” 拟建项目用电量为 4.8 万 kWh。项目 用水量为 135m3/a,能耗较小,不会突 破地区能源、 水、 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 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环境准入负

9、面清单 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 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 址、资源利用率、资源 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 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 拟建项目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蓬莱市发展总体规划,不属于限制发展 产业,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 产品,而且项目所在地暂无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环评 201695 号)及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3、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77 号文和环发201298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10、 (环发201277 号 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 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 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 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 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 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和应急措施完善。本报告设有环境风险 评价内容,拟建项目为家具制造项目,不含喷漆工序,建成后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 源。项目方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11、,环境风险较小,可以接受。 4、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大气2017121 号)及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2 项目与项目与“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项目情况 结 论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 其 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 河北、 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

12、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 湖南、 重庆、四川、陕西等 16 个省(市) 。 本项目处于山 东,属于重点地 区,但项目 VOCS产生量极 符 合 6 低,且配套建设 有活性炭吸附高 效有机废气处理 设施。 (二)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 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实施一 批重点工程。各地应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特征、VOCs 排放来源等,确 定本地 VOCs 控制重点行业;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 特征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季节性变化特征, 研究制定行业生产调控措施。 本项目为木质家 具制造行业,不 涉及喷涂,只使

13、 用少量热熔胶作 为粘合剂,且配 置有活性炭吸附 有机废气处理设 施。 符 合 (三)重点污染物。加强活性强的 VOCs 排放控制,主要为芳香烃、 烯烃、炔烃、醛类等。各地应紧密围绕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 基于 O3和 PM2.5来源解析, 确定 VOCs 控制重点。 对于控制 O3而言, 重点控制污染物主要为间/对- 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 1,3- 丁二烯、1,2,4- 三甲基苯、邻- 二甲苯、苯乙烯等;对于控制 PM2.5 而言,重点控制污染物主要为甲苯、正十二烷、间/对- 二甲苯、苯乙 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 二甲苯、1,3- 丁二烯、甲基环己烷、 正壬烷等

14、。同时,要强化苯乙烯、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类 VOCs 的排放控制。 本项目涉及有机 废气排放,但生 产时在密闭空间 内操作,且配置 有活性炭吸附有 机废气处理设 施。 符 合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 VOCs 排放 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 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 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 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 表和责任人;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统一标 准要

15、求,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 造。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 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京津冀 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于 2017 年 9 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 整治工作。点地区其他城市于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涉 VOCs“散乱 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2018 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 整顿工作。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 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 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 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本项目规范化建 设、规范化管理, 减少污染物排放, 不属于散乱污企 业。 符 合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 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 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 本项目不涉及喷 涂, 只使用少量热 熔胶作为粘合剂, 且使用过程密闭, 并配置有活性炭 符 合 7 内 VOCs 排放等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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